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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夺大奖】可持续发展表现卓越 获“黄金时代ESG大奖(企业)”嘉许
格隆汇· 2025-08-1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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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香港中华煤气赞助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香港赛区 氢能相关方案助力绿色赛事
格隆汇· 2025-08-11 09:10
公司业务参与 - 公司作为银贡献机构支持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香港赛区 [3] - 公司提供氢能相关方案及低碳能源方案支持赛事 [1][3] - 公司实践"绿色办赛"理念并推动香港迈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城市 [3] 行业合作与活动 - 公司营运总裁郑晓光出席赛事倒计时100日香港赛区活动并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等嘉宾共同迎接盛事 [1] - 粤港澳共同承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1] - 公司通过赞助体育盛事为区域体育和绿色城市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
佛燃能源(002911.SZ):股东众城股份拟减持不超480万股公司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8-10 09:01
股东减持计划 - 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众城股份)持有佛燃能源87,999,0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8% [1] - 众城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 [1] - 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1]
佛燃能源(002911.SZ):众城股份拟减持不超0.37%股份
智通财经网· 2025-08-10 08:46
股东减持计划 - 佛燃能源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众城股份)当前持股比例为6 78% [1] - 众城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37% [1] - 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1]
佛燃能源:股东众城股份计划减持不超过480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0 07:49
佛燃能源股东减持计划 - 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佛燃能源约8800万股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为6 78% [1] - 海南众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为0 37% [1] - 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1]
新天绿能(600956.SH)7月完成发电量84.42万兆瓦时 同比增加9.32%
格隆汇· 2025-08-10 07:45
发电量数据 - 2025年7月公司及子公司完成发电量844,21882兆瓦时,同比增长9.32% [1]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发电量9,094,37798兆瓦时,同比增长9.57% [1] 输/售气量数据 - 2025年7月公司及子公司完成输/售气量37,3622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0.66% [1] - 其中7月售气量32,6175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1.84% [1] - 7月代输气量4,7447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43.81% [1]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输/售气量318,77551万立方米,同比减少15.43% [1] - 累计售气量290,3809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12.24% [1] - 累计代输气量28,39452万立方米,同比减少38.39% [1]
每周股票复盘:乐山电力(600644)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及执行低谷电价政策
搜狐财经· 2025-08-09 21:09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乐山电力报收于14.47元,较上周的13.53元上涨6.95% [1] - 8月8日盘中最高价报14.81元,8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13.21元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83.68亿元,在电力板块市值排名64/103,两市A股市值排名2089/5151 [1] 燃气业务调整 - 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2] - 第一阶梯价格由2.16元/立方米调整为2.26元/立方米 [2] - 第二阶梯价格由2.60元/立方米调整为2.72元/立方米 [2] - 第三阶梯价格由3.24元/立方米调整为3.39元/立方米 [2] - 合表用户价格由2.38元/立方米调整为2.49元/立方米 [2] - 2026年9月1日起价格将进一步调整 [2] - "一户一表"燃气用户的用气补贴从15元/户·月调整为22元/户·月 [2] - 本次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燃气销售毛利约270万元 [2] 电力业务调整 - 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低谷电价政策 [2] - 低谷时段为23:00至次日07:00 [2] - 丰水期(6月-10月)低谷时段电价为0.175元/千瓦时 [2] - 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低谷时段电价为0.2535元/千瓦时 [2] - 预计该政策将减少公司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约1660万元 [2]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特许经营权概况 - 贵州燃气控股子公司习水公司与习水县综合执法局签订30年特许经营协议,地域范围为习水县南部六乡镇行政区域,业务范围包括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天然气设施及管道供气等 [1][4][5] - 特许经营权有效期自2025年8月8日至2055年8月7日,期满后设施设备需无偿移交政府 [3][10] - 协议签订无需董事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0][31] 协议核心条款 - 履约担保要求:建设期提交1000万元银行保函,运营期降至500万元,期满前12个月恢复至1000万元 [2] - 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为245万元,需在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 [2] - 禁止转让、出租或质押特许经营权,违规将导致撤销资格 [6][7][8] 业务运营规范 - 燃气设施建设需符合规划要求,用地手续需经审批且不得变更用途 [11] - 供气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服务包括热线、维修网点、定期抄表等 [24][25] - 价格执行政府定价,调整需按物价部门政策执行 [26][28]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应急抢修预案,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17][20] - 强制购买燃气设施安全保险,并鼓励用户投保事故责任险 [19] - 工程影响用户用气需提前24小时公告,紧急事件需及时上报并通知用户 [22][23] 对公司影响 - 协议将扩大习水公司经营区域与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2] - 资产处置以中介评估为准,提前终止按法规执行 [10]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天转债”付息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8 18:46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债券代码111017 发行量87,000万元(87万手) 票面金额每张100元 按面值发行 [5] - 债券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8日 [5] - 债券存续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9年8月14日 转股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9年8月14日 [2] 转股价格调整 - 初始转股价格为10.13元/股 最新调整为8.38元/股 [3][6] - 2024年4月29日因年度利润分配从10.13元/股调整为9.28元/股 [3] - 2024年9月20日因半年度利润分配从9.28元/股调整为8.83元/股 [3] - 2025年4月29日因年度利润分配从8.83元/股调整为8.38元/股 [6] 付息安排 - 本次为第二年付息 票面利率0.50% 每张面值100元兑息0.50元 [10]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除息日和兑息日为2025年8月15日 [4][11]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14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11]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2023年8月15日 [9] 债券条款 - 债券利率结构:第一年0.30% 第二年0.50% 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 第六年2.00% [6] - 不提供担保 信用等级为AA级 评级展望稳定 [10] - 登记机构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为招商证券 [10][15]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20%征税 每张实际派发0.4元(税后) [13]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 境外机构2021-2025年暂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13][14] 兑付流程 - 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兑付 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划付资金 [12] - 投资者通过兑付机构(证券公司等)领取利息 [12]
贵州燃气: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11
特许经营权概况 - 贵州燃气控股子公司习水公司与习水综合执法局签订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覆盖习水县南部六乡镇行政区域,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55年8月7日止[1][2] -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独家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天然气设施,以管道形式独家供气,并提供抢修抢险服务[4] - 协议要求习水公司在建设期提交1000万元履约担保,运营期提交500万元担保,期满前12个月再提交1000万元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3] 协议核心条款 - 习水公司需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245万元至财政专户[3] - 未经批准不得扩展经营地域或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违规行为将导致经营权终止[5] - 特许经营期满后,所有设施需无偿移交政府,移交时需保证资产无权利瑕疵且未设定担保[6] 运营管理要求 - 公司须按国家标准维护燃气设施,建立安全生产体系,24小时应急抢修队伍,并定期向政府报告设施运行状况[7][8] - 供气价格执行政府定价,调整需按物价部门政策执行,费用结算可采用立方米或热量计价方式[10] - 工程影响用户用气时需提前24小时公告,紧急事件需同步报告政府并通知受影响用户[9] 对公司影响 - 协议将扩大习水公司经营区域和规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11] - 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