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87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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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明(8735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12:01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1]
夜光明(8735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4 1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日公司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2] 披露标准 - 公司交易(除担保、资助外)达特定标准需及时披露[10] - 公司关联交易(除担保外)达特定标准需关注[11]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关注[12] 报告原则与责任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5]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7] - 公司董事等是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8] 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培训[11] - 公司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9] 重大事项 - 董事等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属重大风险情况[1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13]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责任人或联络人最先发生时点通报重大事项[14]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向董事长汇报[15] - 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提请公开披露[15]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夜光明(8735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04 12:01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与原则 - 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7] - 遵循公平、激励、绩效三项原则[7] 薪酬制定与构成 - 董事会定标准方案,独董提建议,不同人员薪酬方案提交不同层级[9] - 独董领固定津贴等,不同类型董事及高管薪酬构成有别[11] 薪酬发放与调整 - 税前发放,按任期绩效计算,违规不发绩效奖励[12] - 可根据效益调整标准,设专项奖惩及激励考核[1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夜光明(87352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4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 人员配置 - 审计部人员配置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专职且由董事会任免[7] 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计划和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0] - 审计部应在四个月内提交年度总结和次年计划[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投资、资产交易、担保事项及时审计[14][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内控自评报告并决议[19]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审计[30] - 建立审计部门激励约束机制[22] - 制度适时修改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日起实施[24]
夜光明(8735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04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多种方式召开[8]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8] - 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8] 审议职权 - 行使特别职权、披露关联交易等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10] - 审查提名人任职资格并提建议[11] 表决记录 - 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通过[13]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4]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需股东会通过,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16]
夜光明(87352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04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代称豁免,有泄密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7][9] 材料报送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北交所[10] 事项处理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事项填审批表交董事会办公室,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1][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需董事会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夜光明(8735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12:01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二个月内召开[5] 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事项[8]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须股东会审议[10] 担保审议 - 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对外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临时股东会提议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1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会议变更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20]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记载出席股东和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27]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30] 董事提名 -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32] 中小股东权益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事项,单独计票披露[31] 累积投票制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1][32]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3]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信息[3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37][38] 会议异常处理 - 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38]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4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两个月内实施[40]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0]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41] 股东会授权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部分事项,期限为本届董事会任期[4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6]
夜光明(873527) -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04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有六种占用公司资金的方式[6] - 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上报与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7] - 年度终了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作专项审计[11] 股东行为规范 - 股东行使表决权不得有损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0] - 股东不得利用多种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0] - 控股股东等不得在公司上市后新增同业竞争[11] - 控股股东等在四个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持股达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12] - 控股股东等转让控制权存在四种情形时应在转让前解决[13] 责任追究 - 股东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董事会可要求赔偿并追究责任[15] - 发现股东侵占资产,董事会可申请司法冻结其股份,不能现金清偿时变现股权偿还[15] - 董事等协助股东侵占财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直接责任人,罢免重大责任董事,解聘重大责任高管[15] -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15] - 公司及子公司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除处分责任人外还可追究法律责任[15] 制度说明 - 制度与国家规定冲突或有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7]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17]
夜光明(8735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04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审计项目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业务[7] - 评价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1]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算得分[12]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11] 改聘规定 - 事务所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应改聘,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16]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9]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19] 其他事项 - 选聘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 聘用或解聘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5] - 制度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夜光明(8735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4 1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日董事会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董事会审议[18] 管理规范 - 应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并提前通知,特定情形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董秘主管投资者关系,董事长等为对外发言人[14] - 明确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和档案内容[11][14] 信息披露 - 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披露,提供未公开信息及时向全体披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