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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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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PE/VC:基金业协会呼吁行业重新审视回购条款
FOFWEEKLY· 2025-12-02 09:5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提示,呼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行业重新审视并审慎使用股权回购条款,树立长期投资、耐心资本理念,在条款触发时加强与各方沟通,支持实体企业共渡难关 [3][5][6][19] - 当前一级市场“对赌回购”条款应用泛滥(应用率超90%),加剧了创业企业与投资机构之间的矛盾,已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社会话题 [8][9] - 文章认为,解决回购条款引发的错误循环需依赖多方力量,包括司法、行政及行业自律,并指出基金业协会此次发声是符合预期的行业自律行为,有助于引导行业重塑正面形象 [12][14][17][21] 协会提示内容总结 - 协会肯定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作为“耐心资本”在赋能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4] - 协会提示管理人应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提升专业能力,梯度培育创新企业 [5] - 协会要求回购条款设置应科学合理,不得用于从事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活动,触发后应加强沟通并充分评估内外部影响 [6] - 协会鼓励以上市为目标的回购条款触发时,管理人与回购义务人友善协商,通过调整目标、延长期限、下调利率或解除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分歧,支持实体企业发展 [6] 市场背景与争议回顾 - “对赌回购”是近几年私募股权市场的T0级高频词汇,相关司法判例、学术研究观点不一,创始人群体与投资机构各执一词,面临重重矛盾和困境 [8] - 在“困境基金大退出”时代,回购条款成为投资机构的重要退出工具,其在国内一级市场的应用率已超过90% [9] - 回购条款的滥用加剧了创业企业与投资机构在公司治理、资产估值等领域的复杂斗争,相关法律细节(如2024年8月法院内部问答提及回购权可能存在6个月行权期)极易引发行业震动 [9] 解决路径探讨 - **司法力量**:司法介入影响巨大但需谨慎,除非市场形成共识,否则易引发次生问题,例如过往裁判规则变化及近期关于行权期的观点都显著影响了市场行为 [13] - **行政力量**:文章对此期待最高,建议对长期依赖回购作为主要退出渠道的创投机构,在税收、减持等扶持性政策上予以负面评价,从而引导市场对回购持谨慎态度,这符合国家鼓励“耐心资本”、“长期资本”的方向 [14] - **行业自律力量**:期待行业协会能组织形成行业最佳实践和回购条款示范文本,基金业协会此次发声正是一种行业自律行为,有助于引导机构重新审视回购条款,扭转行业形象 [15][16][17][21] 对协会呼吁的解读 - 协会的提示属于文化呼吁,而非具有强制力的法规或规则,保持了克制,未实质性介入争议 [19] - 呼吁可从“服务创新、专业耐心、审慎合理、善化分歧”四个方面系统解读,旨在引导行业坚持使命、提升专业、把握条款尺度、以支持企业发展的方式化解分歧 [20] - 在当前创业者与创投机构矛盾尖锐、互信缺失的背景下,协会的发声非常关键,有助于重塑行业在创业群体中的正面形象 [21] - 文章最后指出,LP(有限合伙人)群体若能进行类似反思,将为困境中的行业提供喘息之机 [21]
加速形成“募投管退”良性循环生态体系——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渠道拓宽
新华网· 2025-08-12 06:20
试点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旨在完善非现金分配机制并拓宽退出渠道 [1][2] - 实物分配指私募基金将持有上市公司IPO前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符合境外市场常见制度安排 [2] - 该试点允许私募基金在企业上市后直接分配股票给有限合伙人(LP) LP可选择退出或继续持有 [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试点将加速形成"募投管退"良性循环生态体系 提升资金流动性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3] - 有利于满足投资者差异化需求 分散集中减持压力 避免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冲击 [2][4] - 头部投资机构更受益 因产业基金和央企国企投资者更倾向于长期持有股票 [7] - 截至2023年5月末 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管理人达1.49万家 存续基金4.79万只 规模合计13.4万亿元 [8] 实施规则与限制 - 分配股票须为持有上市公司IPO前股份 且不得涉及限售、质押、冻结或违规情形 [5] - 禁止向上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不具备投资资格的投资者分配股票 [5] - 必须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规则 可占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额度 [6] - 分配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占用减持额度后将扣减基金总减持额度 [6] 挑战与后续措施 - 实物分配可能引发超额收益计算分歧 因资产公允价值难以确定 [7] - 需配套出台实施细则 包括交易所操作指引及税务代扣代缴政策 [7] - 证监会将结合试点实践持续完善退出机制 促进私募基金规范发展 [7][9] - 此前已推出私募股权份额转让试点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持续深化 [8][9]
★募、投、退全面回暖 深圳私募股权创投行业展现新气象
上海证券报· 2025-07-03 01:56
募资端变化 - 截至2024年末深圳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机构投资者数量达17110个,出资规模8358.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76%和0.41%,占全部投资者比例分别为22.93%和59.01% [1] - 2024年政府出资、引导基金等中长期资金投资者数量同比增加16.74%,出资规模达2381.06亿元 [1] - 行业资源向头部集中,前10%机构管理74%私募创业投资基金规模,管理规模超50亿元的基金有6只,总规模686.48亿元 [2] 投资方向与成效 - 截至2024年末投资种子期、起步期企业项目9462个,同比增长4.28% [2] - 投资中小企业项目13732个(+3.87%),初创科技型企业项目5678个(+8.86%),在投本金987.58亿元(+9.03%) [3] - 投资高新科技企业项目10899个(+5.71%),近3年年化增长率11.14%,其中航空航天与国防、半导体、生物科技在投本金分别增长23.54%、13.21%、7.02% [3] - 投向深圳"20+8"产业集群项目4893个(+2.11%),在投本金1109.97亿元(+0.96%) [3] 退出渠道与表现 - 2024年退出项目数量1954个(近三年新高),实际退出金额588.31亿元(+70.28%) [3] - 协议转让和企业回购合计退出1369个项目(+107.11%),金额338.36亿元(+81.25%) [4] - 公开市场退出项目331个(+89.14%),金额222.41亿元(+104.50%),其中境外上市退出金额22.14亿元(规模为2023年10.87倍) [4] - 化学制品、半导体行业平均退出回报倍数达2.22倍和2.00倍,高于市场均值 [4]
宝利投资 | 私募股权募投退全面回暖
搜狐财经· 2025-06-11 06:38
行业整体发展态势 - 私募股权创投行业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发挥关键作用 [1] - 2024年深圳私募股权创投行业在募资、投资、退出环节取得显著进展,呈现回暖向好态势 [1] - 国家政策支持为行业营造良好环境,中长期资金加大投资力度优化募资结构 [4] 募资结构优化 - 截至2024年末深圳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机构投资者17110个,出资规模8358.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76%和0.41% [6] - 政府出资、引导基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投资者数量同比增16.74%,出资规模2381.06亿元 [6] - 引导基金投资者数量624个(同比+24.32%),出资规模909.47亿元(同比+14.11%) [6] - 全国社保基金新增认缴50亿元,合计认缴规模74亿元 [6] - 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出资66家,认缴金额5.99亿元(同比+6.45%),实缴4.31亿元(同比+3.11%) [7] 投资方向与成果 - 行业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为导向,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 [8] - 投资种子期/起步期企业项目9462个(同比+4.28%),占比46.36% [11] - 创业投资基金"投早"项目6029个(同比+9.74%),占比53.18% [11] - 投资中小企业项目13732个(同比+3.87%),初创科技型企业5678个(同比+8.86%),在投本金987.58亿元(同比+9.03%) [11] - 投资高新科技企业10899个(同比+5.71%),占比53.40% [12] - 硬科技领域投资显著增长:航空航天与国防(项目数量+25.46%,本金+23.54%)、半导体(+12.17%,+13.21%)、生物科技(+6.46%,+7.02%) [12] - 投向深圳"20+8"产业集群项目4893个(同比+2.11%),在投本金1109.97亿元(同比+0.96%) [12] 行业集中度与头部效应 - 前10%机构管理约74%私募创业投资基金规模 [7] - 深圳辖区管理规模超50亿元的私募创投基金6只,总规模686.48亿元 [7] 退出渠道与回报 - 2024年退出项目1954个(同比+96.42%),实际退出金额588.31亿元(同比+70.28%) [16] - 协议转让和企业回购退出1369个项目(同比+107.11%),金额338.36亿元(同比+81.25%) [16] - 公开市场退出331个项目(同比+89.14%),金额222.41亿元(同比+104.50%) [16] - 境外上市退出28个项目,金额22.14亿元(规模为2023年10.87倍) [16] - 硬科技领域保持高回报:化学制品退出回报倍数5.14倍,半导体3.01倍,生物科技2.59倍 [17] 未来展望 - 行业生态持续优化,有望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0]
资本市场促进电力行业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
中国电力报· 2025-05-20 01:36
政策导向与战略定位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科技金融体制,发展耐心资本,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科技金融列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 [1] -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完善科技金融标准体系和基础制度,电力行业需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培育新质生产力 [1] - 资本市场作为枢纽,为电力行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资源协同、激励约束、定价评估等保障 [1] 资本市场工具应用 - 债权融资方面,科创债券为电力行业提供低成本专项融资,如中国华电2024年9月发行15亿元5年期科创债券,利率2.24%,较AAA级企业债低16基点 [2] - 川投能源2025年3月发行5年期科创债券利率2.17%,较AAA级企业债低9基点,用于置换雅砻江水电股权增资 [2] - 知识产权证券化助力盘活无形资产,如中国电建2023年12月以32项专利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 [2] - 股权融资方面,私募基金支持初创企业如海辰储能2023年6月获45.75亿元C轮融资,2025年3月申请港交所上市 [2] - REITs盘活存量资产,如中国能建2025年1月发行12.61亿元权益型REITs,期限18年,利率2.43%,支持广西水电项目 [2] 资本市场机制优化 - 股权激励机制方面,国家电投氢能科技实行差异化员工持股,青岛云路通过"专利许可+技术入股"与ABB合资 [3] - 并购重组提升竞争力,如国家电投产融控股置入核电资产,远达环保收购五凌电力100%股权及长洲水电64.93%股权 [3] - 中核苏阀2025年1月收购西安中核核仪器98.88%股份,增强核辐射监测领域能力 [3] - 资本市场价值发现功能显著,2024-2025年Q1新能源类A股新增14家上市公司,平均风险溢价1.57倍,高于整体1.45倍 [3] 全生命周期服务 - 科技创新初期,私募基金和耐心资本满足初创企业"轻资产、长周期、高风险"需求 [5] - 中期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成果转化基金对接产业链需求 [5] - 后期强化知识产权定价估值,科创债券提供期限适配、成本保障的融资支持 [5] 全链条产业创新支持 - 传统产业升级方面,并购重组和REITs推动火电、水电数字化和绿色化改造 [6] - 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上市融资和科创债券支持工业控制芯片、氢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补链 [6] - 未来产业培育方面,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等引导资源向可控核聚变、钙钛矿光伏聚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