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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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前基金经理因“老鼠仓”被罚60万元
贝壳财经· 2025-08-19 09:19
核心事件 - 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活动被天津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 [1][3][5] - 违法行为包括知悉基金未公开信息并控制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趋同买入股票41只 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 趋同买入占比72.77% 最终交易亏损 [3] - 公司回应称系个人行为 并表示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1][5] 当事人背景 - 李丹2013年12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 2016年2月至2024年2月担任国寿安保核心产业基金经理 任职回报-7.77% [1] - 曾管理6只基金 其中国寿安保稳嘉A任职回报最高达39.86% 国寿安保裕祥A任职回报-8.23% [2] - 管理规模最高时为20.92亿元 [2] 违法细节 - 操作时段为2022年3月至2024年2月 通过控制"王某"证券账户进行交易决策 由杨某尘实施下单操作 [3] - 趋同交易买入股票占比74.55% 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 [3] - 监管依据包括交易资料、询问笔录、微信记录、账户资料等证据链 [4] 处理结果 - 当事人申辩理由包括部分交易非其授意、趋同存在合理原因等 均未被监管采纳 [5] - 最终处罚金额为60万元 [1][5]
又现亏损“老鼠仓”!基金经理趋同交易2年被罚6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9 06:09
核心事件 - 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通过控制"王某"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 涉及股票41只 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 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 [1][2] - 该行为被天津证监局认定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处以60万元罚款 交易最终以亏损告终 [1][2] - 涉及基金为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 该基金在李丹8年管理期间累计亏损7.7% 同类排名716/789 [1][4] 涉事基金表现 - 国寿安保核心产业规模从2019年末8.93亿元下降至2024年一季度末4.27亿元 规模缩减52.2% [4] - 李丹管理的其他产品表现持续低迷 其中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2018-2024年任职年化回报仅1.62% 同类排名1194/1519 [4] - 李丹在国寿安保基金任职期间累计管理7只基金 于2024年9月4日卸任全部产品 [2] 行业监管动态 - 证监会持续强化对基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2024年3月对华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亮"老鼠仓"案件催缴罚单 [4][5] - 2023年12月浦银安盛基金经理许文峰因趋同交易亏损超700万元 被罚没153.82万元并实施5年市场禁入 [5] - 2024年5月《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调将"老鼠仓"等违规行为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强化基金经理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 [5]
基金经理“老鼠仓”被罚60万元,案发时在职,公司回应:系个人行为
华夏时报· 2025-08-18 23:45
核心事件 - 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因从事"老鼠仓"交易被天津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 [2][3] - 李丹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 趋同买入股票41只 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 但交易最终亏损 [3] - 李丹曾提出申辩意见 但天津证监局未予采纳 [4] 公司回应 - 国寿安保基金称李丹被罚事项系其个人行为 该员工数月前已从公司离职 [2][5] - 公司表示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坚决维护持有人利益 [2][5] - 李丹在国寿安保基金期间曾管理7只产品 其中国寿安保核心产业任职回报率为-7.77% 年化回报-1% [5] 行业背景 - "老鼠仓"指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违反《基金法》第二十条规定 [6] - 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法行为可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 无违法所得或不足100万元时处10-100万元罚款 [6] -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打击"老鼠仓"行为 2024年5月有券商员工因趋同交易获利213万元被罚没420万元 2024年1月有资管公司投资经理因非法获利逾2000万元被罚没6400万元并遭10年市场禁入 [6][7]
趋同交易3300余万还亏了,80后女基金经理涉“老鼠仓”被罚60万元
第一财经· 2025-08-18 09:55
案件概述 - 北京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经理李丹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被天津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 [3]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趋同买入金额达3311.97万元 [3] - 李丹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趋同买入股票41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 [7] 违法细节 - 李丹于2013年12月9日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 [7] - 李丹作出交易决策,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相关交易最终以亏损告终 [7] - 天津证监局表示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认定其行为违反《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 [8] 涉事人员背景 - 李丹为80后女性,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与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的信息存在高度重合 [3] - 李丹于2013年加入国寿安保基金,自2016年2月起管理国寿安保核心产业,并于2024年2月8日卸任 [11] - 在长达8年的管理期内,李丹管理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的任职回报为-7.7%,年化回报-1%,在789只同类产品中排在第716名 [11] 行业影响 - 近年来证监会对基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持续查办多起案件 [12] - "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基金财产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破坏了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基金行业正常交易秩序 [12] - 基金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合规记录实行"零容忍",此类处罚将使其再难重返资管行业 [13]
“老鼠仓”,大曝光!80后女基金经理用他人账户“炒股”2年,趋同买入3300多万元,亏了,被罚60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5-08-18 08:42
案件基本情况 - 天津证监局于8月18日披露一起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活动的"老鼠仓"案件 [1][2] - 当事人李丹(女性,1982年10月出生)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控制"王某"证券账户进行违规交易 [4][5] - 交易结果显示趋同买入股票41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最终交易亏损 [1][5] 当事人从业背景 - 李丹于2013年12月9日入职某基金管理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担任基金经理职务 [4] - 此前曾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担任研究员及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07年7月至2013年11月) [8] - 2013年11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8] 管理产品表现 - 管理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期间(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该基金单位净值下跌7.77%,年化回报率为-1.00% [9][10] - 管理的公募偏股产品年化回报率0.61%,跑输沪深300指数;公募偏债产品年化回报率3.84%,跑输中证综合债指数 [10] - 2024年9月4日因公司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状况卸任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基金经理职务,不再管理公募基金产品 [11] 监管处罚结果 - 天津证监局依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 [1][6] - 当事人提出的部分趋同交易非其授意、趋同存在合理原因等申辩意见未被监管部门采纳 [5]
趋同交易3300余万还亏了,80后女基金经理涉“老鼠仓”被罚60万元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8-18 08:20
案件基本情况 - 北京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李丹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活动 被天津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 [1] - 违法行为涉及控制"王某"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趋同买入股票41只 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 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 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 [2] - 相关交易最终以亏损告终 案件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2][3] 当事人背景信息 - 李丹为80后女性 2013年12月9日入职基金管理公司 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担任基金经理 [2] - 公开信息显示与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高度重合 2013年加入国寿安保 2016年2月开始管理国寿安保核心产业 2023年2月8日卸任 [4][5] - 管理国寿安保核心产业8年期间任职回报-7.7% 年化回报-1% 在789只同类产品中排名第716 [5] 公司回应 - 国寿安保基金回应称该事项系前员工个人行为 [1] - 公司表示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坚决维护持有人利益 [5] 行业监管态势 - 证监会对基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持续查办多起案件 [6] - 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不断完善 明确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构成要件和量罚标准 [6] - 基金行业对从业人员合规记录实行零容忍 此类处罚将使从业人员难以重返资管行业 [7] 行业影响分析 - 违法行为破坏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基金行业正常交易秩序 [6] - 部分基金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 存在侥幸心理 但当前监管技术手段已显著提升 [7] - 行业公司定期开展宣讲培训 分析案情并重点宣导 警示员工勿为短期利益铤而走险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