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动态管理
搜索文档
H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将增补两家 两部门将健全完善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中国证券报· 2025-11-21 22:30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通知 旨在从目前10家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 推荐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名单 [1] -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服务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1] 增补工作的背景与历史沿革 - 2010年 财政部与证监会曾向香港监管机构推荐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业务 [2] - 原12家名单中 国富浩华与瑞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再满足要求 导致目前实际从事业务的为10家 名单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2] - 近年来 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就优化H股审计安排进行多轮磋商 双方达成共识在现有10家基础上增补两家 [2] 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资格与选拔标准 - 申请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多项基本要求 包括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与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制度健全有效 以及在香港有成员所或同属国际会计网络 [3] - 在基本要求基础上 监管机构设定了多项优先考虑因素 包括执业信息化水平高且系统先进、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 以及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经验丰富 [3] 资格审核的具体量化指标与组织架构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境外分支机构收入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合并计算 [4] -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的定义依据相关备案管理办法 [4]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及证监会官方备案平台数据为准 [4] - 本次增补工作将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以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4] - 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担任 副主任由证监会会计司负责人担任 委员来自财政部、证监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5] 对获准事务所的后续动态管理与监管措施 - 对获准事务所的推荐不搞“终身制” 财政部与证监会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每年结合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 对不再符合要求的将撤回推荐 [6] - 强化后续管理 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一年一查”的抽检范围 每年检查时抽检部分项目以实现滚动覆盖 并加强相关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 [6] - 加强监管协同 财政部与证监会将强化后续监管 并与香港方面及时互通审计情况 加强信息共享 [6]
两部委发文:增补2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H股审计业务
证券时报· 2025-11-21 10:11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证监会发布通知 计划在现有10家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增补2家符合要求的机构进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1] - 此次增补工作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界交流合作 推动两地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并持续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 [2] - 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进行严格管理 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并高质量完成业务 [10]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要求 - 申请机构需满足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 内部治理制度健全有效等基本要求 [4] - 需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 [4]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有境外分支机构且符合条件者可合并计算其收入 [4]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和证监会备案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4] - 在基本要求外 优先考虑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 信息系统建设先进 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 一体化管理程度高以及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经验丰富的机构 [5] 申请材料与审核流程 - 申请需提交合伙人/股东情况表和注册会计师情况表 通过指定监管平台打印生成 [6] - 在香港有成员所的 还需提交其商业登记证明 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协议复印件 [6] - 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9] - 审核流程包括审核 公示 实地考察 综合评议等程序 最终名单将推荐给香港监管机构并公告 [9] 名单动态管理机制 - 推荐并非永久有效 财政部与证监会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11] - 每年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 对不再符合基本要求的机构将撤回推荐 [11] - 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每年执业质量检查的抽检范围 实现滚动覆盖 [11] - 加强与香港方面的信息共享 及时互通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情况 [11] 政策背景与意义 - 向香港推荐可从事H股审计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机制始于2010年12月 当时推荐了12家机构 [14] - 该机制实施十余年来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 促进了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14] - 因原12家机构中有两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再满足要求 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14] - 内地与香港会计界长期保持深入交流合作 两地会计审计准则持续等效 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良好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