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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治监督向实发力向深拓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核心观点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通过构建系统化的工作推进体系、健全台账管理机制及创新“小切口”监督模式,强化政治监督,旨在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落实[3][4][9] 工作推进体系与监督合力 - 建立“一要点两分工”工作机制,制发2025年度政治监督工作要点及两份分工清单,以整合资源、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4] - 精准锚定监督方向,将党中央决策部署与地方使命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要点确定22项监督重点及4项保障机制,例如将耕地保护、粮食购销等纳入粮食安全监督,聚焦“三北”工程建设等生态安全任务[4] - 细化责任链条,将政治监督任务分解为30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部门和时限,形成“书记抓总、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责任体系,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5] - 整合监督资源力量,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成果共用”联动机制,内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情况,外部加强与人大、审计、司法、群众等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5] 台账管理机制 - 深化运用台账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更新—跟踪—反馈—销号”的闭环管理,确保监督有的放矢[6] -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建立“重点任务类”监督台账,分级分类列明23类73项监督重点,涵盖党的领导、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民生等领域,每项明确监督事项、责任主体、措施及时限[6] - 紧盯改革举措推进建立“改革落实类”监督台账,对照市委14个方面332项重要改革举措制定台账,逐项明确监督重点、部门和方式,推行“事前介入摸底、事中清单推进、事后跟踪问效”的闭环监督模式[7] - 强化台账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台账内容以纳入新部署新问题,每月调度落实情况,对进展缓慢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提示提醒或严肃追责[8] “小切口”监督与长效机制 - 探索推行“小切口”监督工作模式,围绕群众急难愁盼、政策落实堵点等具体问题,精准筛选如耕地保护、环保督察整改、农村饮水工程等具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9] -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针对“小切口”事项量身定制监督方案,坚持“定标准、查实情、促整改”思路,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并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督促限期整改[10] - 建立监督案例库,定期梳理“小切口”监督典型事例,从工作背景、做法、启示等方面总结方法路径,提炼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总结提升—推广应用”的工作闭环[10]
运用系统思维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核心观点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通过多部门协同、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等综合措施,持续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2][3] 案件质量保障机制 - 案件审理部门主动靠前服务,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依规依纪依法适时开展提前介入工作,重点围绕证据标准、定性争议、程序衔接等核心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案件质量“责任链”向前延伸 [1] - 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为依托,在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加强与检察机关协商共研,深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贯通衔接,着力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案件的查办难题 [1] - 今年以来,全区探索开展监检法联动会商5次,有力保障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1] 制度建设与标准化 - 案件审理部门制发关于规范办理党纪政务案件的操作指引,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办案部门提出39项要求,强化对案件质量“源头把关” [2] - 梳理分析2024年以来审结的案件,围绕其中占比较高的不正确履职、违规吃喝、收礼受贿、行贿送礼等4类案件制定指引,帮助办案人员快速掌握类案取证要点 [2] - 督促办案部门在移送审理前填写审查调查案件质量自查清单,推动以自查“治未病”,并要求处分决定执行单位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反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以执行“纠偏差” [2] - 协同被处分人所在单位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制定回访关爱清单,促进以回访“鼓干劲” [2] 案件评查体系 - 重视日常评查,通过“一次评查到位、一次反馈到位、一次整改到位”提高结案效率 [2] - 按年度对全区所有党纪政务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阅卷评查,系统解决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 [2] - 强化专题评查,通过找准主题、紧盯重点、精准出击,提升对重点类型案件的理解把握 [2] - 在上级纪委监委统筹安排下,与其他区开展案件交叉互查,共同提升案件质量 [2] 能力建设与协同联动 - 联合办案部门、司法机关对过往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复盘,通过部门间的交流点评精准把握策略运用、深入总结实战技巧、有力拓宽办案思路,推动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总结一类规律、解决一域问题” [3] - 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认真领悟最新政策要求,动态更新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3] - 选派年轻同志参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贯通办案理念与审理知识 [3] - 重视调查研究,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剖析案件发生原因,提出标本兼治举措,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3]
三堂会审丨从严纠治违规接待 准确认定受贿犯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郭某某曾任A县B镇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于2024年7月1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4] - 2024年9月27日 郭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其涉嫌受贿罪 挪用公款罪一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 - 2025年6月6日 A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郭某某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判决已生效 [6] 涉案人员身份与定性 - 2004年8月 经A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研究 任命郭某某担任改制后的B镇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负责资产管理 生产经营等 [7][9] - A县供销合作社是县政府领导下的全县合作社联合组织 系事业单位 具有委派资格 [8] - 郭某某受A县供销合作社委派 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履行领导 监督 管理等职责 属于“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 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8][9][10]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 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 B镇供销合作社根据郭某某安排 在业务招待中多次违规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并将烟酒费用分四次列支报销 共计1.88万元 [3][11] - A县供销合作社制定的管理制度明确严禁在接待中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B镇供销合作社作为其管理的基层社应严格遵守 [11][13] - 该超标准接待行为发生在2012年以后 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郭某某作为直接责任者 应追究党纪责任 [12][14] 受贿罪事实与认定 - 2005年至2009年 郭某某利用职务便利 为某房地产公司在合作开发项目中谋取利益 [3] - 2009年3月 郭某某收受该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款项 共计114.2万元 [3][16] - 郭某某收受财物后 将其中64万余元用于其他投资 至案发未实际获利 [16][17] - 2022年2月后 郭某某因担心被查 为掩盖事实 分三次向B镇供销合作社退回110万元 [16] - 法院认定郭某某受贿罪成立 受贿数额为114.2万元 其事后为掩饰犯罪而退款的行为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和犯罪数额的计算 [17][18] 挪用公款罪事实 - 2015年至2017年 郭某某利用职务便利 将B镇供销合作社的拆迁补偿款共计62.7万元转至其个人账户用于投资等 [3] - 2020年5月 郭某某将上述62.7万元归还B镇供销合作社 [3]
明纪释法丨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公款旅游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是阐述中国共产党对公款旅游问题的纪律规定与整治实践 强调必须严肃查处利用公款进行直接或变相旅游的行为 并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相关条款的沿革、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 [4][5][7]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 《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对公款旅游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5] - 具体违纪行为包括: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参加所管理企业或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5] - 以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6] 纪律规定的历史沿革 - 2003年《条例》将公款旅游行为规定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条款中 [7] - 2015年修订时将相关内容单列为一条 并吸收了《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内容 [7] - 2018年修订时新增了隐形变异问题的表现形式 如以学习培训为名变相旅游等 [7] - 2023年修订时在出国(境)旅游条款中进一步明确了“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违纪主体 [7] 公款旅游的行为类型 - 直接组织、参加公款旅游 关键判断在于是否使用了公款 [8] - 变相公款旅游 包括巧立名目的“借壳游”、“傍会游”、“顺道游”以及以集体活动为名的“福利游” [9] - 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例如擅自改变地点或压缩公务时间用于游玩 [10] - 参加所管理企业或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费用由这些单位公款支付 [11] - 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如以考察、招商等名义组织无实质公务的出国(境)活动 [11] 违纪构成要件 - 违规性方面 须有公款旅游的客观行为 且情节较轻即可构成违纪 [12] - 有责性方面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即明知违反规定仍故意实施或不予制止 [14] - 责任主体须是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认定需结合其具体作用和证据 [13] 行为认定与费用处理 - 需区分“参加所管理企业组织的考察借机旅游”与“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 前者侵犯公款管理制度 后者侵犯职务廉洁性 [15] - 对公款旅游费用 应准确认定数额并责令退赔 无法准确认定的 可按折价数额作主动登记上交处理 [15]
业务聚焦丨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监督网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文章核心观点 - 陕西省大荔县纪委监委通过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做深做实专责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等一系列系统性举措,旨在构建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网络,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 [1][2][3]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 协助县委完善县委常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 [1] -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案促改促治纳入考核,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1] - 协助县委定期研究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等问题,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巩固提升贯通融合,以提升监督治理成效 [1] 做深做实专责监督 - 建立片区协作机制,实行“纪检监察室牵头,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协同落实”的工作模式,实现模块管理、条线作战 [2] -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深入实践“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并综合运用提级查办、片区协办、交叉办理等模式 [2] - 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帮带指导制度,围绕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重要环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指导 [2]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 持续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民主、司法、群众、舆论等监督的贯通联动 [3] - 强化“纪巡审”联动监督,制定相关工作办法,与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建立“绿色通道”,并建立问题线索移送、信息互联互通、监督成果共用等制度 [3] - 整合村级监督力量,选派25名镇纪检监察干部担任村纪检委员,171名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3]
业务聚焦丨综合施策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质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体系 - 统筹监督力量,加强纪检监察与巡察、审计、财会等监督的贯通协调,健全“区统筹抓乡促村”和片区协作机制 [2] - 实施片区一体化监督办案机制,将全区12个乡镇(街道)、6个纪检监察室和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2个片区,由班子成员牵头,业务骨干“点对点”指导,构建“班子成员包联+‘室组’联动+区域化协作”的立体监督格局 [2] - 通过“日调度、周统计、月通报”工作模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力量互补,破解基层纪委业务不熟、资源不足、人情干扰等问题 [2] - 着力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明确职责、开展培训、强化激励,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今年以来累计发现问题线索52条,立案35件 [2] 强化案件查办力度与效能 - 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建立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机制,通过领导包案、提级直办、交叉办案等方式集中攻坚 [3] - 采取优势互补模式,由区纪委监委办案骨干带领派驻组、乡镇纪委和机关纪委干部协同办案,实现灵活调度与高效协同 [3] - 以案带案拓展线索,例如以朱某某受贿案为突破口,全面摸排后立案30人,留置7人,形成震慑 [3] - 建立集体研判机制,整合信访、案管、监督检查等部门联动评查,聚焦事实、证据、程序等关键要素严格“过筛”,确保案件高质效 [3] 深化整改整治与治理效能转化 - 将加强基层监督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聚焦乡村振兴、惠民富民、防返贫等政策落实,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药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痛点 [4] - 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校园餐”、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对群众身边腐败线索加强督办,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 [4] - 紧扣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压实责任、深化“纪巡”融合、优化成果运用等措施推动整改,利用信息化平台全流程线上督促,对整改不力者严肃问责 [4] - 坚持以案促改促治,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督促职能部门一体推进“查改治”,推动从个案清除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将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4][5]
以抵押担保为掩饰获取“分红”是否构成受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实践中,有的请托人为感谢国家工作人员的帮助,邀请其参与自己开发的项目投资,在此过程中,请托 人以自己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国家工作人员以房产作抵押担保,请托人将获取的贷款作为国家工作人 员的投资款,此种情况下,能否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如构成又如何认定受贿数额,易存在不同 认识。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进行分析。 章某系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某是当地资金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商,2020年起,章某多次为李某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2022年,为感谢章某,李某多次邀其参与房地产项目投资,并承诺"绝不 会让你亏损""如果投资不赚钱的话会把投资款转为借款给你支付利息"。因李某所在公司信誉优良,融 资能力强,现金流充沛,故章某认为自己的"投资"不会有风险产生。双方商定,先由李某借款200万元 给章某(后章某向李某归还了该200万元),结清其名下某房产的银行抵押贷款本息,再以该房产作为 抵押从银行贷款600万元(章某为了躲在幕后,交代李某去办理此事,以李某名义向银行贷款,本息由 李某支付,章某仅提供房产让其妻子配合李某完成抵押担保手续),作为章某在该房地产项目中的投资 款,该投资款挂在李某名下,并且李某承诺,若项目亏损导 ...
压实责任 规范办理 四川靶向施策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近日,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黄市镇人大主席明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 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前,关于明某某在征地拆迁中侵占补偿款等问题被多次举报。为彻底查清问 题,沿滩区纪委监委实行领导包案,通过院坝接访、实地核查等方式深入调查,最终查明其严重违纪违 法事实。 四川省纪委监委将治理重复举报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以县级层面为突破口,通过压实责 任、规范流程,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为确保办理质量,四川省纪委监委建立重复举报办理质效评查机制,定期从台账中筛选案件进行评查。 通过查阅案卷、回访举报人、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各个环节。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部21个市 (州)的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督促8件查否件重新核查。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群众多次举报某村党支部副书记肖某某截留补贴问题,当地此前对该问 题查否。省级评查发现该案核查不深不细,责令县纪委监委重新核查,最终查实肖某某截留补贴问题。 肖某某受到严肃处理,违纪所得全部追缴。 "还有一些重复举报的产生,源于群众对处理过程和结果不了解。"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为此,该省纪委监委出台办 ...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深化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行业监管政策与治理框架 -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纪委全会强调需着重抓好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系统整治[2] - 系统整治工作需坚持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精准选取整治着力点[4] - 治理需坚持系统观念,以全方位剖析、全链条监督、全领域治理为目标,“查改治”一体推进,“惩治防”协同发力[13] 系统整治的着力点与监督重点 - 整治需紧盯招投标活动中的重点主体,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及职业“黄牛”,针对其各自突出问题进行整治[4] - 监督需聚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五个关键环节,在每个环节关注特定违规行为,如招标环节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环节的围标串标等[5] - 整治需围绕标前、标中、标后三个阶段推进,关注各阶段存在的廉洁风险,如标前规避招标、标中“借壳投标”、标后履约监管不到位等问题[5] - 需聚焦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三个责任”,确保各方履职尽责[6] - 需深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乡村振兴“三个领域”,这些是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重点领域[6][7] - 需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三类人员”,深入排查其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7] 案件查办的方法与协作机制 - 拓宽线索摸排渠道,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自查与抽查并重,调取工程项目招投标数据进行多维度穿透分析[8] - 聚焦关键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推进案件查办,将国企、工程建设等单位“一把手”及分管领导作为监督重点,优先查办群众反映强烈领域案件[8] - 依规依纪依法提升办案质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一案双查”,并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查处新型隐性腐败[9] - 多点发力拓展案源,联合有关责任主体排查,并运用大数据技术穿透关联信息[9] - 强化多方联动协作,通过“室组”“组组”“组地”联动及跨区协作、部门协作机制集中攻坚案件[10] - 多管齐下提升办案质效,运用科技手段深挖问题,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追究多重责任[10] 整改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 - 举一反三抓整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行业性排查整治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漏洞堵塞[11] - 紧盯重点抓促治,推动主责部门加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监管,并加强对标后履约的评估管理[12] - 有的放矢抓监督,将招投标市场纳入常态化监督,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协同联动,并深化科技赋能打造大数据监管平台[12] - 坚持全方位剖析,通过个案查处和类案分析揭示共性问题,剖析体制机制原因和行业“潜规则”[14] - 坚持全链条监督,配合行政监督部门消除盲区,覆盖招投标活动全流程,压紧压实各参与主体责任[14] - 坚持全领域治理,督促各行政监督部门结合领域特点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改革以重构规则机制和营造良好生态[15]
清风为伴产业兴丨林下开满“致富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12-10 00:18
紫灵芝产业发展现状 - 福建省武平县林下种植紫灵芝总面积超4万亩,从事灵芝种植相关人员超4000人,2024年实现全产业链产值3.5亿元 [1] - 武平县永平镇梁山村2024年新种植紫灵芝60亩,总共种植面积达300亩,预计将为村集体增加可观收入 [1] - 2024年以来,武平县新增种植紫灵芝面积5300亩,累计出芝面积达4.56万亩,干品总产量达520吨 [3] 产业政策与资金支持 - 武平县已连续8年出台紫灵芝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政策力度大、联结农户多 [2] - 产业资金是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政策执行中存在廉洁风险点 [2] - 县纪委监委以产业资金管理和使用为切入点,严查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 监督与治理措施 - 武平县纪委监委将护航紫灵芝产业发展作为监督重点,组建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检查,助推产业跑出“加速度” [1] - 通过“室组地”联动监督和“县+乡+村”三级协同,压实各方责任,护航产业发展 [1] - 聚焦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产业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环节,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收集问题线索 [1] -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深化标本兼治 [2] - 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审批、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持续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2] 具体案例与整改成效 - 梁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产业资金,并挪用村集体灵芝收益款进行营利活动而受到严肃处理 [2] - 梁山村被侵占的相关资金已经清退,保障了村集体收益 [1] - 县纪委监委表示将持续跟进监督,严肃查处产业发展中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 [3] 产业经济与社会效益 - 紫灵芝产业已成为带动村民稳定增收、激活乡村振兴活力的致富引擎 [3] - 产业通过监督治理得到护航,为集体和农户带来可观收入预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