铜冠矿建(9200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铜冠矿建铜冠矿建(BJ:920019)2025-10-24 11:04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2]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交易授权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且低于1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下且低于1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且低于150万元,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且低于150万元,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绝对值0.2%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4] 总经理办公会 - 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18] - 须有二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方能召开[18] - 研究议题由总经理确定,一般提前2日通知,重要事项提前3日通知[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总经理职责 - 督促职能部门和人员按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财务报告[21] - 根据《公司章程》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2] - 根据要求接受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质询并解答问题[23] - 被解聘后合理期限内遵守保密责任[23]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