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8735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审议 - 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须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须报告[8]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须报告[8] 信息报告规则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的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投资者应及时通知公司[11]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1] 信息管理措施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并整理保管[14] - 总经理及高管应敦促各部门和子公司收集、整理、报告重大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4] - 董事、高管、各部门和子公司配合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对外发布[14] 违规处理 - 报告义务人及信息知情人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14]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将被追责[15] - 处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停职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