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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开放通道 国泰海通架起中企国际化“桥梁”
证券时报· 2025-12-09 17:47
龙蟠科技香港上市事件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首家“A+H”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5亿港元 [1] - 此次上市是2024年当年仅有的3家“A+H”股上市公司之一,也是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发布联合声明后首家“A+H”股上市企业,被视为全面开启A股公司赴港上市热潮的里程碑事件 [1] - 国泰君安国际在此次上市中担任联席保荐人、联席全球协调人、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牵头经办人 [1] 投行的角色与战略定位 - 中资投行定位为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桥梁”,致力于为中国企业出海和国际资本配置中国资产搭建双向通道,并向世界传递中国资产价值 [2] - 中资投行需构建中国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利用多方位经济及非经济模型,让国际资本更深入了解中国企业,助力企业以合理价值登陆国际资本市场 [2] - 中资投行力求通过自身改革壮大资本实力,重构国际投行话语权,实现从“价值发现跟随”到“价值标准制定”的角色跃升 [2] - 投行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紧贴企业多元化融资安排,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3] 国泰海通/国泰君安国际的服务案例与网络 - 国泰海通的服务网络已覆盖17个国家和地区,是国内境外布局最广的证券公司之一 [4] - 国泰海通长期服务龙蟠科技,包括保荐其2017年A股IPO、协助其2021年收购贝特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保荐其2022年完成22亿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及保荐其2024年H股上市 [4] - 在港股市场,国泰君安国际于2023年保荐“人形机器人第一股”优必选上市并完成多次配售,于2024年保荐“协作机器人第一股”越疆科技上市,后者是首家根据18C规则上市的H股公司 [4] - 在债券资本市场,2024年国泰君安国际作为联席簿记管理人参与了中国地方政府债的全部四笔发行,并助力中国电建定价3亿美元次级永续债券,创下中资美元永续债最低息差纪录 [5] - 2025年6月,国泰君安国际助力上海建工发行6亿美元可持续发展债券,该债券是2022年以来中国企业类发行人最大规模的可持续发展债券 [5] 国际化发展面临的挑战与人才策略 - 海内外市场在法律环境、监管要求、交易规则、投资者偏好、市场成熟度等方面的差异,对中资证券公司构成显著挑战,尤其在搭建和培养自身人才体系方面面临困难 [6] - 投行国际化的核心是人才国际化,需针对不同业务情景构建不同的人才体系,建立与出海进程相匹配的国际化人才“选用育留”体制和机制 [6] - 公司通过有竞争力的薪酬吸引外部人才,并通过顺畅的上升空间和完善的内部培养体系来培养人才 [6] - 公司围绕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设立专业化项目团队,并通过系统化培训提升员工对海外市场的理解,打造兼具全球视野与本地执行能力的团队 [6] 未来发展规划与业务重点 - 公司未来将加强海外业务布局,持续打造有竞争力的国际一流投行,在资本实力、服务水平、产品结构等方面向国际一流投行对标 [7] - 公司将完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对内做好管理控制、对外做好引导应对 [7] - 在国际业务领域,公司将继续以香港业务为支点,在合适时机向其他海外市场拓展 [8] - 公司将提升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聚焦新能源、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等新兴领域,开发符合全球投资者偏好和监管要求的创新融资工具 [8] - 公司将通过与国际金融机构及本地伙伴协作,协助企业对接全球资源,提升海外市场影响力和运营效率,服务方式包括传统的海外上市、发债融资,以及协助企业获得价值认同和在海外市场进行并购整合 [8]
定西高强申报IPO前更换评级更低的投行辅导 近百人未足项缴纳社保“五险”变“四险”却称没有违规
新浪证券· 2025-11-05 13:41
上市进程与保荐机构变更 -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上市申请获受理,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1] - 在上市申请受理9天后,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遭证监会立案[2][3] - 公司在递交北交所IPO申请前,将辅导券商由已服务近五年的东方证券变更为一创投行,更换理由为“战略发展的需要”[2][3] - 2024年东方证券投行分类评级为A类(占比约11%),而一创投行评级为B类(占比近70%)[4] 员工社保与公积金缴纳问题 - 公司存在未给大量员工足项缴纳“五险一金”的合规问题,2025年上半年末仍有82名员工未足项缴纳,推算未足项缴纳人数在报告期内分别为268人(2022年末)、190人(2023年末)、114人(2024年末)[5][7] - 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基本医疗保险等主要险种的缴纳比例分别为84.26%、83.38%、90.08%、91.26%,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56.07%、71.81%、84.30%、90.57%[5][6] - 公司解释未缴纳原因为员工自愿放弃,但根据法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法定义务,不能因员工意愿而免除[7][8] - 公司招股书披露的“五险”中缺少生育保险,取而代之的是大额医疗保险,而两者功能不同且生育保险具有强制性,此举涉嫌违规[9] 招股书信息披露与保荐机构责任 - 公司招股书中称“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与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的事实明显不符[2][7] - 一创投行作为保荐机构,其是否对公司的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及生育保险缺失问题进行了勤勉尽责的尽职调查受到质疑[10]
民银资本(01141.HK)中期净利润1.18亿港元 同比上升约48.0%
格隆汇· 2025-08-28 14:04
核心财务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收入约2.45亿港元 同比上升56.7% [1] - 净利润约1.18亿港元 同比上升48.0% [1] - 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10.73港仙 [1] 业务驱动因素 - 证券承销 保荐服务 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相关费类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1]
民银资本公布中期业绩 净利约1.18亿港元 同比增长48.02%
智通财经· 2025-08-28 13:09
财务表现 - 收入约2.45亿港元 同比增长56.66% [1] - 净利润约1.18亿港元 同比增长48.02% [1] - 每股盈利10.73港仙 [1] 业务驱动因素 - 证券承销 保荐服务 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相关费类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1]
民银资本(01141)公布中期业绩 净利约1.18亿港元 同比增长48.02%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13:08
财务表现 - 收入约2.45亿港元 同比增长56.66% [1] - 净利约1.18亿港元 同比增长48.02% [1] - 每股盈利10.73港仙 [1] 业务驱动因素 - 证券承销 保荐服务 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相关的费类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1]
民银资本(01141.HK)预计中期合并净利润约1.1亿至1.3亿港元
格隆汇· 2025-08-20 11:22
业绩预期 - 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合并净利润为110百万港元至130百万港元,去年同期为80百万港元,同比增长37.5%至62.5% [1] - 净利润增长主要归因于证券承销、保荐服务、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相关的费类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1] - 公司转型发展初见成效 [1]
民银资本发盈喜 预计中期合并净利润同比增加至约1.1亿-1.3亿港元
智通财经· 2025-08-20 11:21
财务表现 - 公司预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合并净利润达1.10亿至1.30亿港元 较去年同期8000万港元增长37.5%至62.5% [1] - 净利润增长主要源于证券承销、保荐服务、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相关费类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1] 业务转型 - 公司转型发展初见成效 费类业务成为业绩增长核心驱动力 [1] - 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业务收入实现显著提升 [1] - 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相关服务贡献重要收入增量 [1]
民银资本(01141)发盈喜 预计中期合并净利润同比增加至约1.1亿-1.3亿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0 11:19
业绩预期 - 公司预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合并净利润为1.10亿港元至1.30亿港元,较去年同期8000万港元增长37.5%至62.5% [1] 业绩驱动因素 - 净利润增长主要归因于证券承销、保荐服务、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相关的费类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1] - 公司转型发展初见成效 [1]
监管“零容忍”不容“看门人”再装睡
证券日报· 2025-05-25 16:18
监管动态 - 中国证券业协会更新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新增8名保荐代表人,总人数增至15人 [1] - 涉及项目包括已撤回但仍被重罚的案例以及追溯至十年前的旧案,体现监管对历史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1] - 依据2024年修订的《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新增D类名单完善了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 [1] 行业影响 - 监管部门全面从严加强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强化全链条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 [2] - 2024年证监会查办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95件,连续三年增加,占案件总数的13% [2] - 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覆盖多个IPO及非公开发行项目,时间跨度较长 [2] 案例警示 - 东吴证券在2014年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保荐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蒋序全(财信证券)、李佳佳(广发证券)被追溯处罚并列入D类名单 [2] - 无论项目是否完成或保荐代表人是否在职,失职行为均可能被追责 [3] 长期趋势 - 严惩保荐人有助于解决"带病申报""一查就撤"等问题,从根源上维护市场诚信 [3] - 券商投行需提升项目筛选、质量控制、合规履职能力,督促保荐代表人规范运作 [3] - 保荐代表人需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