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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瑞锂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德瑞锂电德瑞锂电(BJ:833523)2023-10-26 09:55

议事规则审议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2023年10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0]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同意则2个交易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大会[15]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选举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董事、监事选举应推行累积投票制[20]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3][24] - 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25] 延期与取消 - 股东大会需延期或取消,公司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出席资格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26]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若授权他人签署需公证[27] - 出席会议人员相关凭证存在伪造、过期等情况视为出席资格无效[28] 会议组织 -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可设会务组,由董事会负责会议组织等事宜[31] - 全体董事、监事应出席股东大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列席[37]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38] 报告事项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42] 表决规则 - 股东或其代理人以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38] - 董事会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无偿并充分披露信息[38]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表决总数[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5]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