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咨国际(8368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咨国际广咨国际(BJ:836892)2025-08-04 11:0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募集资金净额20%或超3000万元,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清单[10]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4]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协议,签署后2个交易日披露[10]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2]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1]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存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9] - 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10] 验资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到位及时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12]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12个月,归还后2个交易日披露[17] - 董事会审议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2个交易日披露[17]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无需股东会审议[21] 资金置换与节余处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24] - 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4] - 节余资金超200万元或高于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5] - 节余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5]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29] 报告披露 - 当期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专项报告披露收益等情况[31] - 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31] 违规处理 - 鉴证报告认为违规,董事会说明情况并整改追责[31] 责任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并确保实施[33] - 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责任人担法律责任[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35] - 规定与制度抵触按法律法规执行[3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8月4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