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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自控(83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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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自控(8318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2 14:19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3] 持股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0]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1]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1] - 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相关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4]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7] - 减持完毕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0] 其他规定 - 制度冲突以法律规定为准[22] - 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22]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4]
科达自控(8318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2 14:19
制度决策 - 2025年8月21日《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董事会表决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2][15] - 审计人员满5年后续5年不得参与[20]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21] 提案主体 - 审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9]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监督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审核改聘可约见事务所评价质量[17] 违规处理 - 事务所严重违规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2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制度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科达自控(8318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2 14:19
薪酬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薪酬构成 - 董事及高管年薪基本与绩效各占50%[10] - 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按月发放[10] 绩效考核 - 按合同、收入等五项指标考核,可修订内容[10] - 责任书高管按个人与公司完成比例加权算绩效[11] - 其他董事、高管按公司整体完成比例发绩效[11] 薪酬发放 - 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绩效年薪考核后发[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至新方案产生止[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权归董事会[17]
科达自控(8318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4:19
会议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月21日获董事会表决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法定情形应两月内召开[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 审议批准累计贷款金额超50000万元贷款事项[5]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不得变更[15]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其他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董事选举推行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等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两月内实施[27][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解释[30] - 受责令限期改正须在期限内彻底改正,董事和高管应履职[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3] - 本规则于2025年8月22日由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34]
科达自控(8318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2 14:19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2] 秘书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符合北交所任职资格[5] 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与北交所等沟通联络,处理信息披露事务,协调投资者关系[8][9][10]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应在法定时间按约定披露,临时报告按规定时限披露[12][21]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9]
科达自控(8318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14:19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2] - 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生效并实施[25][26] 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事项有对应标准[9][10][11][12] - 股东持股或股份状态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13] 报告要求 - 重大事件触及后各部门应及时报告并持续跟进[17] - 业绩出现特定情形需报告业绩预告[18] - 股东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0] 管理规定 - 董事会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7] - 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有要求[21] - 宣传稿件采用重大信息需批准[22] 责任规定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报告责任人[22] - 瞒报等情况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科达自控(83183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2 14:19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规定 - 占用资金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控股股东不得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7]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定期自查上报[7][8] - 年度终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9] 股东行为规范 - 股东表决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1][1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强化“占用即冻结”,违规处分相关责任人[17][18]
科达自控(8318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14:19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5-101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山西科达自 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 ...
科达自控(8318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14:19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三方协议并注销专户[8]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4]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置换事项[14] 流动资金与节余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6]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23]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3]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投资计划与检查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其他 - 制度与《公司章程》等抵触时以《公司章程》等为准[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科达自控(83183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2 14:19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5-119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工作,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是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