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833523)
搜索文档
德瑞锂电:公司章程
2023-11-21 09:46
股本与股东 - 公司总股本为7792.4130万股,注册资本为7792.4130万元[6] - 2015年3月31日整体变更设立时净资产值为15860329元,折合股份公司股本1500万股,注册资本1500万元[14] - 艾建杰持股5242500股,持股比例34.95%[14] - 潘文硕持股2832750股,持股比例18.885%[14]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相关主体,其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3] - 董事等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股票所得收益有要求权[24]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0]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6]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49]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4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2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为1/3[13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4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5]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49][15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通知[152] - 本章程自2023年11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4][175]
德瑞锂电(833523) - 公司章程
2023-11-20 16:00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3-09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兴业大道4号;邮 政编码:516029。 | 目 录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 ...
德瑞锂电(83352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0 16:00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3-088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文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及惠德瑞高性能锂电池研发生产项目建设需 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出席和授权 ...
德瑞锂电(83352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0 16:00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锂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德瑞锂电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德瑞锂电本次股东大会 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 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参与和审阅了德瑞锂电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得到了德瑞 锂电的如下保 ...
德瑞锂电: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0-26 09:55
会议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2][3] - 现场会议2023年11月20日14:00,网络投票11月19日15:00 - 20日15:00[6]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3日,证券代码833523,简称德瑞锂电[9] 审议议案 -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满足经营和建设需要[11][12] -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影响[13]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14] - 提名黄敏、胡松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 - 17:00,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6][27] - 联系人王卫华,电话0752 - 2652268,传真0752 - 2652511[30]
德瑞锂电: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0-26 09:5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审议 - 2023年10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则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1] 闲置资金处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保障本金安全、不影响募投计划[13]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协议与公告要求 - 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8] - 发现投资产品重大风险及时披露提示公告[14] - 使用闲置资金操作,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14] 资金存放与使用监督 - 资金存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8]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挪用资金[5] - 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节余与超募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7] - 超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需董、股东大会审议披露[17] 资金置换与检查 - 自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置换[18]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0]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0]
德瑞锂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6 09:55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质疑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提议罢免[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6]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公司同步披露异议[18]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中介[22]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28]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与法律相悖或未明确按法律执行[30]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德瑞锂电: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6 09:55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3-075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易所就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完成上述独立董事补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黄敏女士(召 集人)、胡松先生、张健先生,全部为本次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为潘文硕先生(召集人)、胡松先生、何献文先生,胡松先生为本次补选。按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职 责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行。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的连续任职不得超 ...
德瑞锂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26 09:55
议事规则审议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2023年10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0]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同意则2个交易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大会[15]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选举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董事、监事选举应推行累积投票制[20]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3][24] - 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25] 延期与取消 - 股东大会需延期或取消,公司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出席资格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26]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若授权他人签署需公证[27] - 出席会议人员相关凭证存在伪造、过期等情况视为出席资格无效[28] 会议组织 -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可设会务组,由董事会负责会议组织等事宜[31] - 全体董事、监事应出席股东大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列席[37]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38] 报告事项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42] 表决规则 - 股东或其代理人以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38] - 董事会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无偿并充分披露信息[38]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表决总数[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5]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56]
德瑞锂电: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3-10-26 09:55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3-067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使用部分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 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二、 审议程序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 避表决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