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83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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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股份(8312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4 16:00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4:《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据 (以》 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旨在使本公司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实际操 作中有章可循,防范违规行为,最大 ...
泰德股份(8312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4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处罚及立案调查情形[11] 审计费用与披露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3]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选聘与更换 - 选聘文件保存10年[12][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9] - 首次公开发行等上市后连续审计不超两年[21] 其他规定 - 变更事务所需披露相关情况[21] - 事务所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 制度以法律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23][24]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5]
泰德股份(8312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4 16:00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2]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查后聘任或解聘,聘后两交易日公告并报备[16] 解聘与继任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解聘后两交易日公告并报备[16][17]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7] 履职与责任 - 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法需担责[19] - 执行职务违法违规致损应赔偿,离任不免责[20]
泰德股份(8312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2025-08-24 16: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议案[2] 档案管理 - 董秘办负责制定留存档案,专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7] - 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归档[7] - 借阅档案不超一周[8] - 档案保存期限五年[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3]
泰德股份(8312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2025-08-24 16:00
审计委员会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议案[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8] 审计委员会产生 - 委员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报告[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5] - 督促有内控重大缺陷或财务造假问题公司整改追责[15] 审计委员会任期及主任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同意后5日发通知,2个月内召开会议[21] - 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7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25]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26] 其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高[19] -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0] -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书面资料[22][23]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送决议材料,需审议由董事会决议,不需仅备案[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1]
泰德股份(831278)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4 16:00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17:《关于拟修订<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 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
泰德股份(8312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4 16:00
会议审议规则 - 《关于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董事会表决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重大资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多类事项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8][9][11][12][18][19] - 与金融机构签订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授信等合同,经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19] - 公司对外捐赠单笔超100万元,经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2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9] 通知与投票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0]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31] -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3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告知股东并说明原因[33]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其他规则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0]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发行优先股审议需逐项表决多项事项[47][51]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55][56]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7]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5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47][49] - 股东会可对董事会授权,不同决议事项授权通过比例不同[60] - 董事会决策授权事项应充分商讨论证[63] - 董事会需就前次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专项报告[6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4][65]
泰德股份(8312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4 16: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7] 薪酬构成 - 执行董事薪酬含基本与绩效薪酬[12] - 独立董事津贴6100元/月(税前)[1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与绩效奖金组成[16] 薪酬管理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审查、监督[10] - 违规情况可扣减、不发或追回薪酬[16] 生效时间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1]
泰德股份(83127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4 16:00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6:《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公司利润分 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 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
泰德股份(8312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4 16:00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