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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州4家单位2名个人 入围2025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等拟表彰名单
扬子晚报网· 2025-12-08 02:52
江苏省海州区五一劳动奖入围情况 - 江苏省总工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公示2025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等拟表彰对象 连云港市海州区共有4家先进单位和2名优秀个人入围[1] - 入围集体与个人涵盖环卫 工程管理 商圈服务 工业生产及基层服务等多个领域 集中展现了海州劳动者与集体的责任担当与奋进风采[1] 入围先进单位详情 - **江苏海州环卫集团有限公司苍梧路女子清扫班**:由11名职工组成 坚守核心路段20余年 每日承担16小时清扫保洁任务 并主动践行“雷锋车”精神提供多项暖心服务[2] -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耕工程咨询领域18年 以“技术立企”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拥有12项国家软件著作权 并培育出全国“工匠精神”获得者等技能人才[3] - **连云港市新世纪亚欧装饰城工会联合会**:作为“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 打造多功能“职工之家”阵地 开展“四季关爱”行动及文化活动 联动商户帮扶经营困难群体[3] - **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氢化车间**:以“安全第一”为核心 连续21年零安全事故 通过每日巡检 每周排查 每月演练筑牢防线 并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年节约成本超百万元[3] 入围优秀个人详情 - **闪送员陈文杰**:自2021年加入行业以来累计完成17948单配送 订单完成率超99% 客户好评率100% 配送箱常备“暖心装备”并热心公益 疫情期间日均工作12小时运送物资[8] - **包装车间班组长李广艳**:扎根企业20余年 从操作员成长为管理骨干 编制标准化手册 带领团队完成80余项增效与成本节约项目 2022年推动生产线生产率较2020年提升24.6% 带领班组成长为年产量超千吨的标杆生产线[8] 社会影响与未来展望 - 海州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入围是对海州基层劳动者奋斗成果的肯定 也是对区域劳动精神培育成效的印证[9] - 下一步将以先进典型为引领 持续弘扬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 激励更多劳动者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劳动动能”[9]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05 09:12
广州市场监管“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并公布第四批共十二个典型案例,行动聚焦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直播电商、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多个民生关键领域,旨在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2][3][4] 医疗健康行业监管 - 广州市某医院(普通合伙)通过编辑、审核短信,委托外部公司以“广州市民胃肠健康普查”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患者就诊,该医院承认其宣传未获政府委托,相关违法所得为308,719.28元,同时存在价格公示表缺失“电子结肠镜”(272元/次)和“电子胃十二指肠镜”(200元/次)收费信息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最终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08,719.28元、罚款1,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3] - 广州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通过小红书账号以图文笔记形式发布医美产品促销广告,但发布前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无法提供相应广告审查证明,构成未经备案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14] 食品与餐饮安全监管 - 广州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餐饮服务,其提供的早餐(包括叉烧包、水煮红薯、三明治)经检测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及A和E型肠毒素,导致4名消费者出现呕吐、恶心、腹痛等症状,该公司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货值金额为9,394元(即违法所得),经营致病微生物超标食品的货值金额小于10,000元,最终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394元、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4][5] -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某商行作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并销售“人参枸杞酒”和“人参海马鹿茸酒”,因使用的野生人参、海马、鹿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目录内的中药材(非药食同源),构成未经许可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及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8,400元,无违法所得,最终被处以没收涉案“自制人参酒”12瓶、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6][7] - 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果蔬压片糖果”和“草本燃片压片糖果”经抽样检测,分别被检出含有环噻嗪和精磺胺等非法添加物质,检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因涉嫌犯罪,该案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 - 广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直播间销售“某礼盒”时,使用“最后一场”、“明天起正价”、“新品福利价”、“最后两天”等话术及“特价福利专场”背景进行宣传,但实际促销活动在宣称结束后仍未停止,且从未以直播时宣称的68元/盒的正价进行过销售,构成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3][4] 产品质量与知识产权保护 - 广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经营侵犯“MICKEY MOUSE”、“米奇图形”、“唐老鸭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至被查获时,已销售侵权商品获得销售款共计3,552元,库存侵权衣物共计884件(衣服826件,短裙58条),按销售价计算的违法经营额合计为41,568元,最终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全部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8][9][10] - 广州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并在抖音平台店铺销售的两款童鞋,经抽检被判定为总体严重不合格,涉案童鞋共89双,货值金额认定为24,422.46元,违法所得为6,581.64元,最终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81.64元、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18][19] - 广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的“嘢伺摩卡咖啡味糖果”和“嘢伺抹茶味糖果”经检验净含量不合格,其中摩卡咖啡味糖果标注净含量79.2克,实测77.73克;抹茶味糖果标注净含量36克,实测34.92克,当事人经营两款糖果的货值分别为57,404.16元和330,900.48元,最终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 - 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并销售电动三轮摩托车,其产品参数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但公司无法提供强制认证文件材料,构成生产销售未经认证认可产品的违法行为,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71,369.91元,违法所得为13,869.91元,最终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869.91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15][16] 特种设备与服务行业监管 - 广州某维保公司在负责增城区某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时,存在维保记录不齐全、超期维保、未按规范进行检查(如未检查轿顶)、未做到围蔽和二人维保、未对电梯进行停止运行保障安全、仅1名维保人员到场等行为,构成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及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8,000元的行政处罚 [11][12][13] - 广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为某医院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并报送至生态环境部门及公开网络平台,鉴于其涉案报告涉及单位少、水质经第三方检测合格、配合调查、经营困难等情节,被依法减轻处罚,处以罚款10,000元 [17]
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持证食品企业为无证主体“贴牌”“背书”等违法行为
央广网· 2025-12-02 03:33
市场监管执法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3月至10月组织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执法行动 [1] - 行动查办了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声称功效、虚构进口等系列案件 [1] - 执法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联合打击,吊销涉案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铲除非法生产链条和窝点 [1] - 执法部门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1] 法规适用与执法强化 - 市场监管总局在复函中强调,食品生产者明知他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仍提供许可证信息或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的,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严厉查处 [1] - 此举显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执法中贯彻“四个最严”要求,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1] 未来监管方向与社会共治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持续加大对“贴牌”“背书”等勾连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1] - 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 -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投诉举报渠道提供违法线索,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1]
滕州市自由树食品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12-02 02:25
公司基本信息 - 新成立公司名称为滕州市自由树食品有限公司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旭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5万人民币 [1] 公司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1] - 一般经营项目涵盖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与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1] - 业务范围包括技术服务与开发、技术咨询与转让、技术推广 [1] - 销售类业务包括日用百货、食品添加剂、日用品、礼品花卉 [1] - 零售与批发业务包括新鲜水果零售与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与批发 [1] - 涉及互联网销售业务,包括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及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1] - 其他服务包括包装服务、外卖递送服务 [1]
全链条抽检守护“舌尖安全”
经济日报· 2025-12-02 02:02
抽检总体情况与核心问题 - 截至11月中旬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57026万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156万批次 不合格率为274% [1] - 同期完成风险监测2344万批次 检出问题样品102万批次 风险发现率为436% [1] - 当前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滥用以及微生物污染等方面 [1] - 今年以来累计检出不合格食品6万余批次 [3] 抽检覆盖范围与监管成效 - 抽检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类主体和业态 包括生产端所有在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 经营端覆盖超市、农批市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 并涵盖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新业态 [2] - 抽检食品品种覆盖39大类食品 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餐饮食品 实现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全覆盖 [2] - 检验项目覆盖农药、兽药、微生物等2066项指标 [2] - 多批次不合格企业数量大幅下降 2024年较2020年下降近50% 今年前三季度同比又下降5747% [2] 风险重点与靶向监管 - 对在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实现100%抽检全覆盖 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实施"月月检" [4] - 组织对校园餐及食材采购平台开展"双周检" 要求每两年周期内实现全国所有大中小学校园食堂抽检全覆盖 [4] - 将校园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等突出问题作为抽检监测重点 并对既往不合格率高的食品品种加大抽检批次 [4] - 农业农村部每季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 抽检环节覆盖生产基地、养殖场、批发市场等 [5] 技术支撑与标准体系 - 针对食品掺杂掺假问题 监管部门研制发布10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可检测近千种物质 覆盖肉制品、调味品等重点品类 [7] - 发布67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在农贸市场、校园食堂等场所发挥快速筛查作用 [7] - 累计发布国家标准1725项 持续健全全链条标准体系 [7] - 采取"揭榜挂帅"模式调度科研力量攻关 目前已收到近百项申报材料 [8]
截至11月中旬,完成抽检570万批次——全链条抽检守护“舌尖安全”
新华网· 2025-12-01 23:41
抽检总体情况与核心问题 - 截至11月中旬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57026万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56万批次不合格率为274% [1] - 同期完成风险监测2344万批次检出问题样品102万批次风险发现率为436% [1] -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滥用以及微生物污染等方面 [1] 抽检覆盖范围与成效 - 食品安全抽检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的各类主体和业态包括生产端所有在产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经营端各类销售主体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外卖直播带货等新业态 [2] - 抽检已覆盖39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食品实现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全覆盖检验项目覆盖2066项指标 [2] - 多批次不合格企业数量大幅下降2024年较2020年下降近50%今年前三季度同比又下降5747% [2] - 今年以来累计检出不合格食品6万余批次 [3] 重点风险靶向监管 - 对在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实现100%抽检全覆盖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食品实施月月检 [4] - 组织对校园餐及食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双周检要求每两年周期内实现全国所有大中小学校园食堂抽检全覆盖 [4] - 抽检重点聚焦今年重点整治的校园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以及既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品种和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 [4] - 农业农村部每季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抽检环节涵盖生产基地养殖场等确保样品覆盖各类主体 [5] 技术支撑与标准体系 - 针对食品掺杂掺假问题研制发布10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可检测近千种物质覆盖肉制品等重点品类 [7] - 针对非食用物质风险将那非类拉非类等物质纳入非食用物质名录并配套发布检验方法 [7] - 发布67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用于农贸市场校园食堂等重点场所提升问题发现效率 [7] - 累计发布国家标准1725项持续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标准体系 [7] - 采用揭榜挂帅模式调度全社会科研力量攻关全球共性技术难题目前已收到近百项申报材料 [8]
截至11月中旬 完成抽检570万批次——全链条抽检守护“舌尖安全”
经济日报· 2025-12-01 22:17
食品安全抽检总体情况 - 截至今年11月中旬,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570.26万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5.6万批次,不合格率为2.74% [1] - 同期完成风险监测23.44万批次,检出问题样品1.02万批次,风险发现率为4.36% [1] - 当前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滥用以及微生物污染等方面 [1] 抽检覆盖范围与监管成效 - 食品安全抽检已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的各类主体和各种业态,包括生产端的所有在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以及经营端的超市、农批市场、餐饮店、学校食堂、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生鲜电商和进口食品等 [2] - 抽检覆盖39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食品,基本实现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全覆盖 [2] - 检验项目覆盖农药、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2066项指标 [2] - “十四五”以来,多批次不合格的企业数量大幅下降,2024年与2020年相比下降近50%,今年前三季度同比又下降57.47% [2]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针对大宗食品、食用农产品、校园食堂食品、网售食品等重点产品加大抽检力度,今年以来累计检出不合格食品6万余批次 [3] 靶向性抽检与重点监管领域 - 对在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实现100%抽检全覆盖,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食品实施“月月检” [4] - 组织对校园餐及食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双周检”,要求在两年周期内实现对全国所有大中小学校园食堂抽检的全覆盖 [4] - 将校园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滥用等突出问题作为抽检监测重点 [4] - 对既往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加大抽检批次,并对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专项抽检 [4] - 农业农村部每季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抽检环节涵盖生产基地、养殖场、批发农贸市场等,确保样品覆盖各类主体 [5] - 监测品种实行部省统筹,部级抓大宗产品、地方抓特色产品,果菜茶、肉蛋奶、鱼虾蟹等日常食用农产品均纳入监测,并每年动态调整监测品种与参数 [5] 技术赋能与标准体系建设 - 针对食品掺杂掺假问题,监管部门研制发布10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可检测近千种物质,覆盖肉制品、面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重点品类 [7] - 针对食品中潜在的非食用物质风险,将那非类、拉非类等物质纳入非食用物质名录并配套发布检验方法,各地据此查处大批非法添加案件 [7] - 针对食用农产品快速筛查需求,发布67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在农贸市场、校园食堂等重点场所发挥快速筛查作用 [7]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累计发布国家标准1725项,持续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标准体系 [7] - 面对全球共性技术难题,市场监管部门创新采取“揭榜挂帅”模式调度全社会科研力量攻关,目前已收到近百项申报材料,有望实现检测技术突破 [8]
市场监管总局:严打为无证食品生产“贴牌”“背书”等违法行为
央视网· 2025-12-01 12:44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3月至10月组织广东、浙江、河南、湖南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执法 [1] - 执法行动查办了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声称功效、虚构进口等系列案件 [1] - 执法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联合打击 吊销涉案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并铲除非法生产链条和窝点 [1] - 执法行动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1] 针对“贴牌”“背书”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明确 -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在复函中进一步强调 将严厉打击持证企业为无证主体“贴牌”“背书”的违法行为 [1] - 具体规定为 食品生产者明知他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仍向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或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的 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严厉查处 [1] - 此举显示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中贯彻“四个最严”要求 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1] 后续监管方向与社会共治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持续加大对“贴牌”“背书”等勾连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 - 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 -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投诉举报渠道提供违法线索 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2]
市场监管总局:严打持证企业为无证主体“贴牌”等违法行为
央视新闻· 2025-12-01 12:03
监管执法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3月至10月组织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执法 [1] - 执法行动查办了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声称功效、虚构进口等系列案件 [1] - 执法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联合打击,吊销涉案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铲除非法生产链条和窝点 [1] - 执法行动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1] 法规适用与执法重点 - 市场监管总局在复函中强调,将严厉打击持证企业为无证主体“贴牌”、“背书”的违法行为 [1] - 具体而言,食品生产者明知他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仍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或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的,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严厉查处 [1] 未来监管方向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持续加大对“贴牌”、“背书”等勾连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1] - 监管机构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 - 监管机构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投诉举报渠道提供违法线索,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1]
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47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01 08:39
中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概览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第47期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共抽检八大类食品637批次,其中合格628批次,不合格9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6% [2] - 本次抽检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覆盖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和饮料等类别 [2] 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 **餐饮食品问题**:中山市南头镇趣乐福饼家生产的“鸡仔饼(糕点自制)”检出不得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含量为0.0240g/kg [2];中山市小榄镇冯四孃硗脚餐饮店的“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017mg/100cm² [2];中山市三角镇冬凎食店的“卤鸭腿(自制)”菌落总数超标,检验结果为7.8×10⁷ CFU/g,远超可接受标准(<10⁵ CFU/g)[3] - **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中山市东凤镇岑玉平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出多菌灵0.0849mg/kg(标准≤0.02mg/kg)和烯酰吗啉0.694mg/kg(标准≤0.15mg/kg)[3];中山市南朗镇郑佳约明蔬菜店销售的“生姜”检出噻虫胺1.0mg/kg,为标准值(≤0.2mg/kg)的5倍 [3];中山市小榄镇卫凝3餐饮店购进的“百香果”检出苯醚甲环唑0.53mg/kg,为标准值(≤0.05mg/kg)的10.6倍 [3][4] - **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二村过涌基街三巷4号之三的“鲜活罗氏虾”同时检出磺胺类(总量)243μg/kg和恩诺沙星722µg/kg,均超过100µg/kg的标准限值 [3];中山市港口镇文总水产店销售的“罗非鱼”检出磺胺类(总量)537μg/kg,为标准值(≤100μg/kg)的5.37倍 [3] - **膨化食品问题**:标称生产商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英光路一号的“原味薯条”(生产日期2025-05-02),在中山市东凤镇益田百货超市销售,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0.58g/100g,超过≤0.25g/100g的标准 [4] 监管与检验机构 - 本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检验工作由多家专业机构承担,包括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 - 通告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