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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诺科技(8311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派诺科技派诺科技(BJ:831175)2025-08-11 10:46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修订,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8]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3]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4][16] 自查期间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自查期间分别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3] - 合并、分立等事项自查期间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4] - 收购相关文件披露自查期间为披露日前6个月[16] 信息管理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多类信息[18]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含筹划决策关键时点等内容[17][22] - 对外报送数据接收方公示公开,不得提供未公告数据[22] - 对外报送数据用于内部统计,可要求对方签保密承诺并登记[22] - 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处罚并要求赔偿[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