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咨国际(8368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咨国际广咨国际(BJ:836892)2025-08-04 11:01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比照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下或不超3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国家定价、成本加成价、协议价[16]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关联交易普通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通过[19] 担保和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2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31] 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关联方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6]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26]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变更等情况[2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多方面内容[28] - 对特定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标准[28] - 同一关联方包括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等情况的法人或组织[29]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规定[31]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过”“未达到”不含本数[3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