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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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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再升级
中国环境报· 2025-07-10 02:45
核心制度调整 - 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截止时间从每年6月30日延长至10月31日,清缴周期增加4个月 [2][11] - 核证减排量抵销比例由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10%下调至5%,与国家碳市场标准一致 [2][11] - 新增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5%的调整量,用于配额调整、有偿发放和市场调节 [2][11] 监管架构优化 - 建立"市级统筹—属地落实"监管架构,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配额总量及分配方案,区生态环境局承担属地监管 [12] - 发展改革、工信、国资等7个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监督 [12] - 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同时从事排放报告编制与审核业务,从源头防范数据造假 [12] 市场运行机制 - 温室气体排放单位需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从5年起 [14] - 交易机构需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异常情况可采取限制交易或临时停市措施 [14] - 支持重点排放单位以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并优先申报节能降碳扶持项目 [14] 政策制定流程 - 配额分配方案需征询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及公众意见 [11] - 异议处理程序明确:重点排放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生态环境局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12] - 违规行为举报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依法公开 [13] 术语与定义 - 系统性规范温室气体、碳排放权等6个专业术语定义 [12]
★确保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生态环境部: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中国证券报· 2025-07-03 01:56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对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碳排放配额分配清缴管理等全流程提出明确要求 [1] - 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按年度分行业制定,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列入名录 [2] - 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后,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同行业和相同种类温室气体管理 [2] - 生态环境部将加强统筹协调,对新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政策宣贯和专题培训,实现新纳入企业培训全覆盖 [2]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 - 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会导致超标车辆上路行驶,造成环境污染 [2] - 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手段弄虚作假,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空气质量改善 [3] - 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的机构 [3] - 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机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检验资格 [4] - 生态环境部明确"情节严重"的5类判定标准,包括构成犯罪、两年内重复违法、涉及10辆以上车辆等情形 [4] - 生态环境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遏制造假乱象 [4]
资源要素市场化再突破!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2027年基本完善|政在发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30 11:31
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 [1] - 政策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纳入要素市场化改革总盘子,系统性规划配额分配、交易范围及制度设计 [1] -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至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新增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60%以上 [3]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 - 全国碳市场法律框架基本完善,但交易品种单一、换手率低,大宗交易占比高,履约驱动特征明显 [3] - 未来将推动碳市场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并扩展交易主体,引入有偿分配比例 [4] - 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将提升流动性,需稳定政策预期以吸引金融资本,建议引入碳期货等衍生品 [4] 用水权与排污权交易建设 - 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已出台,推动交易标准化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6] - 排污权交易以地方试点为主,正从局部向全国统一市场过渡,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的交易制度 [6] - 用水权、排污权具有显著区域差异性,需设计灵活机制,如总量控制与拍卖,但需考虑社会属性因素 [7] 金融机构参与资源环境交易 - 金融机构参与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可优化资源配置并分散风险,但区域差异和产品复杂性增加参与难度 [8] - 建议规范用水权初始分配,探索抵押质押等绿色金融措施,建立二级市场流动性机制如引入拍卖 [8]
事关碳排放权、用水权!高层最新印发
Wind万得· 2025-05-29 22:40
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体目标 - 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要素高效配置[3][33] - 目标包括建立健全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市场化配置体系[2][14] 配额分配与交易制度优化 - 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分配方式,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8][9][13] - 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明晰区域水权、取水权,支持结余水量参与市场交易[9][11][13] - 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深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试点,扩大交易品种和区域范围[9][12][13] 交易市场整合与金融支持 - 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将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建设[14][18]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保险、债券等产品,探索碳排放权、用水权担保业务[26][38] - 碳金融工具如碳期货、碳质押贷款可能加速落地,提升市场流动性[38] 行业影响与机会 - 新能源行业受益于碳市场与绿电交易衔接,风电、光伏、储能企业迎发展机遇[40] - 节水技术领域如高效灌溉、再生水利用或迎爆发式增长[11][41] - 环保监测需求激增,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核算核查、估值等领域迎来机会[27][42] 跨区域市场联动 - 碳排放权市场将整合地方试点,避免重复履约[35] - 用水权交易探索黄河等重点流域跨省交易,排污权深化长三角一体化试点[13][36] 市场基础能力建设 - 加强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核算技术规范[25][31] - 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核算核查、咨询等综合性服务[27][28]
生态文明导刊丨周宏春:发挥碳市场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积极作用
搜狐财经· 2025-04-30 05:47
碳市场发展现状 - 全国碳市场包括强制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性的碳减排交易市场,二者互为补充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衔接 [4] - 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年成交量1.89亿吨,年成交额181.14亿元,创2021年上线交易以来新高 [6] - 全国碳市场CEA累计成交量6.3亿吨,累计成交额430.33亿元,已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 [7] 碳市场运行机制 - 2024年交易集中在下半年,四季度成交量占全年79%,12月成交量7536.55万吨为全年峰值 [6] - CEA收盘价在2024年四季度稳定在97-106元/吨区间 [7] - 2024年换手率3.5%,较2021年和2023年的2.0%显著提升 [6] 碳市场制度建设 - 已建立33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形成"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的多层级法律制度体系 [5] - 2024年2月国务院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碳市场提供上位法依据 [5] - 生态环境部发布配额分配方案,规定配额结转量与净卖出量正相关,消除企业"惜售"心态 [6] 碳市场技术影响 - 碳价代表社会节能降碳边际投资成本,促进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等低碳技术应用 [7] - 煤电低碳化改造行动方案推荐三种技术路线,碳市场加速了前两种技术的推广应用 [7] - 企业建立碳减排技术储备库并动态更新,促进碳减排技术产业化 [8] 碳市场国际化发展 - 《巴黎协定》框架下碳信用促进气候资金跨国流动,降低减排成本 [1] - 推动国际碳资产以人民币结算,带动人民币国际化 [1] - 吸引"一带一路"国家参与交易,提升碳市场国际影响力 [11] 碳市场发展建议 - 扩大参与主体至金融机构、基金公司和个人投资者等多元主体 [9] - 引入配额有偿使用机制,建立一级市场提供流动性和价格参考 [9] - 开发碳金融衍生产品,丰富市场供给并提升活跃度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