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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软件(87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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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软件(8729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2:18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6][7]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情形应开临时会[16][18] - 董事长接提议十日内确定是否开会[19] - 定期和临时会分别提前十日、三日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22][23] 交易审议 - 交易(除担保、资助外)满足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关联交易(除担保外)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或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董事职责与表决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发挥参与决策等作用并履职[11]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一人一票,表决分同意、反对、弃权[25][32] - 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特殊规定从其规定[33] 其他规定 - 2025年9月8日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40]
国子软件(87295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2]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8]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处理流程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十年以上[11] 报送要求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北交所[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6]
国子软件(8729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股份变动规则 - 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转让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7][8] - 被法院强制执行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信息[9] 交易限制 - 上市1年内等情形股份不得转让,年报等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1][12]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3]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3] - 权益分派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严重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6][17]
国子软件(8729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8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2] 内幕信息界定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属内幕信息[8]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10]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等属知情人[14] 报备要求 - 披露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6]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21] - 董秘组织填写核实后交董事长审核报备[21][22]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8] - 自查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备案[29]
国子软件(872953)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9 12:18
议案审议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细则规定 - 股东会通知应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7]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7] - 除累积投票制,股东会提案应逐项表决[9] - 多账户股东网络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9] - 累积投票制议案,每股选举票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9]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 - 同一股东多种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0] 生效时间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8]
国子软件(8729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9][10] 交接要求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1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任职限制 - 9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董高,任职出现该情形将解除职务[8][9] 解任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自动解任,股东会可决议解任[5] 辞职程序 - 高管可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7] 离任审计 - 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9] 赔偿责任 - 执行职务违规造成损失,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14]
国子软件(8729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12: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建议,由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通过前不得开展业务[5]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审计委员会负责并监督[8] 选聘程序 - 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查等环节[10] 评价要素 - 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0] 后续事项 - 股东会通过后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改聘,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15]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国子软件(8729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9 12:18
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110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4:《关于制定<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
国子软件(8729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9 12:18
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111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关于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国子软件(872953)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8
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092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6:《关 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有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