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丸剂

搜索文档
力生制药9月17日获融资买入809.60万元,融资余额3.10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9-18 01:29
股价与交易数据 - 9月17日公司股价下跌1.20% 成交额8739.84万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809.60万元 融资偿还1615.73万元 融资净卖出806.13万元 [1] - 融资融券余额合计3.10亿元 融资余额占流通市值5.21% 处于近一年90%分位高位水平 [1] 融资融券情况 - 融资余额3.10亿元 超过近一年90%分位水平 [1] - 融券余量0股 融券余额0元 但超过近一年70%分位较高水平 [1]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8月20日股东户数3.12万户 较上期减少0.39% [2] - 人均流通股8017股 较上期增加0.39% [2]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1-6月营业收入7.32亿元 同比减少1.76% [2] - 同期归母净利润3.43亿元 同比增长235.04% [2] 分红与股东情况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2.61亿元 近三年累计派现2.55亿元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大成景恒混合A退出十大流通股东行列 [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81年6月17日 2010年4月23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为化学药片剂(59.92%) 针剂(15.69%) 丸剂(8.80%) 胶囊(8.75%)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1]
天目药业: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0: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Tian-Mu-Shan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 Co.,Ltd. [4] - 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31日,是临安市首家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单位,由杭州天目山药厂发起设立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邮政编码311300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78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1,778,885股,均为普通股 [4][20]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253930812T,依法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7][18] - 公司发起人为杭州天目山药厂,1989年以资产出资450万元设立,同时向社会公开发行200万股 [19] - 1992年经确认杭州天目山药厂资产出资额为850万元,个人股为200万元,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40万股 [19]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9]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倡导开拓、求实、进取、向上的企业精神,以药为主、多元发展,走科、工、贸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13] -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片剂、颗粒剂、丸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滴眼剂、滴丸剂等药品及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管理、货物进出口,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 [14] - 经营范围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文件、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33]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并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34]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3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41]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等职权 [44] - 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非日常经营性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 [45][46]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47] 董事会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8][110]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解聘总经理等职权 [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13][114]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 [124] - 独立董事应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12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 [12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情形下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21]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情形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 [45][5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