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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43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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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9 11:39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制度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2] 担保限制 - 不得为持股50%以下关联方等提供担保[8] - 除批准外,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债务担保[9] - 被担保对象需近三年连续盈利方可担保[11] 审议要求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8]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意[18] - 股东大会审议超总资产30%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9] - 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过半数通过[19] 担保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合同合法性,重大合同征询法律顾问意见[23] - 合同订立前财务部落实反担保,办公室检查[20]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通报监事会并备案[27] 担保管理 - 财务部负责初审等程序和总量监控[2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法律审查、追偿等[26] 责任与生效 - 人员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应担责[31]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修订[34]
微创光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9 11:39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17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1 早 Room 2206 22/F Xuevuan International To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171 号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 ...
微创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9 11:39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5][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10] - 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1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8] - 选举通知公告时披露声明并报送备案材料[19] - 股东大会通过提案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电子文件[2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7] - 部分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27]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向北交所报告[29] - 可对多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决策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资料[34]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3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除特定人员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外的其他股东[38]
微创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学锋)
2024-04-29 11:39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9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仔细审 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人赵学锋,作为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 报告期内,本着 ...
微创光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9 11:39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及其相关人员无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持股等情况[1] - 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任职条件,无影响独立性情形[2]
微创光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9 11:39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5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 ...
微创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9 11:3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二[1] 2023年工作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2] - 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3]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履职尽责[5] 2024年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加强沟通,关注内审工作[5]
微创光电:关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4-29 11:39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7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武汉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 容为:武汉公安局认为公司报称的"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合同 诈骗案"一案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现已决定立案侦查。 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 件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将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高 度重视和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 月,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光电"、"公 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就"双碳绿色 能源中心项目"在成都川综能总部办公楼会议室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合 ...
微创光电(43019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9 11:39
430198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WELLTRANS O&E CO., LTD. 1 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7 2023 公司年度大事记 微创光电 2023 年 8 月,公司参与的项目获得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2023 年 9 月,公司项目荣获湖北省公 2 路学会科学技术奖。 2023 年,公司被授予《中国交通信息 化》杂志 2023 年度理事单位。 2023 年 12 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期满重新认定)。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 | --- | --- | | 第二节 | 公司概况 6 | | 第三节 |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8 | | 第四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 | | 第五节 | 重大事件 33 | | 第六节 |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4 | | 第七节 |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47 | | 第八节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50 | | 第九节 | 行业信息 54 | | 第十节 |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60 | | 第十一节 | 财务会计报告 67 | | ...
微创光电: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9 11:39
合同情况 - 2022年与川综能签“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合同,金额774.22万元,确认收入685.15万元[2] - 2023年1月与川综能补充签该项目合同,金额12299.66万元;4月与智慧数字签合同,金额7437.95万元[2] 项目问题 - 2024年2月与川综能对项目合同及履约有异议,4月1日对其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4月26日收到《立案告知书》[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款项167742642.23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视联动力货款余额36125174.00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货中发出商品为57663347.86元,均系2023年度形成[4] - 2023年度审计计划阶段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132.87万元[5] - 视联动力款项和发出商品合计占总资产比例11.83%[6] 其他情况 - 公司已获取部分重大项目业主方阶段性验收或计量报告,覆盖发出商品金额70%以上[12] - 董事长陈军、财务总监兼董秘王昀承诺以持股补偿“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实际损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