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8735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批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9月19日生效[2][26][27] - 股东会审批涉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五类事项[10] - 董事会审批涉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五类事项(股东会范围除外)[10] - 董事长审批其余投资事项,小额投资授权总经理[12] - 十二个月内同类投资按累计计算适用审批程序[12] 投资实施与管理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编资金流量表,相关部门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短期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购入证券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4] - 长期投资分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按规定程序审批[17] - 长期投资项目确需增资需重报可研并按原程序审批[17]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18] 投资转让 - 公司在投资项目期满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0][21] - 转让需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提书面分析报告并审批,权限与批准实施投资相同[20] - 转让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20] 财务监督 - 财务部门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21] - 财务部按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分析财务和回报状况[21] - 公司期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1] -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2]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