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 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3][5] - 触发日为2025年8月27日 且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3][5] - 回售条款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生效[3][5] 回售价格构成 - 回售价格为100.312元/张(含息税)[4][6][9] -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0.312元/张 计算公式为IA=100×2.0%×57/365[7][8] - 票面利率2.0%对应第六计息年度(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7] - 计息天数57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9月12日 算头不算尾)[7] 投资者实际收益差异 - 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所得100.250元/张(扣除20%利息税)[10]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实际所得100.312元/张(暂免所得税)[10] - 其他债券持有者实际所得100.312元/张(需自行缴纳所得税)[10] 回售操作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18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操作[4][13] - 申报期间可撤单 确认后不可撤销[13] - 回售期内暂停转股 但继续交易[4][15] - 资金到账日安排:发行人2025年9月23日 投资者2025年9月25日[4][14] 回售权特性 - 持有人可部分或全部回售未转股可转债[2][11] - 回售选择权不具有强制性[2][11] - 若回售申报期内未申报 视为自动放弃本计息年度回售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