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9200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机构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多方面信息[8] 沟通方式与管理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9,13] - 负责人是董事会秘书[12] 工作规范 - 设专线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5] - 接待来访做好档案记录[16] - 媒体宣传稿需经审核[16] - 年度报告说明会举办有时间要求[17] 活动与纠纷处理 - 活动建档案,确定可回答范围[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避免活动[18] - 特定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9] - 纠纷可协商、调解等解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