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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诺科技(8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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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诺科技(8311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1 10:46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信息披露原则 - 应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5] - 董事和高管需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7] 披露内容与时间 - 公开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并披露,季度报告应在每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0]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也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20]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需披露相关专项说明和决议等文件[22] 业绩快报与预告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此期间披露业绩快报[24] - 预计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由亏转盈,需进行业绩预告[24] 特殊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7]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分工、部门编制、汇总、董事会会议通过、签署确认、组织披露等程序[30]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子公司及部门整理、负责人审查、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签发、组织披露等程序[30][31] 责任主体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15]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务[33]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致违规,对直接责任人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3] -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追究法律责任[43]
派诺科技(8311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1 10:46
制度修订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批准[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批[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审批[7]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批[7][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需审批[7] 审议要求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备案披露 - 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13] - 应在年报、中报披露担保合同[16] 保密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担保披露信息保密工作[16] - 相关部门控制担保信息知情范围[16]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18] - 责任人无视风险保证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8] - 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给予处分并担责[18] - 责任人违反制度未造成实际损失仍可处罚[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0]
派诺科技(83117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1 10:46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
派诺科技(83117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1 10:4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2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及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 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 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 ...
派诺科技(831175)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1 10:46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8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信息披露要求 - 转让股份应提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股份变动应2日内公告[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9]
派诺科技(8311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1 10:4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分章节 ...
派诺科技(8311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1 10:46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修订,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8]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3]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4][16] 自查期间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自查期间分别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3] - 合并、分立等事项自查期间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4] - 收购相关文件披露自查期间为披露日前6个月[16] 信息管理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多类信息[18]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含筹划决策关键时点等内容[17][22] - 对外报送数据接收方公示公开,不得提供未公告数据[22] - 对外报送数据用于内部统计,可要求对方签保密承诺并登记[22] - 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处罚并要求赔偿[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5]
派诺科技(8311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1 10:46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 则上不偏离市场独 ...
派诺科技(8311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1 10:46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珠海派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包括 ...
派诺科技(83117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11 10:46
制度修订 - 承诺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8月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加强承诺相关方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 明确履约期限,充分披露信息[4][5] - 承诺人应诚信履约,变更需股东会审议[5][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