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83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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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8313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2 12:17
担保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3]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关联担保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提供规则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对方需提供反担保[9] - 公司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被担保法人需与公司有业务关系且偿债和资信状况良好[7] 担保流程规则 - 公司订立担保合同应在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财务部和董事会备案[14] - 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保管担保合同并通报董事会秘书[17] - 申请担保单位提供反担保或防范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资产设定反担保应拒绝担保[11]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担保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2]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单位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时,财务部应向总经理汇报并通报董事会[18]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9]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9] - 债权人放弃或怠于主张物的担保,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擅自履行全部保证责任[19]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有关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0] - 保证人为2人以上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1] 责任追究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21] - 责任人无视风险擅自保证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1] - 责任人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可视情节要求承担赔偿责任[21]
许昌智能(8313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2:17
董事会制度 - 制度经2025年8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6] 审议权限 - 单笔贷款金额不超2000万元、一年内累计贷款金额不超4000万元的贷款事项由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半数通过,审议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1]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审计等3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6] 董事限制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 独立董事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特定事项经其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定期报告 - 董事会负责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确保按时披露[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总经理[17]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可联名提议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非直接送达需电话确认记录[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等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关联事项 - 董事关联事项应回避,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董事委托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两名董事[21] 董事出席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会议总次数1/2,应书面说明披露[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22]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工作,应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25]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督促信息披露制度执行[25]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5]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配合其工作[25]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等[25] - 董事会秘书需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25] - 董事会秘书辞职需完成工作移交和公告披露,空缺时三个月内确定人选[26]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许昌智能(831396)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2 12:17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5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 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外)由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提名,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 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
许昌智能(83139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2 12: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2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五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公 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员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确定或提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 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许昌智能(8313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2 12:17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6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披露信息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许昌智能继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 定本制度 ...
许昌智能(83139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12 12:17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5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规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
许昌智能(8313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12 12:17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4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 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 ...
许昌智能(83139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12 12:17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9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合称 "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承诺"是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 破产重整以及日 ...
许昌智能(83139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2 12:1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22]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5] 报告情形与要求 - 控股股东等特定情形应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7] - 特定关联交易金额需关注[10] - 大额银行退票等属重大事项[11] - 特定股东股份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12]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可用多种形式报告[1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分析报告及信息披露[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追究责任人责任[19]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并报备档案[19]
许昌智能(83139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12 12:17
战略委员会规程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于2025年8月12日审议通过[2] - 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会议制度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4] 其他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供材料[12]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