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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及中国无源光器件芯片行业趋势预测及竞争战略分析报告2025~2031年
搜狐财经· 2025-08-09 23:26
基于对无源光器件芯片行业研究报告的深入分析,核心观点为:该行业是一个处于增长趋势的细分市场,其发展受到全球光纤网络建设需求的驱动,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多元化特点[1][2][3][4] 行业概述与产品分类 - 无源光器件芯片主要包括两大产品类型:PLC分路器芯片和AWG芯片[1] - 全球不同产品类型的市场规模增长趋势对比基准为2020年、2024年和2031年[1] - 行业发展的主要特点、影响因素及进入壁垒在报告中有详细分析[1][3] 应用领域 - 芯片主要应用于四大领域:光纤设备、CATV网络系统、FTTX和PON系统以及其他应用[1] - 全球不同应用领域的规模增长趋势同样以2020年、2024年和2031年为基准进行对比[1] 全球供需现状与预测(2020-2031) - 全球行业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及发展趋势均有详细预测[2] - 全球产量、需求量及发展趋势被量化跟踪[2] - 全球主要地区的产量分布及发展趋势是分析重点[2] 中国供需现状与预测(2020-2031) - 中国行业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及发展趋势被单独列出并预测[2] - 中国产量以及国内市场需求量是关注焦点[2] - 中国产能和产量占全球的比重是衡量其全球地位的关键指标[2] 全球市场销量与收入 - 全球市场收入规模在2020至2031年间被持续追踪[2] - 全球市场销量数据在同一时期被记录和分析[2] - 全球市场价格趋势是市场动态的重要体现[2] 中国市场销量与收入 - 中国市场收入规模在预测期内被详细评估[2] - 中国市场销量数据是衡量国内需求的核心[2] - 中国市场的销量和收入占全球的比重凸显了其市场重要性[2] 全球主要地区分析 - 全球主要地区的市场规模分析以2020年、2024年和2031年为基准进行对比[3] - 各地区(北美、欧洲、亚太、拉美、中东及非洲)的销售收入及市场份额被详细分析(2020-2025)并给出预测(2026-2031)[3] - 同样,各地区的销量及市场份额也被详细分析(2020-2025)并给出预测(2026-2031)[3] 行业竞争格局 - 全球市场竞争格局及厂商占有率被深入分析[4] - 全球主要厂商的产能市场份额、销量(2020-2025)、销售收入(2020-2025)及销售价格(2020-2025)均有数据支持[4] - 2024年全球及中国主要生产商的收入排名提供了竞争位势的快照[4] - 全球主要厂商的总部、产地分布、商业化日期、产品类型及应用信息被收录[4] - 行业集中度以全球头部厂商份额(Top 5)进行分析,并划分了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生产商[4] 主要厂商简介 - 报告详细介绍了全球18家主要生产商,包括深圳市砺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仕佳光子科技、鸿辉光通、Wooriro、AL Tech Inc、株式会社大道光通信、中兴新地、PPI Inc、中禾飞阳科技、太辰光、LinkStar Microtronics、无锡爱沃富光电科技、NEL、宁波芯速联光电科技、苏州天孚光通信、东莞市胜创光电科技、光迅科技、山东国惠新芯[5][6][7][9][10][11] - 每家厂商的信息涵盖其基本信息、生产基地、销售区域、竞争对手、市场地位、产品规格、参数、市场应用以及2020-2025年的销量、收入、价格及毛利率数据[5][6][7][9][10][11] 中国市场进出口与地区分布 - 中国市场的产量、销量、进出口分析及未来趋势(2020-2031)是报告组成部分[7] - 中国市场进出口贸易趋势以及主要进口来源和出口目的地被分析[7][8] - 中国无源光器件芯片的生产地区分布和消费地区分布被明确界定[8] 数据总结 - 报告包含大量图表和数据表,详细列出了全球及中国不同产品类型、不同应用、不同地区的销量、收入、市场份额及预测数据[8][9][10][13][14] - 全球市场规模2020年 versus 2024年 versus 2031年的对比数据以百万美元为单位[13] - 全球及中国的产能、产量、销量、收入及价格趋势均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示[13][14]
德科立股价小幅回落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金融界· 2025-08-07 17:56
股价表现 - 8月7日公司股价报收64 99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1 22% [1] - 当日成交额达5 38亿元 换手率为9 16% [1] 公司业务 - 主营业务为光电子器件研发 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主要应用于光通信领域 [1] - 公司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无锡市 [1] 公司公告 -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 - 变更涉及公司注册地址调整和取消监事会等事项 [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限售股上市流通核心信息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将于2025年8月11日上市流通,涉及股份数量68,949,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602% [2][3][4][22] - 本次限售股股东共7名,包括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明颖、兰忆超、沈良、桂桑、渠建平、张劭,锁定期为自2022年8月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4][22] 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2023年9月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股本3,464,021股,总股本由97,280,000股增至100,744,021股 [5] - 2024年5月实施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总股本由100,744,021股增至120,892,825股 [6] - 2025年5月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总股本由120,892,825股增至157,160,673股 [7] - 2025年6月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总股本增加1,124,656股至158,285,329股 [8]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所有限售股股东均承诺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且严格遵守了减持价格限制、减持方式规范等承诺 [9][10][11][12][13][14][15][16][17][18][19] - 部分股东(无锡泰可领科、桂桑、渠建平、张劭)额外承诺若股价破发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 [9][13][16] - 担任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桂桑、渠建平、张劭)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减持,且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 [13][17] 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确认限售股股东均履行了IPO承诺,本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20][21]
德科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 "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0,892,8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完成 ...
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7
限售股上市流通概况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自2022年8月9日起36个月[1] - 本次上市流通总数为68,949,44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3.5602%[1][2]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原定2025年8月9日为非交易日顺延)[1][2] 限售股股东及股份构成 - 限售股股东共7名,包括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明颖、兰忆超、沈良、桂桑、渠建平、张劭[2] - 全部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剩余限售股数量为0[15] 股本变动历史 - 公司初始发行后总股本为97,2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4,919,5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360,408股[1] - 2023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总股本由100,744,021股增加至120,892,825股[3] - 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3股)使总股本由120,892,825股增加至157,160,673股[4] - 2025年6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使总股本由157,160,673股增加至158,285,329股[4] 股东承诺内容 - 股东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5][9][1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10][1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5][10][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0][13] -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11] - 所有股东承诺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及程序要求,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6][7][8][11][14]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确认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承诺,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要求[14]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被确认为真实、准确、完整[14]
东田微(301183.SZ):目前不生产法拉第旋转片
格隆汇· 2025-07-31 07:19
公司业务说明 - 公司明确表示不生产法拉第旋转片 [1] - 法拉第旋转片是生产光隔离器的关键原材料 [1] - 公司采购法拉第旋转片用于光隔离器生产 [1] 产品技术特性 - 法拉第旋转片是一种具有磁光效应的晶体材料 [1]
东田微:公司目前不生产法拉第旋转片,公司采购法拉第旋转片用于生产光隔离器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31 04:50
公司业务澄清 - 公司明确表示不生产法拉第旋转片 该材料是生产光隔离器的关键原材料[2] - 公司采购法拉第旋转片用于光隔离器生产[2] 产品应用说明 - 法拉第旋转片是一种具有磁光效应的晶体材料 主要用于光隔离器制造[2] - 光隔离器是光通信模块中的重要组件[2]
仕佳光子:数通市场快速增长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712%
中证网· 2025-07-30 06:3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3亿元,同比增长121.12% [1] - 归母净利润2.17亿元,同比增长1712.00% [1] - 扣非净利润2.14亿元,同比增长12667.42% [1] 业绩驱动因素 - 人工智能发展驱动数通市场快速增长 [1] - 产品竞争优势凸显,客户认可度提高 [1] - 光芯片和器件、室内光缆和线缆高分子材料三类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实现不同程度增长 [1] - 持续提高运营管控能力,加强降本增效工作,提高产品良率 [1] 产品结构 - 光芯片与器件收入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0.52% [2] - 室内光缆收入1.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5.11% [2] - 线缆高分子材料收入1.2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2.66% [2] 市场分布 - 境外收入4.52亿元,同比增长323.59%,占总收入比例为45.50% [2]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覆盖PLC光分路器芯片、AWG芯片及组件、VOA芯片及器件模块、OSW芯片、WDM器件及模块、光纤连接器跳线等系列产品 [1] - FP激光器芯片、DFB激光器芯片、EML激光器芯片等系列产品 [1] - 室内光缆、线缆高分子材料等系列产品 [1] - 主要应用于数通市场、电信市场及传感市场 [1]
长光华芯大宗交易成交20.00万股成交额1400.2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7-29 21:12
大宗交易情况 - 7月29日大宗交易成交20万股,金额1400.2万元,成交价70.01元,较收盘价折价0.7% [1] - 近3个月累计发生6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金额7110.3万元 [1] - 买方营业部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价表现 - 7月29日收盘价70.5元,上涨6.85% [1] - 日换手率14.03%,成交额10.14亿元 [1] - 近5日累计上涨15.16% [1] 资金流向 - 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6.72万元 [1] - 融资余额3.64亿元,近5日增加4547.43万元,增幅14.26% [1]
欧菲光: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OFILM Group Co., Ltd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二路131号欧菲光总部研发中心B栋18层,邮政编码518107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58,144,843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法按照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产生及变更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3,358,144,843股,全部为普通股 [5] -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 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的权利 [10] - 股东有权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10] - 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10] -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10]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0] - 公司终止或清算时,股东有权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 - 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10] 股东会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18]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19]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等 [19]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 -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等 [32]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或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 [44]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4]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44]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5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5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3] 经营范围 -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营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4]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4]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发行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4]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泰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 [6][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7]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3]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1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等规定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