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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博精工(87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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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博精工(87357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9 11: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5-103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 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
坤博精工(8735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9 11:47
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9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
坤博精工(8735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9 11:47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 ...
坤博精工(8735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9 11:47
制度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离职生效与披露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后续安排 - 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 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1] 忠实义务与追责 - 离职忠实义务在报告未生效或生效后3年、任期结束后3年不当然解除[13]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股份减持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8]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 [1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坤博精工(8735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9 11:47
制度审议 - 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须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须报告[8]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须报告[8] 信息报告规则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的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投资者应及时通知公司[11]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1] 信息管理措施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并整理保管[14] - 总经理及高管应敦促各部门和子公司收集、整理、报告重大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4] - 董事、高管、各部门和子公司配合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对外发布[14] 违规处理 - 报告义务人及信息知情人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14]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将被追责[15] - 处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停职等[15]
坤博精工(8735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9 11:47
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98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人员的行为, 保障经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
坤博精工(8735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9 11:47
投资审批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9月19日生效[2][26][27] - 股东会审批涉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五类事项[10] - 董事会审批涉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五类事项(股东会范围除外)[10] - 董事长审批其余投资事项,小额投资授权总经理[12] - 十二个月内同类投资按累计计算适用审批程序[12] 投资实施与管理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编资金流量表,相关部门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短期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购入证券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4] - 长期投资分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按规定程序审批[17] - 长期投资项目确需增资需重报可研并按原程序审批[17]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18] 投资转让 - 公司在投资项目期满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0][21] - 转让需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提书面分析报告并审批,权限与批准实施投资相同[20] - 转让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20] 财务监督 - 财务部门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21] - 财务部按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分析财务和回报状况[21] - 公司期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1] -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2]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坤博精工(87357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9 11:47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股份的公司为子公司[4] - 公司虽持股不超50%,但能决定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为子公司[5] - 公司虽持股不超50%,但在股东(大)会有50%以上表决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企业为子公司[5] 人员管理 - 公司董事长决定或提名派驻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超2人应组派驻组并指定组长[7]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可确定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11] - 子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长等,对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抄送总经理[12] - 未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书面授权,子公司相关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14] 经营管理 - 子公司需上报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经子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会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22]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按月报送财务报表[18][28]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递交年度报告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29]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每月向公司财务总监报告资金变动情况[20] 绩效考核 - 子公司应参考公司绩效体系建立指标考核体系,方案经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22][23]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内审部负责具体审计工作[25] 档案管理 - 子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同时报送公司存档,董事会等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决议,重大事项办结两个工作日内报备[27] 制度相关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子公司确因特殊原因持有公司股份,应在1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5]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9] - 子公司应遵守相关规定和公司各项制度[2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坤博精工(8735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9 11:47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修订于2025年9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1] 董高股份锁定与报告 - 离任2个交易日起所持股份全部锁定,6个月内增持也锁定[12]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董高交易限制 - 特定情形下董高不得转让、减持、买卖股份[14][15] - 推迟财报公告,自原预约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日[16] 董高减持披露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19]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19]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0] - 特定人员违规,收益归公司,严重时处分或交处罚[23] 数据管理 - 董秘负责管理特定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9]
坤博精工(8735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9 11:47
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5-100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 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