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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审计将增补2家会计所,15年来首次扩容花落谁家?
中国经营报· 2025-11-22 07:47
H股审计名单扩容事件 - 财政部与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 将在现有10家H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增补2家 这是自2010年12月以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首次扩容 [1] - 2010年最初推荐12家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有2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满足要求 导致名单需更新调整 [2] - 两地监管机构经多轮磋商达成共识 通过审核推荐委员会按审核、公示、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程序确定增补名单后推荐给香港监管机构 [3] H股审计制度特点 - H股审计采用审核推荐制 与内地A股审计备案制不同 因涉及跨境监管协调需确保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及保障审计质量 [4] - 名单机制通过自愿申报、部委审核、动态监管进行前置筛选 适应跨境监管与投资者保护需求 防止审计失败对两地资本市场造成系统性冲击 [5] 入选名单的资格要求与候选所 - 申请所需满足硬性条件包括: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2024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15亿元、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800人 [7] - 符合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容诚(收入25.61亿元/注册会计师1549人)、天职国际(收入26.71亿元/注册会计师1097人)、中审众环(收入21.72亿元/注册会计师1304人)、中兴华(收入20.33亿元/注册会计师1037人) [7] 入选H股审计名单的行业影响 - 进入名单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国际化水平、品牌价值、市场地位与大客户获取能力 [1][6] - 优势体现在资质稀缺性、高端客户链条与能力跃迁三方面 可承接H股上市公司高价值审计及跨境资本市场业务链 [6] - 参与H股审计能延伸承接企业全球化过程中的财务、风控与合规服务 倒逼事务所在质量管理、一体化治理等方面全面升级 [6]
H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将增补两家 两部门将健全完善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中国证券报· 2025-11-21 22:30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通知 旨在从目前10家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 推荐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名单 [1] -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服务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1] 增补工作的背景与历史沿革 - 2010年 财政部与证监会曾向香港监管机构推荐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业务 [2] - 原12家名单中 国富浩华与瑞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再满足要求 导致目前实际从事业务的为10家 名单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2] - 近年来 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就优化H股审计安排进行多轮磋商 双方达成共识在现有10家基础上增补两家 [2] 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资格与选拔标准 - 申请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多项基本要求 包括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与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制度健全有效 以及在香港有成员所或同属国际会计网络 [3] - 在基本要求基础上 监管机构设定了多项优先考虑因素 包括执业信息化水平高且系统先进、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 以及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经验丰富 [3] 资格审核的具体量化指标与组织架构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境外分支机构收入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合并计算 [4] -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的定义依据相关备案管理办法 [4]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及证监会官方备案平台数据为准 [4] - 本次增补工作将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以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4] - 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担任 副主任由证监会会计司负责人担任 委员来自财政部、证监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5] 对获准事务所的后续动态管理与监管措施 - 对获准事务所的推荐不搞“终身制” 财政部与证监会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每年结合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 对不再符合要求的将撤回推荐 [6] - 强化后续管理 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一年一查”的抽检范围 每年检查时抽检部分项目以实现滚动覆盖 并加强相关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 [6] - 加强监管协同 财政部与证监会将强化后续监管 并与香港方面及时互通审计情况 加强信息共享 [6]
H股审计业务名单增补 内地香港互联互通更进一步
证券时报· 2025-11-21 22:2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证监会发布通知 计划在现有10家基础上增补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1] - 此举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界交流合作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管协同 持续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并促进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1] 申请资格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 内部治理制度健全有效等基本要求 [2] - 需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一个国际会计网络 [2]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按相关规定定义 [2]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和证监会备案系统数据为准 [2] 优先考虑因素 - 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 优先考虑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的机构 [3] - 优先考虑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经验丰富的机构 [3] - 申请需提交合伙人/股东情况表、注册会计师情况表及香港成员所相关证明文件 [3] 审核流程与动态管理 - 成立由财政部会计司和证监会会计司负责人领导的审核推荐委员会 负责审核、公示、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 [4] - 推荐并非永久有效 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每年结合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 [5] - 对不再符合基本要求的机构将撤回推荐 并将H股审计业务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年度执业质量抽检范围 [5] - 加强对相关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 与香港方面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 [5] 历史背景与现实意义 - 2010年财政部和证监会曾向香港推荐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 该机制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 [6] - 原12家机构中有2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再满足要求 因此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6] - 内地与香港会计界长期深入交流 准则持续等效 监管合作机制良好 名单增补工作将顺应行业新发展 [7]
H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将增补两家
中国证券报· 2025-11-21 20:0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计划在现有10家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机构进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1] -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的意见精神,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并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1] - 政策背景源于2010年首批推荐的12家H股会计师事务所中,有两家因合并或受到行政处罚已不满足基本要求,名单更新具有现实意义 [1] 名单增补工作安排 - 增补工作将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任主任,证监会会计司负责人任副主任,以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 - 申请机构需满足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制度健全、在香港有成员所或同属国际会计网络成员等基本要求 [2] - 在基本要求外,优先考虑执业信息化水平高、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香港成员所具有丰富H股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 [2] 资格审核标准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允许合并计算符合条件境外分支机构的收入 [3] -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定义依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3]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备案系统数据为准 [3] 后续监督管理机制 - 推荐不搞“终身制”,财政部和证监会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撤回推荐 [4][5] - 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一年一查”的抽检范围,实现滚动覆盖,并加强对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报备管理 [5] - 强化与香港方面的监管协同,及时互通H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加强信息共享 [5]
财政部、证监会: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
证券日报· 2025-11-21 16:24
H股审计业务名单增补政策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 [1] - 此举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界交流合作,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1] 历史背景与现状 - 2010年财政部和证监会曾推荐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1] - 该机制实施十余年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促进了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2] - 原12家H股会计师事务所中,目前有10家仍在从事H股审计业务,国富浩华和瑞华两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再满足要求 [2] 增补工作目标与共识 - 增补工作有利于强化两地会计监管协同,持续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 [3] - 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经多轮磋商达成共识,在现有10家基础上推荐增补2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名单 [3]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要求 - 申请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等基本要求 [4] - 在基本要求基础上,优先考虑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香港成员所具有丰富H股审计经验的机构 [4]
刚刚!有关规范财务审计秩序通知 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
证券日报· 2025-11-21 13:38
政策发布与目标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旨在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开展名单增补工作有利于深化两地会计界交流合作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两地会计监管协同 并持续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 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4] 历史背景与现状 - 2010年12月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曾向香港监管机构推荐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该机制实施十余年来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 促进了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3] - 原12家H股会计师事务所中 有两家因合并或受到行政处罚已不满足2010年审核推荐基本要求 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3] - 目前有10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双方监管机构达成共识 将在此基础之上推荐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名单 [4] 申请机构资质要求 - 申请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基本要求 包括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 内部治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以及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一个国际会计网络 [5] - 在基本要求之上 监管机构进一步设定了几项优先考虑因素 包括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且信息系统建设先进 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 以及其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具有较丰富经验 [5]
两部委发文:增补2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H股审计业务
证券时报· 2025-11-21 10:18
由于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硬性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在基本要求的基础 上,财政部、证监会进一步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入手确定了几项优先考虑因素,财政部、证监会有 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包括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 力,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 财政部、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交合伙人/股东情况表和 注册会计师情况表,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系统打印生成。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的,还要提交香港成员所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由香港会计及财 务汇报局出具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发展成员所相关协议复印件等。 推荐并非永久有效 11月21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目前10家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推荐增补2家 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财政部、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开展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 ...
两部委发文:增补2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H股审计业务
证券时报· 2025-11-21 10:11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证监会发布通知 计划在现有10家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增补2家符合要求的机构进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1] - 此次增补工作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界交流合作 推动两地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并持续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 [2] - 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进行严格管理 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并高质量完成业务 [10]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要求 - 申请机构需满足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 内部治理制度健全有效等基本要求 [4] - 需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 [4]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有境外分支机构且符合条件者可合并计算其收入 [4]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和证监会备案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4] - 在基本要求外 优先考虑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 信息系统建设先进 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 一体化管理程度高以及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经验丰富的机构 [5] 申请材料与审核流程 - 申请需提交合伙人/股东情况表和注册会计师情况表 通过指定监管平台打印生成 [6] - 在香港有成员所的 还需提交其商业登记证明 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协议复印件 [6] - 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9] - 审核流程包括审核 公示 实地考察 综合评议等程序 最终名单将推荐给香港监管机构并公告 [9] 名单动态管理机制 - 推荐并非永久有效 财政部与证监会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11] - 每年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 对不再符合基本要求的机构将撤回推荐 [11] - 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每年执业质量检查的抽检范围 实现滚动覆盖 [11] - 加强与香港方面的信息共享 及时互通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情况 [11] 政策背景与意义 - 向香港推荐可从事H股审计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机制始于2010年12月 当时推荐了12家机构 [14] - 该机制实施十余年来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 促进了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14] - 因原12家机构中有两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再满足要求 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14] - 内地与香港会计界长期保持深入交流合作 两地会计审计准则持续等效 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良好 [15]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
北京商报· 2025-11-21 09:28
申报要求方面,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 负责对申请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工作。申请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实际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二是2024年度 业务收入不低于1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2.5亿元或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不少于100家;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800人;四是治理结构、质量管理和内部 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五是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 络的成员所。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优先考虑:一是执业活动信息 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二是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三是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四 是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 ...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证监会发布· 2025-11-21 08:41
政策背景与意义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通知,启动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2] - 2010年首次推荐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十余年来有效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3] - 原12家事务所中已有2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再满足要求,更新名单具有现实意义,将在现有10家基础上增补2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3][5] - 此次增补有利于顺应香港会计审计监管制度调整,强化两地监管协同,持续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5] 申请机构资质要求 - 申请事务所须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且业务收入与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6] - 内部治理相关制度必须健全并有效执行,在香港需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一个国际会计网络[6] - 在基本要求外,优先考虑执业信息化水平高、系统建设先进、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的机构[6] - 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拥有较丰富经验的事务所将获优先考虑[6] 收入与人员统计口径 - 业务收入及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允许合并计算符合条件且能提供证明的境外分支机构收入[7] -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定义依据财会〔2025〕5号文第四条,境外分支机构收入参照同一原则确定[7]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的备案系统数据为准[8] 申请材料与审核流程 - 申请材料纸质版需一式四份报送至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0] - 审核流程包括严格审核、公示、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最终名单将推荐给香港监管机构并公告[10][11] - 委员会由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司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主任,成员包括财政部、证监会及注协相关人员[10] 后续动态管理与监管 - 推荐不实行终身制,财政部和证监会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结合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11] - H股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范围,每年抽检部分项目以实现滚动覆盖[11] - 加强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并与香港方面加强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