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渠道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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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形成“募投管退”良性循环生态体系——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渠道拓宽
新华网· 2025-08-12 06:20
试点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旨在完善非现金分配机制并拓宽退出渠道 [1][2] - 实物分配指私募基金将持有上市公司IPO前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符合境外市场常见制度安排 [2] - 该试点允许私募基金在企业上市后直接分配股票给有限合伙人(LP) LP可选择退出或继续持有 [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试点将加速形成"募投管退"良性循环生态体系 提升资金流动性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3] - 有利于满足投资者差异化需求 分散集中减持压力 避免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冲击 [2][4] - 头部投资机构更受益 因产业基金和央企国企投资者更倾向于长期持有股票 [7] - 截至2023年5月末 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管理人达1.49万家 存续基金4.79万只 规模合计13.4万亿元 [8] 实施规则与限制 - 分配股票须为持有上市公司IPO前股份 且不得涉及限售、质押、冻结或违规情形 [5] - 禁止向上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不具备投资资格的投资者分配股票 [5] - 必须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规则 可占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额度 [6] - 分配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占用减持额度后将扣减基金总减持额度 [6] 挑战与后续措施 - 实物分配可能引发超额收益计算分歧 因资产公允价值难以确定 [7] - 需配套出台实施细则 包括交易所操作指引及税务代扣代缴政策 [7] - 证监会将结合试点实践持续完善退出机制 促进私募基金规范发展 [7][9] - 此前已推出私募股权份额转让试点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持续深化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