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科技

搜索文档
埃科光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A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万元[1]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 超募金额为人民币1,566.33万元[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人、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111,944.79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11,944.79万元[2][5]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3.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含已到期利息收入[5] - 资金用途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5] - 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余额将为0元 相关专户将按规定注销[5] 监管合规性 - 本次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要求[6] - 公司承诺12个月内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5]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5] 审议程序 - 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6] -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 公司最近未违反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6] 机构意见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7] - 保荐人核查后对该事项无异议 认为已履行必要程序[7]
科技新观察|从长三角到长江经济带——超级“创共体”来了
科技日报· 2025-08-25 09:22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 全国首次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主题开展区域立法 三省一市颁布《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并于9月1日施行 标志着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1] - 11省市科技部门签署《长三角—长江经济带联动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协同推进跨区域科技产业创新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创新平台共建 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 [1]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拓展发展新空间 培育发展新动能 [1] 创新合作园区与产业协同 - 中新苏滁高新区60%外资项目 70%投资额 80%项目源自长三角地区 为省际产业合作园提供示范样板 [2][3] - 协同创新案例包括沪淮科创协同中心 湖州南浔(松江)人才科创中心 南通如皋高新区沪苏科创产业园 [3] - 长江经济带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 但横跨东中西三大区域 先发和后发地区并存 [3] 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平台 -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人员超18000人 衍生孵化企业1700余家 服务企业累计超过2万家 累计布局建设超过100家研发载体 [6] - 通过拨投结合模式实施前瞻性 引领性重大技术项目140余项 与200余家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 与近600家龙头企业建立企业联合创新中心 [6] - 江苏奥意科技自主研发国内首个飞秒光栅 光谱调节参数达4阶国际领先水平 6000W光栅通过客户测试为国内最高功率倾斜光栅 [4][6] 创新联合体与区域协同机制 - 三省一市共同推进建设两批24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 跨区域协同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8] - 亨通光电牵头长三角海洋信息传输技术创新联合体 与高校企业共同出资合作研发 共享知识产权与市场收益 [8] - 江苏联合长江经济带沿线高校院所共建17家全国重点实验室 聚焦跨区域组建创新联合体 攻克关键卡脖子技术 [7] 创新投入与要素流动 -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共组织实施项目43项 三省一市财政投入1.8亿元 联动社会投入共计11.5亿元 [10] - 2024年联合攻关征集企业技术需求134项 发布重点揭榜任务41项 首次将未来产业纳入支持领域 [10] - 长江经济带拥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高校院所 一半左右两院院士和科技人员 五大国家级科创中心有3个落子该区域 [10] 东西部协同与创新成果扩散 - 上海交通大学重庆研究院孵化成果合成气制航空煤油项目落户四川泸州 实现东部技术西部产业化 [11] - 研究院入渝5年引进人才811人 发布重庆市首款语言大模型兆言 全球首款AI全参数成药性预测平台等重大成果 [11] - 通过联盟共建 平台共用 人才共聘 成果共享 生态共治 以创新一体化实现长江经济带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域协同 [11]
淮安瑞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25 02:08
公司基本信息 - 淮安瑞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为袁锋华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1] 经营范围 - 业务涵盖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1] - 制造业务包括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光电子器件制造 光学玻璃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1] - 制造范围延伸至仪器仪表制造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光学仪器制造 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1] -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显示器件制造 工业机器人制造 [1] -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机械零件及零部件加工与销售 [1] - 销售业务包括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1] - 销售范围涵盖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 显示器件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 [1] -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技术服务与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与交流 技术转让与推广 [1] - 公司开展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以及货物进出口业务 [1]
美迪凯: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2 10:18
本次回购注销背景与法律依据 - 公司委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 [2] - 法律意见书基于中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不涉及境外法律或会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 [5] 回购注销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监事会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6] -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未收到异议 并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 [6] - 公司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6] - 董事会审议调整激励计划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新增5,404,364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登记 [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 回购21,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21,000份股票期权 [9] - 公司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公示期满45天未收到债权人要求 [9] 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 回购原因为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得解除限售 [9][10] - 回购数量为21,000股限制性股票 对应注销21,000份股票期权 [9][10] - 回购价格为3.69元/股 资金总额77,490元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9][10] - 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注销 预计2025年8月27日完成 公司总股本由406,737,698股变更为406,716,698股 [10] 法律结论 - 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6][9][11] - 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安排、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规定 [11]
美迪凯: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0:18
核心观点 - 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股及注销等量股票期权 回购价格为3.69元/股 总支付款项77,490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3][5][6]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406,737,698股减少至406,716,698股 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6] 激励计划实施背景 -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董事会审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 - 2024年10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2] - 2024年11月18日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并审议通过首次授予方案 [2]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新增5,404,364股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登记 [3] 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 依据激励计划第八章规定 激励对象离职后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行权股票期权需回购注销 [3][5] -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3][5] - 2025年6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1,000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21,000份股票期权 [3] 回购注销操作细节 - 回购价格为3.69元/股 总资金77,490元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 - 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 [5] - 预计2025年8月27日完成注销 [5] - 公司已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未收到清偿债务或担保要求 [3]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406,737,698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8,818,700股(占比2.17%) [6]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减少至406,716,698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降至8,797,700股(占比2.16%) [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占比未变动(397,918,998股 97.84%) [6] 合规性说明 - 公司董事会声明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7] - 法律意见书确认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优举措 强服务 促成长 天津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人民日报· 2025-08-20 22:21
政策支持措施 - 天津设立研审联动绿色通道 显著缩短新药审批周期[1] - 保税研发政策使通关时间从3天缩短至4小时 提升供应链效率[1] - 每月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打造开放坦诚的交流平台解决实际困难[2] - 政企同行联合服务专班采用一线问需精准施策模式推动政策直达基层[2] - 建立国企央企民企握手会 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互补合作[3] 企业发展成效 - 合源生物成功研发并上市白血病领域原创CAR-T细胞治疗药物[1] - 联想天津公司通过政策支持将集装箱发往一带一路国家[1] - 联萌传媒计划新增300个就业岗位 助力传统商贸企业转型[2] - 熙瞳光电利用人社部门对接平台实现科技人才产业衔接[2] - 正标津达线缆通过对接活动达成技术互补与市场拓展合作意向[3] 产业集群建设 - 滨海高新区聚集1000多家信创产业上下游企业[3] - 引育飞腾麒麟曙光海光等200余家重点信创企业[3] - 2024年信创产业收入超720亿元 同比增长30.1%[3] - 2024年上半年实现收入373亿元 同比增长28%[3] - 形成链主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链[3]
徐州宏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08-20 00:21
公司成立信息 - 徐州宏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成立 [1] - 法定代表人为经庆海 [1] -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1] 经营范围 - 技术服务类: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 - 光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销售与制造 [1] - 工艺美术彩灯:工艺美术彩灯设计与制造 [1] - 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城市绿化管理 [1] - 交通标牌: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与销售 [1] - 照明器具:照明器具制造、销售及灯具销售 [1] - 数字内容: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与数字广告制作 [1] - 广告服务:广告制作、发布、设计、代理及平面设计 [1] - 工艺美术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1] -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 [1] - 文化艺术: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1] - 金属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1] - 劳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1] - 工业设计:工业设计服务 [1]
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2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总股本115,139,22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083,532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包括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1][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保管 [1][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涉及股东包括罗盛祯、高钧昱、蔡昕廷 [2][4]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税额(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负,解禁后按持股期限计税 [4] - 非居民企业股东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54元 [5] - QFII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54元 [5]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股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54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红利0.60元 [6]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0277832 [6][7]
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21
现金分红调整公告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68,751,540元调整为69,083,532元 [1] - 调整原因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项导致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变动 [1] - 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1]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3,660,411.81元 [1] - 原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按原总股本114,585,9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751,540.00元 [1]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总股本由114,585,900股变更为115,139,220股,因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55.332万股 [2] - 调整后仍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按新总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83,532.00元 [2]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从长三角到长江经济带 超级“创共体”来了!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2025-08-15 00:42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 全国首次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主题开展区域立法《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于9月1日施行 标志着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1] - 11省市科技部门签署《长三角—长江经济带联动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协同推进跨区域科技产业创新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创新平台共建 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 [1]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 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拓展发展新空间 培育发展新动能 [1] 创新合作园区建设 - 中新苏滁高新区60%外资项目 70%投资额 80%项目源自长三角地区 为省际产业合作园提供示范样板 [2][3] - 协同创新案例包括沪淮科创协同中心 湖州南浔(松江)人才科创中心 南通如皋高新区沪苏科创产业园 [3] 创新平台与研发成果 -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人员超18000人 衍生孵化企业1700余家 服务企业累计超过2万家 布局建设超过100家研发载体 [6] - 通过"拨投结合"模式实施重大技术项目140余项 与200余家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 与近600家龙头企业建立企业联合创新中心 [6] - 江苏联合长江经济带沿线高校院所共建17家全国重点实验室 [7] 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项目43项 三省一市财政投入1.8亿元 联动社会投入共计11.5亿元 [10] - 2024年联合征集企业技术需求134项 发布重点揭榜任务41项 首次将未来产业纳入支持领域 [10] - 上海交通大学重庆研究院孵化成果"合成气制航空煤油项目"落户四川泸州 实现大规模产业化 [11] 企业创新与产业协同 - 亨通光电牵头建设"长三角海洋信息传输技术创新联合体" 与长三角相关高校 企业共同出资 合作研发 共享知识产权与市场收益 [8] - 三省一市共同推进建设两批24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 跨区域协同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8] 区域创新资源与生态 - 长江经济带拥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高校院所 一半左右的两院院士和科技人员 五大国家级科创中心有3个落子长江经济带 [10] - 上海交通大学重庆研究院入渝5年引进人才811人 发布重庆市首款语言大模型兆言 全球首款AI全参数成药性预测平台等重大成果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