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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电国际股价报7.54元 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9.55%
搜狐财经· 2025-08-22 13:13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22日15时股价7.54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66% [1] - 当日成交量98445手 成交额0.74亿元 [1] - 主力资金当日净流出273.94万元 近五日净流入665.38万元 [1] 业务构成 - 主营业务涵盖供电供水业务 [1] - 同时布局水电开发 新能源开发 综合能源服务 工业气体及污水处理领域 [1] - 公司为湖南地区重要公用事业企业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9.57亿元 同比增长1.2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91.56万元 同比增长29.55% [1] - 业绩增长主因降本增效措施见效及财务费用显著减少 [1] 战略布局 - 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 [1] - 与郴州华骏新能源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1] - 合作方向为共同开发集中式风电项目 [1]
创业环保: 创业环保2025年半年报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8-22 11:10
行业政策环境 -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建设美丽城市目标,推动水务环保行业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催生城市更新相关环保基础设施业务机会 [3] -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设定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40%目标,明确排污口监测、工业园区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60%以上)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领域增量市场 [4] - 《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推动碳排放权、用水权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善,促进专业减排运营服务发展 [5] - 《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通过金融及税收政策支持热泵推广应用,利好公司水源地源污水源热泵业务 [5] 公司业务结构 - 基础业务包括市政污水处理(规模527.01万立方米/日)、供水(31.5万立方米/日)及再生水(48万立方米/日),占总收入及利润主要部分,分布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 [6] - 战略新业务包括新能源供冷供热(服务面积696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8MWp)、储能(5.5MWh)、危废处置(年产能18.13万吨)及污泥处置(规模3010吨/日),形成与基础业务的互补结构 [6][7][8] - 业务模式以BOT、TOT、PPP及委托运营为主,再生水业务通过销售及接驳工程获收 [6]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1.78亿元,同比下滑1.81%,主要因天津四厂来水量减少影响污水处理收入 [12] - 归母净利润4.73亿元,同比增长12.09%,扣非净利润3.96亿元,同比增长3.85% [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18亿元,同比增长17.96%,因经营性回款增加 [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6.64亿元,同比扩大58.11%,因支付项目建设及资产收购款增加 [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0%,同比提升0.22个百分点 [2] 运营与研发进展 - 研发投入约2000万元,启动1项市级课题,编制13项规范标准,获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及3项绿色低碳案例 [8] - 构建一体化大运营管控体系,上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推进应收账款与减值压降 [9] - 完成数字化转型一期建设,实现全面预算、资金计划等业务线上化,启动以"大运营"为目标的二期建设 [9] 资产与投资动态 - 总资产254.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净资产98.70亿元,增长2.08% [2] - 对宝应仙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出资1120万元(总投资8000万元) [14] - 终止山东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签署土地收回协议 [14] - 支付剩余款项4718.26万元完成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收购 [20] 融资与治理 - 成功发行5亿元绿色中期票据,银行可用授信余额超40亿元 [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付兴海当选董事,潘光文离任;张健代行总经理职责,周敬东离任 [17] - 连续第二十年获"中国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 [11]
郴电国际2025上半年营收利润双增长 降本增效措施初见成效
证券日报网· 2025-08-22 05:58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9.57亿元,同比增长1.2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1.5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9.55% [1] - 财务费用显著减少是利润增长重要原因之一 [1] 主营业务发展 - 供电业务通过优化电网布局提升供电可靠性 [1] - 供水业务通过水质监测和管网改造保障供水安全与稳定 [1] - 两大主营业务共同推动收入稳定增长 [1] 新兴业务布局 - 5月16日与郴州华骏新能源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开展集中式风电项目战略合作 [2] - 主动拓展非洲赞比亚新能源项目并在中非经贸博览会签署战略协议 [2] - 新能源项目有望成为新利润增长点 [2] 业绩驱动因素 - 机构改革、业务重组、职能优化及产业布局强化共同推动业绩增长 [1] - 资产处置收益与投资收益增加反映资产结构调整成效 [2] - 降本增效措施逐步见效,成本控制成果显著 [1][2] 行业与战略展望 - 公用事业企业面临转型发展机遇,新能源布局符合行业趋势 [2] - 公司将继续巩固主营业务,加强成本控制与精细化管理 [2] - 加快推进新能源合作项目落地,关注行业政策把握市场机遇 [2]
应急体系、“扁担公交”专线、“输液式”滴灌 来看应对高温“烤”验生动实践
央视网· 2025-08-22 03:48
供水保障措施 - 广丰区建立24小时抢修监测调度三位一体应急体系并制定科学供水计划应对高温用水需求增长[1] - 丰溪街道执行出厂水日检9项和月检22项标准并定期校准计量设施保障水质安全[3] - 广丰区加快两座万吨级水厂建设计划2025年底投产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5] 农产品运输优化 - 肥西县开通菜篮子助农公交专线解决高温下菜农运输难题保障城市蔬菜供应[6] - 专线将丰乐镇十余个蔬菜产地串联至县城市场使农产品进城时间压缩30%[10] - 当地优化公交车辆与站点设置因原有车体较小导致上下不便和人满为患问题[8] 农业灌溉创新 - 定陶区采用滴灌设备为65万亩玉米实施精准补水应对高温少雨天气[11] - 滴灌技术使每亩玉米用水量降至20立方米以下较传统方式节约50%水量[13] - 农业专家组开展田间一对一指导排查病虫害隐患保障玉米稳产增收[15]
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期间审结平台经济自然垄断等重点领域的经营者集中案件3400件
经济观察报· 2025-08-22 03:33
平台经济监管 - 市场监管总局在"十四五"期间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 为防范网络市场无序竞争设置监管红线和底线 [1] - 审结平台经济自然垄断等重点领域的经营者集中案件3400件 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145件 [1] 民生领域执法 - 持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查处医药领域垄断案件推动药品价格恢复至合理水平 [1] - 查处供水 燃气 建材 机动车检测等领域垄断案件 有效降低公众生活成本和企业生产负担 [1] 垄断风险监测 - 加强对重点领域垄断风险的监测评估 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
市场监管总局罗文:“十四五”期间审结平台经济自然垄断等重点领域的经营者集中案件3400件
证券时报网· 2025-08-22 02:29
反垄断监管政策 - 十四五期间加强重点领域垄断风险监测评估和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 [1] - 持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1] - 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3400件并查处违法实施集中案件145件 [1] 执法成效与影响 - 查处医药领域垄断案件推动药品价格恢复至合理水平 [1] - 查处供水燃气建材机动车检测等领域垄断案件降低公众生活成本和企业生产负担 [1]
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哪些方面涉及你我生活?一文了解↓
央视网· 2025-08-22 02:16
公用事业反垄断指南制定背景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公用事业涵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行业 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环节 [3] - 公用事业因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 其垄断行为类型、表现和损害具有特殊性 需制定专门指南增强执法科学性 [4] 垄断协议行为规范 - 指南细化公用事业领域垄断协议行为具体表现 帮助经营者识别法律风险 [6] - 横向垄断协议为主要类型 常见于瓶装燃气行业 表现为固定价格、划分销售区域或市场份额等行为 [8] - 指南针对横向垄断协议的口头约定、会议、自律公约及联合经营等形式作出针对性规定 [8]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范 - 滥用行为多发生于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行业 [9] - 指南细化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和差别待遇等行为的认定因素 [9] - 无正当理由行为将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指南列举正当理由考量因素如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惯例等 [10] - 以保障安全为由实施滥用行为且无法规依据的 通常不认定为正当理由 除非经营者证明必要性 [14] 正当理由认定标准 - 指南专条规定正当理由的认定因素 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等 [10] - 结合执法实践 指南明确一般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的具体情形 [12]
事关水气电热等民生领域,怎样为公用事业经营画红线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8-21 23:39
指南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共七章45条 构建公用事业领域体系化反垄断监管制度 [1][3] - 指南针对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 广播电视 公共交通等具有自然垄断环节的行业 [1] - 指南明确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分析框架和认定标准 以及经营者集中审查重点 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规则体系 [3] 垄断协议监管重点 - 公用事业领域垄断协议以横向垄断协议为主 多出现在瓶装燃气行业 [3] - 横向垄断协议具体表现形式包括:通过口头约定 会议 自律公约固定价格或利润水平 通过合作经营 联合体划分销售地域或对象 [4] - 指南对纵向垄断协议 组织与实质性帮助行为的具体表现进行细化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 经营者以保障安全为由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需证明必要性 否则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 [6] - 指南专门规定各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正当理由及一般不能认定的情形 [6] - 公用事业经营者可行使"正当理由"抗辩权证明行为合理性 [6] 执法原则与协同机制 - 反垄断执法遵循维护公平竞争 依法科学监管 增进民生福祉 服务高质量发展原则 [6] - 执法机构发现违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时 将线索移交行业监管部门 发现违法违纪和犯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7] - 需协调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 司法部门的关系 实现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7]
郴电国际:8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23:33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增补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文件 [1] 业务结构分析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构成中供电行业占比79.18% [1] - 供气行业收入占比11.54% [1] - 供水行业收入占比8.92%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0.36% [1] 市值数据 - 公司当前市值为28亿元 [1]
事关水气电热等民生领域,怎样为公用事业经营画红线?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8-21 22:21
指南发布背景与目的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增强反垄断执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 - 公用事业领域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行业 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环节 [1] - 公用事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多发 特别是在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行业 [1] 指南核心内容与框架 - 指南共七章45条 涵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整体分析框架、具体行为表现和认定标准 以及经营者集中的分析框架和审查重点 [2] - 指南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法律责任等内容 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 [2] - 指南系统性地构建公用事业领域体系化的反垄断监管制度 [1][2] 垄断协议行为规范 - 公用事业领域垄断协议行为以横向垄断协议为主 较多出现在瓶装燃气行业 [2] - 横向垄断协议表现形式包括通过口头约定、召开会议、签订自律公约等方式固定销售价格水平、价格变动幅度或利润水平 [3] - 横向垄断协议表现形式包括通过合作经营、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划分销售地域范围、销售对象、市场份额或分配利润 [3] - 指南对纵向垄断协议、组织与实质性帮助行为的具体表现进行细化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 指南明确经营者无法律法规依据以保障安全为由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 除非证明该行为为保障安全所必需 [3] - 公用事业经营者可行使正当理由抗辩权以证明行为合理性 避免被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 - 指南专门规定各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正当理由及一般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的情形 [3] 执法原则与协同机制 - 反垄断执法机构遵循维护公平竞争、依法科学监管、增进民生福祉及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原则 [4] - 指南发挥预防性监管作用 引导公用事业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实现自我规范与约束 [4] - 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调查期间发现经营者涉嫌违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时将问题线索移交行业监管部门 [4] - 调查期间发现的违法违纪和犯罪问题及时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