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寰股份(83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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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寰股份(836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制度议案,7票同意[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7] - 现任董高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7]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及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9] - 董高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董高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11]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股票买卖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2] - 董高在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2] 检查披露 - 董秘每季度检查人员买卖披露情况[15] - 董高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6] - 减持完毕后二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6] - 未实施或未完毕在时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报告[16]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披露[16] - 董高股份变动自发生日起二个交易日报告[16]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18] - 控股股东违规代买收益公司收缴报备[18]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订解释[21] - 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由董事会发布[22]
中寰股份(8362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3
制度修订与审议 - 2025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10] 募投项目论证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或搁置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9]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10] 资金使用与审议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董同意[13]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特殊情况公告 - 影响募投计划正常进行,2个交易日内公告[6]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流动资金补充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9] - 超200万元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1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2]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2]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置换[20] 外部核查 - 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并出具报告[23] - 独立董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23]
中寰股份(83626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内幕定义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5%以上股份股东和实控人等[6] - 内幕信息含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7] 信息管理 - 重大事项披露应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10] - 信息公开后10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1] - 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 保密追责 - 签订保密协议告知保密义务[14] - 内幕交易致损失视情节处分责任人[15] - 重大项目泄密可解约追责[15] - 造成重大损失犯罪移交司法[15]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发布信息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18] - 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18]
中寰股份(836260) - 资产购买及处置管理细则
2025-08-26 10:53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购买及处置管理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修 订<资产购买及处置管理细则>》。该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购买及处置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寰股份") 资产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细 ...
中寰股份(83626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0:5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8] - 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8] 产生与会议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1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工作流程 - 证券部提供前期资料[12]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报报酬方案[13]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董事会批准[10] 细则情况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细则试行[3]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
中寰股份(8362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10:53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投票权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5]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6] - 投票总数超累积表决票数无效,超应选人数视为弃权[7]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确定当选人,最低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7] - 当选人数不足时按不同情况进行后续选举[8] - 得票相同需单独再次投票选举[8]
中寰股份(836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3
制度表决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获董事会全票通过[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分别自收到报告时生效[8] 任期规定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人员履职,60日内补选[8]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职董事会追责,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15][16]
中寰股份(83626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2025-08-26 10:53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防范和限制 成都中寰流 ...
中寰股份(83626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目的 - 规范与关联方经济行为和资金往来,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5] 交易规定 - 可与关联方进行多种交易,但不得拆借资金给关联方[8] 支付流程 - 支付时相关部门审查支付依据并备案,财务部门提交审核后办理支付[11] 监督措施 - 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财务部门核算统计并建档案[13] 责任追究 - 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严重的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占用资金应催还、举报、索赔[15]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中寰股份(836260)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四届六次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5][6] 职责分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薪酬建议,股东会审董事薪酬,董事会审高管薪酬[8] 薪酬构成 - 董事领岗位薪酬、津贴,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10][11]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随经营状况调整[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