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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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预计“十四五”水利建设完成投资超5.4万亿元 是“十三五”的1.6倍
证券时报网· 2025-09-29 02:10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 - 2022年水利建设完成投资首次迈上万亿元大台阶,并连续3年突破历史纪录 [1] - 2024年水利建设完成投资达13529亿元 [1] - 预计“十四五”期间水利建设完成投资总额将超过5.4万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1.6倍 [1] 水利工程进展与优化 - “十四五”以来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172项 [1] - 水利基础设施在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方面加快优化 [1]
广西前八月水利建设投资增速全国第一
广西日报· 2025-09-27 01:46
水利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 1-8月全区完成水利建设投资345.8亿元,同比增幅达42.4%,占全年500亿元投资目标的69.2%,增速位居全国第一 [1] - 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总体完成率为54.5%,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投资完成率42.1%,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投资完成率46.7%,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完成率最高,达62.5% [1] - 1-8月全区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3% [1] 重大项目建设进展 - 截至8月底全区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62.7亿元,崇左市黑水河现代化灌区开工建设,为今年全国首个开工的重大水利工程 [1] - 南宁市邕北灌区开工建设,是目前广西在建的最大灌区 [1] - 全区14个市级和72个县级水网建设规划均获得批复,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1] 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规划 - 广西县级及以上单一水源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方案明确2025年实现10座城市多水源供水,2026年11座,2027年11座,2028年5座 [2] - 截至8月31日,全区37个县级以上单一水源城市中,4个县已基本具备供水条件,13个县处于施工阶段,20个城市处于前期阶段 [2] - 2025年度项目总投资15.75亿元,已落实资金11.23亿元,资金落实率达71.3% [2] 行业政策与改革成效 - 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水利投融资改革等工作成效得到水利部高度肯定 [1] - 自治区水利厅计划抢抓汛后施工黄金期,攻坚奋战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500亿元水利建设投资目标 [2]
最新的贪腐案件显示,一些上市公司是如何“做业绩”的
阿尔法工场研究院· 2025-09-16 00:07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系统出现一种新型隐蔽腐败模式,通过“个别监管安排、地方输血、企业造假”的结构实现,相比传统贪腐更柔性、更隐蔽,但危害更大 [2][3] - 该模式核心是“监管资源货币化”,即监管权力带来的资源被转化为可交易的“隐性服务”,在资本、项目和政策的交织中完成隐秘利益输送,表面保持合规外观 [3][6] - 这种三方“软交易”涉及监管高层、地方国资与城投平台、上市公司,扭曲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剧金融体系风险累积 [4][15] 新型腐败模式运行逻辑 - 监管高层掌握IPO、再融资及重大项目核准影响力,以“牵线搭桥”形式为企业打通审批通道或撮合项目对接,而非直接批条子 [4] - 地方国资和城投平台通过PPP项目、政府采购或债务融资,向上市公司输送收入和资产,助其财务报表在关键节点满足监管要求 [4] - 上市公司借此虚增收入、制造增长假象,以维持资本市场存续地位,或顺利过会IPO,或避免退市 [5] - 利益交换方式包括一纸批复时机、债券发行承销安排、PPP合同对接,所有文件、合同和公告表面符合法规 [6] 美尚生态案例典型分析 - 美尚生态2015年登陆创业板后业绩快速扩张,背后“保护伞”为时任证监体系高层王建军 [7][8] - 2018年公司业绩急转下面临退市压力,实控人王迎燕寻求王建军帮助,王安排云南PPP项目与美尚对接,执行者为云南城投董事长许雷 [8] - 2018年6月美尚生态PPP项目获批专项债券不超过5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2.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8] - 项目总投资达164,090万元,地方城投提供项目助美尚虚增业绩,表面上化解财务压力,实则为造假制造条件 [9] - 证监会查实美尚生态连续9年财务造假,从2012年到2020年虚增利润合计4.57亿元,构成信披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 [10] - 2025年4月王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11] 林景臻案与苏州工业园区模式 -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林景臻被查,问题与苏州工业园区融资链条相关,牵涉监管“大人物”穿针引线形成利益输送链 [13] - 苏州工业园区过去一年有六名官员被查,包括管委会主任吴宏、纪检工委书记叶新等关键岗位,显示存在系统性腐败链条 [13] - 中国银行在该园区融资项目中频繁出现,承销安排、定价节奏及项目包装成为权力化空间 [13] - 林景臻落马与吴宏被查时间节点相近,揭示金融与地方权力深度捆绑 [14] 模式普遍性与危害 - 类似案例非孤例,某资本系上市融资与财务问题背后有王建军及原中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会民身影 [16] - *ST元成IPO与原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掌舵银行时期的“斡旋”密不可分,显示模式跨区域存在 [16] - 表面合规文件掩盖真实交易,加个別证监干部底线失守,令投资者在虚假繁荣中承担损失 [17] - 模式扭曲资本市场,加重公共债务,导致资源配置失真,危害可能在多年后集中爆发 [18] 当前反腐行动意义 - 密集反腐行动试图打破隐蔽而固定的链条,只有当监管权力回归公共属性,地方国资资源配置透明化,企业市场运作独立化,资本市场公信力才可真正修复 [19]
计划投资3500亿元!“十五五”期间,湖北初步谋划推进重大水利项目近百项
中国经济网· 2025-09-10 07:17
水利建设投资规划 - “十四五”期间湖北省水利建设投资预计超过3000亿元,居全国前列 [1] - “十五五”期间初步谋划推进重大水利项目近百项,计划投资3500亿元 [1] “十四五”期间建设成果 - “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全面落地,湖北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现代水网建设先导区 [1] - 实施杜家台等长江重要蓄滞洪区建设,完善长江中游防洪体系 [1] - 增加灌溉面积42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54万亩 [1] - 除险加固1636座水库和38个大中型水闸 [1] - 治理中小河流145条,整治河长2283公里 [1] “十五五”期间发展目标与责任 - 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1] - 打造安全韧性现代水网先导区、国家水安全战略保障区、水利改革发展示范区、流域区域协同治理创新引领区 [1] “十五五”期间重点建设体系 - 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系统提升洪水“挡、排、控、蓄”能力 [2] - 完善水资源配置网络体系,构建“三江多支贯通,百库千湖联调”格局 [2] - 完善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纵深推进长江大保护 [2] - 完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工程全覆盖 [2] - 夯实民生水利保障体系,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推进民生水利建设 [2] - 完善水利现代化治理管理体系,深化水利投融资、水权水价、工程管护“三项改革” [2]
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同日连收四张罚单
齐鲁晚报· 2025-08-29 04:52
公司违规处罚事件 - 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因多项违规行为被武汉海事局连续处以四张罚单 [1][2][3] - 具体违规案由包括:船舶未持有有效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临时证书、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未按规定开展船舶自查或保存自查记录 [2][3] - 其中一项违规(船舶未持有有效安全配员证书)被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其余三项违规行为均被认定为"不予处罚" [2][3] 公司背景与业务 - 公司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 成立于1999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亮 [5][6] - 主营业务涵盖堤防工程、河道湖泊整治、环保疏浚、农田水利、港口航道工程及水库电站建设 [5] - 拥有海狸3800型、海狸1600型绞吸式挖泥船及20余艘辅助船舶 配备多种先进施工机械设备 [5] 股权结构与经营状态 - 公司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全资持股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 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营业期限至2029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863号 [6]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迎新规
经济日报· 2025-08-29 01:4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旨在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效益 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1] - 指导意见从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 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 强化政策支持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1] - 政策发布有助于明确政策预期 回应各方关切 推动PPP存量项目高质量发展[1] 运营期项目管理 - 约70%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2] - 强调坚持按合同办事原则 合同是项目管理根本依据 相关方责权利均在合同中明确[2] - 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履约 按效付费 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不得以拖延验收或延迟绩效评价等方式拖欠付费[2] - 要求社会资本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公共服务[2] 降本增效措施 - 推动项目瘦身健体 减少不必要建设内容 节约后期运营成本[2] - 合理调整投资回报率和资金折现率等收益指标 适当延长合作期限[2] - 引导社会资本方创新运营模式 引入先进技术 改进管理手段 提高运营专业化水平[2] 在建项目保障 - 对已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项目 重点保障顺利建成完工 及时发挥前期投入效益[3] - 根据当地发展需要 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 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3] - 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模式实施 确有必要开工的可采取其他模式[3] 资金支持机制 - PPP存量项目分为完全政府付费 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三类 前两类需政府补贴支持[3] - 地方政府要将PPP项目相关支出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付费[4] - 可统筹运用专项债券 一般债券以及中央转移支付 地方自有资金用于政府支出部分[4] - 省级政府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统筹各方资源支持存量项目稳健运行[4]
PPP存量项目迎新规!不得以这些理由拖欠付费
中国经济网· 2025-08-29 00:36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1] - PPP模式发展10余年来在交通运输 市政工程 片区开发 生态环保 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大批项目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现代化 在稳增长 调结构和惠民生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 - 加力支持PPP存量项目顺畅建设和高效运营是盘活存量资源 以存量带动增量 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必然要求 [1] 运营期项目管理 - 约七成PPP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其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2] - 坚持按合同办事是存量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 相关方责权利均在合同中明确 [2] - 要求依法履约和按效付费 地方政府需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 不得以拖延竣工验收或延迟绩效评价等方式拖欠付费 [2] - 社会资本方需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公共服务 [2] - 强调降本增效和节约优先 推动项目瘦身健体 减少不必要建设内容 节约运营成本 合理调整投资回报率和资金折现率等收益指标 适当延长合作期限 [2] - 引导社会资本方创新运营模式 引入先进技术和改进管理手段 提高项目运营专业化水平 [2] 在建项目保障措施 - 对于已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项目 重点保障其顺利建成完工 及时发挥前期投入效益 [3] -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 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 其他项目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 稳妥有序梯次推进 [3] - 2024年底前尚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确有必要开工的可采取其他模式 [3] - 要求加快建设进度和保障融资需求 [3] 资金支持与资源整合 - PPP存量项目分为完全政府付费项目 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和使用者付费项目三类 其中前两类需政府补贴支持 [3] - 推动存量项目运行需要因地制宜具体分析和系统统筹各方资金资源 多措并举加力保障 [3] - 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政策工具 包括足额安排预算并严格执行 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工具和整合相关资金资源渠道 [3] - 地方政府需将PPP项目相关支出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付费 同时可统筹运用专项债券 一般债券 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资金用于政府支出部分 [4] - 省级政府需扛起主体责任 统筹各方资源和组织有关方面支持PPP存量项目稳健运行 [4]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迎新规
经济日报· 2025-08-28 22:13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1] - 指导意见涵盖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 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 强化政策支持三大方面[1] - 政策旨在盘活存量资源 以存量带动增量 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1] 项目运营管理要求 - 约70%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2] - 坚持按合同办事原则 合同是项目管理根本依据 相关方责权利均在合同中明确[2] - 要求依法履约按效付费 地方政府需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 不得拖欠[2] - 社会资本方需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公共服务[2] - 强调降本增效节约优先 推动项目瘦身健体 减少不必要建设内容 节约运营成本[2] - 合理调整投资回报率和资金折现率等收益指标 适当延长合作期限[2] - 引导社会资本方创新运营模式 引入先进技术 改进管理手段 提高运营专业化水平[2] 在建项目保障措施 - 重点保障已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项目顺利建成完工[3] -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 优先实施具收益项目[3] - 其他项目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 稳妥有序梯次推进[3] - 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模式 确有必要开工的可采取其他模式[3] - 要求加快建设进度 保障融资需求[3] 资金支持政策 - 存量项目分为完全政府付费 可行性缺口补助 使用者付费三类 前两类需政府补贴支持[3] - 地方政府需将PPP项目相关支出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按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付费[4] - 可统筹运用专项债券 一般债券 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资金用于政府支出部分[4] - 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政策工具 包括足额安排预算并严格执行 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工具 整合资金资源渠道[3] - 省级政府需扛起主体责任 统筹各方资源支持存量项目稳健运行[4] 行业发展背景 - PPP模式发展10余年来在交通运输 市政工程 片区开发 生态环保 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大批项目[1] -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持续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推动基础设施现代化[1] - 在稳增长 调结构 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
涉及超10万亿元存量项目!重磅财政新规发布→
金融时报· 2025-08-22 01:58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指导意见以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效益 支持项目顺畅建设和高效运营 [1] - 政策旨在加力保障存量项目建设运营 推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效 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4] 项目实施要求 - 地方政府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 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 [2] - 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确有必要开工的可采取其他模式 [2][5] - 需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 压缩实施规模 优化建设标准 调整配套内容 减少不必要建设成本 原则上不得超出已核定概算总投资 [5] 融资支持措施 - 金融机构应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客观评估 依法合规积极支持在建项目融资 [2] - 对已签订贷款协议项目依法履约及时发放贷款 对未签订贷款协议项目充分尽职调查合理确定信贷条件 [6] - 优化信贷审批流程 不得无故终止 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承诺或证明文件 [6] - 鼓励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 采取调整还款计划 降低利率 展期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 [2][6] 履约与付费机制 - 强调坚持按合同办事 PPP存量项目均已签订合同 有合同依合同是项目实施基础和保障 [7] - 地方政府对已运营项目要按合同依法履约 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2][7] - 需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 不得以拖延竣工验收时间 延迟绩效评价等方式拖欠付费 [2][7] - 社会资本方需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公共服务 [7] 行业背景与现状 - 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工作 通过使用者付费及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回报 [3] - 2014年以来PPP模式在交通运输 市政工程 片区开发 生态环保 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大批项目 [3] - 截至2022年底各地录入PPP项目共8057项 总投资11.6万亿元 [3] - 目前约七成PPP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7]
以水兴业描绘发展新图景
经济日报· 2025-08-16 21:47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 - 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库勒特克其村建成36个特色水产养殖池塘 养殖面积达360亩[2] - 投放南美白对虾苗1000万尾 罗氏沼虾苗200万尾 螃蟹苗20吨 预计年收入超300万元[2] - 养殖基地为19位村民提供务工机会 通过技术培训将水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收入[2] 生态旅游开发成效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通过彩稻稻田画打造热门景点 去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3] - 赛里木湖景区投入生态保护资金7.23亿元 实施45项环境整治工程[5] - 水质从Ⅲ类提升至Ⅱ类标准 部分水域透明度达16米 年均净入湖水量0.16亿立方米[5] 水利工程建设进展 - 大石峡水利枢纽最大坝高247米 创造混凝土面板砂砾石坝世界纪录[8] - 工程总库容11.7亿立方米 2026年完工后向塔里木河生态输水34.2亿立方米[8] - 配套电站装机容量75万千瓦 预计年发电量18.93亿千瓦时[8] 生态环境改善成果 - 赛里木湖实施抛石固岸工程35公里 缓解湖岸冲刷问题[5] - 湖区现有浮游植物65种 浮游动物19种 底栖动物7种[6] - 生态旅游将"绿水青山"转化为带动就业与增收的"金山银山"[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