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9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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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远股份(920018)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9-05 10:32
制度审议与生效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5]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董事会有审批权限[12] - 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责任与处罚 - 决策失误等情况相关人员应担责,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1] 制度相关规定 - 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以下”“超过”不含本数[24]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时以法规为准并修订[25] - 制度修改等由股东会决定[25]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5日[26]
宏远股份(92001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5 1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 案》之子议案 2.4:《关于修订〈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 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920018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沈阳宏远电 ...
宏远股份(92001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5 1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适用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适用本制度[6]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8] 申请程序 - 各部门及子公司申请需经填写审批表等内部程序[10] 后续处理 - 不符合条件及时披露,登记暂缓、豁免信息[10][11] - 信息泄露或有传闻及时核实报告[13] - 特定情形下商业秘密及时披露说明[14]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4]
宏远股份(9200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5 1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机构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多方面信息[8] 沟通方式与管理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9,13] - 负责人是董事会秘书[12] 工作规范 - 设专线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5] - 接待来访做好档案记录[16] - 媒体宣传稿需经审核[16] - 年度报告说明会举办有时间要求[17] 活动与纠纷处理 - 活动建档案,确定可回答范围[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避免活动[18] - 特定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9] - 纠纷可协商、调解等解决[21]
宏远股份(92001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5 10: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2] 审计委员会 - 由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7] 审计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年末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1] 审计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3] 报告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16] 审计档案 - 按“谁主审谁立卷”等原则管理,按职能等排列,不同类型不混合立卷[17][19] - 当年完成项目本年度立卷,跨年度项目审计终结年度立卷[19] - 移交不迟于审计项目结束次年6月底[19] - 特别档案永久保存,一般档案至少保存10年[19] 奖惩措施 - 对认真履职内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21] - 违规单位和个人,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执行[21] - 内审人员违规,公司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22]
宏远股份(9200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5 10:32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属于关联方[6] 交易审议规定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提供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1] - 为关联方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通过后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2%以上且超300万交易由董事会决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2%以下或不超300万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2]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规定审议,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14] 审议程序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得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记录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3]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15] - 关联董事包括多种情形董事[15]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上对关联交易事项说明[16] - 审议时部分股东应回避表决[17] - 审议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不审议状况不清等交易[17][18] - 控股子公司对外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由股东会决定[21]
宏远股份(920018) - 董事任命公告
2025-09-05 10:31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提名非独立董事议案,7票同意[2] - 2025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该议案,3票同意[6] 人员提名 - 提名杨立壬为公司董事,持股0股占比0%[2]
宏远股份(920018)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05 10:31
证券代码:920018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 | |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 | | |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 | | | |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 | | | 具有同等权利。 | | | |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 | |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 | | | |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 | | |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 | | | |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 | | |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 | | | | 额。 | | | | | | | |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 | |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 | | | |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 | | | 币标明面值。 | ...
宏远股份(920018)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9-05 1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控管理制度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制度2025年9月5日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6] 制度目的与要素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5][10] - 公司内部控制应考虑8个要素[8] 制度执行 -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明确部门职责权限,建立相关制度[9][11]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所有营运环节[1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有管理控制措施[16][18][24]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重大投资、衍生产品投资有管理规定[28][32] - 公司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35] 监督检查 - 审计部定期检查内控缺陷,监督内控运行,形成报告通报董事会[38] - 董事会依据内审报告形成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评价意见[39] 考核与处罚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40] - 违反制度公司和相关部门给予处罚[42]
宏远股份(9200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05 1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8] 登记程序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一事一登记,记录名单及知悉信息情况[10] - 登记程序包括知情人告知、填档核实、存档报备[10] 档案填写与报备 - 股东等主体涉重大事项应填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12] - 披露年报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备档案材料[13] 工作时间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开展相关工作[13] - 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及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为股票买卖自查期[14]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4][15] - 收购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收购报告书披露日前6个月为股票买卖自查期[1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7] 其他规定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7]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4]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