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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6 18:23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10:00举行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 [3][4][6]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全景网或公司邮箱bdo@cn-huaguang.com进行预提问 [3][7] - 公司董事长金李梅 总经理黄魏青 董事会秘书胡岭等高管将参会交流 [5] 员工持股计划解锁进展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9月22日届满 解锁条件已成就 [9][12][13] - 解锁涉及159名持有人 其中158人个人考核获A/B级(解锁比例100%)1人获C级(解锁比例80%) [19]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79.28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0.88% [19] 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162,567.05元 完成考核目标138.6% [17]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解锁比例达100% 满足首个解锁期条件 [17] - 考核采用净利润指标 不含良渚厂区房屋征收补偿收益 [14]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细节 - 计划存续期36个月 首次受让部分分两期解锁 每期解锁比例50% [12] - 2024年9月19日完成160万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11][13] - 未解锁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出售 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加年化3.7%利息 [16][18]
哈焊华通9月25日龙虎榜数据
证券时报网· 2025-09-25 10:26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公司股票当日涨停 收盘价涨幅达20.00% [2] - 全天换手率11.76% 成交额7.39亿元 振幅15.12% [2] - 近半年累计上榜龙虎榜6次 上榜次日股价平均涨8.01% 上榜后5日平均跌0.19% [2] 资金流向分析 - 主力资金净流入1.83亿元 其中特大单净流入2.23亿元 大单资金净流出3916.86万元 [2] - 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9亿元 [2] - 龙虎榜合计净买入1.25亿元 其中买入成交额1.55亿元 卖出成交额2958.54万元 [2] 机构与营业部交易明细 - 机构专用席位净买入1552.19万元 其中两家机构合计买入2913.44万元 卖出1361.25万元 [2] - 买一开源证券西安西大街营业部买入5360.17万元且零卖出 [2] - 买二国泰海通证券上海新闸路营业部买入3267.90万元且零卖出 [2] - 卖二东方财富拉萨东环路第二营业部卖出627.80万元 [2]
哈焊华通发生14笔大宗交易 合计成交5332.16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9-25 10:21
大宗交易概况 - 9月25日大宗交易平台共发生14笔成交,合计成交量198.00万股,成交金额5332.16万元,成交价格均为26.93元,相对当日收盘价折价25.83% [2] - 近3个月内累计发生32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金额9965.02万元 [3] - 机构专用席位出现在7笔交易的买方或卖方营业部中,合计成交金额2908.44万元,净买入2908.44万元 [2] 股价与资金表现 - 当日收盘价36.31元,单日上涨19.99%,日换手率11.76%,成交额7.39亿元 [3] - 全天主力资金净流入1.83亿元,近5日累计上涨19.01%,近5日资金合计净流入1.69亿元 [3] - 最新融资余额1.28亿元,近5日减少199.70万元,降幅1.54% [4] 交易细节 - 单笔最大成交量为40.00万股(1077.20万元),由国金证券福州长乐中路营业部买入,中信建投常州分公司卖出 [4] - 机构专用席位通过中信建投常州分公司完成多笔交易,单笔成交量在7.50万股至33.00万股之间 [4][5] - 卖方营业部集中度较高,中信建投常州分公司出现在11笔交易的卖方席位 [4][5]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2 20:43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 以总股本897,604,831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880,241.55元人民币 [2][4]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5]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分配方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发放年度为2025年半年度 [2][6] 股东税收安排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1个月内税负20% 1个月至1年税负10% 超过1年暂免征收 [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人民币 [9]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0.045元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9] 控股子公司担保安排 - 为控股子公司自贡大西洋焊丝制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为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授信 期限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 [12][16] - 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为中国银行德州开发区支行授信 期限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 [12][16]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无反担保安排 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在年度预计范围内 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13][14][16] 担保风险控制与合规性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4,10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4.45% 净资产5.95% 无逾期担保 [19] - 担保决策基于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且资信良好 公司通过派出管理人员有效控制风险 [17][18] - 担保事项经董事会8票同意通过 公司建立担保风险防范机制 包括决策审批、总额控制及资产负债率管控 [18]
上海机电(600835.SH)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斯米克焊材67%股权
智通财经网· 2025-09-12 08:52
公司战略调整 - 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公司67%股权 [1] - 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91亿元 对应67%股权评估值 [1] - 斯米克焊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4.35亿元 [1] 业务退出原因 - 斯米克焊材生产经营场地已于2024年被政府收储 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 [1] - 高污染、高能耗的焊接材料产业不再作为公司产业方向 [1] -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 公司退出有色焊材行业 [1]
上海机电: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斯米克焊材67%股权
证券时报网· 2025-09-12 08:46
公司战略调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公司67%股权的议案 [1] - 挂牌价格基于股东权益评估值4.35亿元的67%对应2.91亿元 最终以国资备案评估值为准 [1] - 公司退出高污染高能耗的有色焊材行业 焊接材料产业不再作为产业方向 [1] 资产处置背景 - 斯米克焊材生产经营场地已于2024年被政府收储 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 [1] - 股权转让方式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进行 由公司管理层授权执行 [1]
上海机电(600835.SH):拟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斯米克焊材67%股权
格隆汇APP· 2025-09-12 08:34
公司战略调整 - 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公司67%股权 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9,120.17万元 对应67%股权评估值 [1] - 斯米克焊材生产经营场地已于2024年被政府收储 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 [1] - 公司退出高污染 高能耗的焊接材料产业 该产业不再作为公司产业方向 [1] 交易细节 - 转让股权比例为67% 对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43,462.94万元 [1] - 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1]
大西洋: 大西洋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9-03 16: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1] - 公司英文名称为ATLANTIC CHINA WELDING CONSUMABLES, INC [1] 股东会议安排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4:00 会议地点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1号公司生产指挥中心二楼会议室 [1]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以2025年8月26日公告为准 [2] 利润分配预案 - 2025年1-6月实现利润总额127.6507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8351百万元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29.9174百万元 [3] - 拟以总股本897,604,831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44,880,241.55元 [3] - 利润分配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4] 股东参会要求 - 法人股东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 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1] - 个人股东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 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1] - 表决票填写要求明确 未填 错填或字迹无法辨认的均视为弃权 [2] 会议议事规则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 应围绕审议事项简明扼要 [1] - 涉及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的问题 公司董事及高管有权不予回答 [1] - 会议聘请四川致高(宜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会议程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2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及监事职位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公司计划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以适应新公司法要求[2] - 相关议案已获监事会全票通过(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监事会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等因素[3] - 利润分配方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并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3] 会议程序合规性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召开[1]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全体3名监事均参与表决[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1]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并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 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需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组织股东会 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1] 股东会职权与类型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 需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并可对董事会进行明确具体授权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出现法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 [2] - 若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股东会 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原因并公告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 [3]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 否则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股东可自行召集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4] - 董事会需配合自行召集的股东会 提供股东名册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5][12][13]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且符合法律法规 [5]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6]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会议20日前、临时会议15日前发出 内容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联系方式及表决程序 [6][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7]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8][19]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 提案不得取消 [8] 股东会召开与主持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召开 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9] - 董事会需保证会议正常秩序 制止干扰行为 [9]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公司不得拒绝 [9]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 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 [1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会议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 [1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需述职 [11] - 董事及高管应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 除非涉及商业秘密 [12] 审议与表决机制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 每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2]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12]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每位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 [13] - 股东会需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时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 [13] - 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 否则视为新提案 [1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 [14] - 表决采取记名方式 股东需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未填、错填或未投票视为弃权 [15][16]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 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16]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 主持人需宣布表决结果 各方需对表决情况保密 [16]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结果 [17]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决议中特别提示 [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 保存期限10年 [17] - 召集人需保证会议连续举行 因不可抗力中止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及时公告 [18] - 新任董事在决议生效后立即就任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18]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控股股东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程序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8]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需及时提起诉讼 判决前需执行决议 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 附则 - 公告或通知需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 篇幅较长可摘要披露但全文需同时公布于指定网站 [19] - 规则所称"以上""以内""不足"含本数 "过""低于""超过"不含本数 [19]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章程为准 [19] - 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