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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创“1+6”改革三份配套制度正式稿的点评:成长层细则明确,预审及投资者审核机制落地
申万宏源证券· 2025-07-14 15:26
报告核心观点 - 2025年7月13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深化改革配套业务规则,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服务实体经济,预期有典型案例落地 [4] - 此次改革对新股发行有结构性影响,结合6月受理潮,预期25H2新股发行节奏小幅提速,下半年或迎未盈利科创企业上市,中性预期2亿元规模优配对象增厚2.77% [4] 科创成长层 - 明确调出标准指标计算口径、新增"U+成/成1"分层识别指标,未盈利企业纳入无额外上市门槛,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即日起进科创成长层加"成1"标签,新注册未盈利企业上市日起进入加"成"标签,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加"U" [4] - 调出条件"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上市后首次盈利,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 [4] - 个人投资者参与新注册科创成长层企业投资前需签专门风险揭示书,上交所强化该层风险导向信息披露 [4] - 截至7月14日,13家未盈利企业排队IPO,科创板、创业板分别12家、1家,3家科创板未盈利排队企业已过会并报送证监会注册 [4] 预先审阅 - 预先审阅非企业申请发行上市必经程序,拟上市企业申请需说明相关情形,申请文件参照IPO正式申报标准,违规会被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4] - 预先审阅阶段信息及文件不对外公开,发行人正式申报IPO需披露回复文件,若申请文件按问询和回复更新且无新增事项,上交所可不提审核问询 [4] - 目前已上市科创企业首发问询轮次平均4.6次,24年以来发行的科创企业"受理 - 发行"平均698天,6月以来IPO受理、审核节奏已提速,预期预先审阅机制启动后审核效率提升、周期缩短,吸引更多企业申报 [4]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 鼓励选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发行人自主认定并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及依据,作为审核注册参考,非上市"门槛" [4] - 需满足主体性质、投资经验、合法合规运营、持股比例及期限、具备独立性等条件,上交所对政府投资基金有差异化安排 [4][7] - 能帮助监管层和市场识别成长潜力企业,吸引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投硬" [4] 2025年沪深A股网下申购收益敏感性测算 - 假设下半年新股发行41 - 81只,募资规模443 - 787亿元,预期下半年新股首日涨幅140% - 180%,中性情形下25H2预测2亿元优配/非优配对象收益率为2.79%/2.54% [4][9]
明确容错边界,让科研人员轻装跃进
南方都市报· 2025-07-14 15:14
科技创新政策 - 深圳市发布《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明确科技创新宽容失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包括尊重规律、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容纠并举 [2] - 指引明确了5项勤勉尽责条件和9项免责情形,旨在消除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将"宽容失败"从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规则保障 [2][3] - "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已写入深圳精神,相关理念融入城市发展,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始终将创新视为第一动力 [2] 政策适用范围与对象 - 指引适用范围涵盖全市范围内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创新活动,适用对象包括从事科研和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及其人员 [3] - 无论是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还是企业的创新团队,都能享受政策红利,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 [3] 免责情形与机制 - 9项免责情形涵盖技术路线选择、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多元因素,包括"里程碑式"项目未通过考核的容错和高风险技术的试错保护 [3] - 指引建立"尽职免责"认定机制,只要科研人员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即使结果失败也可免除追责,区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 [3] 政策影响与实施原则 - 政策有助于吸引优秀科研人才、科研机构和创新企业汇聚深圳,提升城市在全球创新版图的地位 [4][5] - 宽容失败并非放任失败,要求严格区分因探索未知导致的失败与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 [5] - 未来需引入动态监管和预警机制,将风险控制嵌入项目全周期,实现"容错"与"防错"并行,构建跨部门联动的认定体系 [5]
重要改革落地!科创成长层来了
天天基金网· 2025-07-14 05:53
科创板成长层政策解读 - 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精准支持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广、研发投入高且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 [1][3] - 政策覆盖存量和增量未盈利科创板公司,存量公司自发布日起纳入,增量公司自上市日起纳入 [3] - 调出机制实施"新老划断":增量公司需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存量公司需首次实现盈利 [3] 政策具体内容 -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未盈利公司披露亏损原因、影响及风险,中介机构需督导风险披露 [4] - 特殊标识管理: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加"U",新投资者需签署风险揭示书 [4] - 差异化监管:兼顾发展与安全,体现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 [5] 市场影响与行业观点 - 科创成长层增强市场包容性,为初期科技企业提供适配平台,预计覆盖范围将扩大 [5] - 重启第五套上市标准,为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开辟IPO通道 [5][6] - 政策优化引导资本流向技术突破型创新主体,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战略 [5][6] 改革意义 - 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补齐未盈利企业支持短板,加速前沿产业资本化 [6] - 试点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与预审机制,平衡科技创新支持与投资者保护 [6]
首批科创债ETF具有三重示范意义
证券日报· 2025-07-13 16:17
科创债ETF市场发展 -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陆家嘴论坛提出加快推出科创债ETF后,10家公募机构当日集体上报,首批10只产品7月2日获批并于7月7日首发,募集资金合计达300亿元 [1] - 政策引导、市场基础、产品创新及战略需求共同推动科创债ETF快速发展,政策层面明确表态与高效审批提供强力支撑,科创债规模扩容及债券ETF受欢迎奠定市场基础 [1] 科创债ETF对流动性的影响 - 科创债ETF采用T+0交易机制、实物申赎模式及做市商报价制度,显著提升科创债交易效率,解决传统信用债流动性不足痛点 [1] - 大量资金涌入使科创债交易更频繁,活跃度显著增强,有利于投资者调整投资组合并形成良好市场交易氛围 [2] - 科创债ETF兼具ETF工具属性和服务国家战略定位,成为社保基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配置硬科技领域资产的优质选择 [1] 科创债ETF对融资渠道的拓宽 - 科创债ETF构建"债股联动"机制,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债市端为科技领域提供低成本融资,股市端通过ETF定向支持科技领域上市公司 [2] - "债市输血+股市赋能"协同模式拓宽科创企业融资路径,推动资金在科技创新链条高效流转,助力科创企业壮大与科技产业升级 [2] 科创债ETF对金融产品创新的推动 - 科创债ETF填补公募基金在"科创类"场内债基领域空白,丰富债券市场投资工具类型,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固收类资产配置选择 [2] - 科创债ETF成功推出激发金融机构创新活力,未来可能出现更多围绕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 [2] 科创债ETF的长期影响 - 科创债ETF打通资本与科技深度融合堵点,展现金融体系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敏捷性与创造力 [3] - "政策引导—市场响应—产业受益"良性循环将持续为科技自立自强注入资本动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金融基石 [3]
科创板改革“1+6”新政配套业务规则落地
证券日报· 2025-07-13 16:10
科创板改革新政 - 上交所发布3项新业务指引和2项修订业务指南,包括《科创成长层指引》《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深化科创板改革[1] - 证监会6月18日发布《科创板意见》,明确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质效,上交所将全力推进配套规则落地见效[1][2] - 改革重点包括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加强规则宣传解读、提升一线监管质效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2] 科创成长层制度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动进入该层,新注册企业上市即纳入[3]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首次盈利,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1亿元[3] - 个人投资者门槛保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但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投资新注册未盈利企业[3] - 股票标识优化:新增"U"标识,新注册企业标签为"成",存量企业标签为"成1"[4] IPO预先审阅机制 - 试点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需保密上市计划的企业,审阅意见不构成上市条件确认[4][5] - 预先审阅程序参照正式审核流程,文件需履行保荐人质控、内核程序,审阅结果在正式申报时公开[5] - 机制有助于减少正式审核负担,提升审核效率,增强科创板国际竞争力[6]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要求机构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7] - 机构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3%股份或≥5亿元投资额,禁止突击入股[7] - 机构认定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上市标准,但需承担虚假陈述、利益输送等法律责任[7][8] - 科创板已上市企业中约90%曾获私募基金投资,制度有望形成风险绑定效应[8]
上交所发布施行科创成长层指引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13日起纳入
中国经营报· 2025-07-13 11:13
中经实习记者 孙汝祥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 "这次改革没有针对未盈利企业纳入科创成长层设置额外的上市门槛,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指引发 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 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科创 成长层指引》")正式发布并施行。 自当日起,科创板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存量公司受益明确,增量公司面临更高挑战。"资深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成长层在调出标 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两方面实施新老划断,利好存量未盈利企业,有利于改革的稳步推进。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入成长层 此前的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 称"《科创板意见》")明确了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的基本要求。《科创成长层指引》则从业务规则 的角度对有关要求加以细化。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将坚守科创成长层定位,突出更好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这个改革 重点,把好准入关。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科创板 ...
我国百强区GDP排名揭晓!上海浦东新区夺冠,经济实力震撼全国!
搜狐财经· 2025-07-12 16:17
中国大陆百强区经济表现 - 上海浦东新区以GDP总量17752.28亿元稳居2024年百强区榜首,金融、贸易、科技领域优势显著[1][4] - 百强区GDP门槛达1600亿元,末位区域经济规模相当于中小城市水平[2][4] - 深圳南山区、广州天河区、北京海淀区等分别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科技创新形成差异化产业优势[2] 区域经济格局分布 - 东部沿海地区百强区数量占主导,但中西部如成都武侯区、武汉江汉区等增速显著[2][3] - 广东、江苏、浙江三省表现突出,分别有16个、17个、10个区上榜[4] - 北京海淀区(12907.10亿元)、深圳南山区(9250.10亿元)、广州天河区(6514.69亿元)位列Top5[4] 重点区域经济数据 - 上海浦东新区GDP增量1027.12亿元,增速保持领先[1][4] - 北京朝阳区(8014.80亿元)、天津滨海新区(6514.69亿元)等直辖市核心区表现稳健[4] - 中西部代表区域如武汉江汉区(1615.12亿元)、成都双流区(2225.95亿元)增速超100亿元[4] 产业结构特征 - 金融中心效应显著:上海浦东新区(含上交所)、深圳南山区(含深交所)形成双核驱动[1][4] - 科技创新集群化:北京海淀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武汉光谷开发区形成创新三角[2][4] - 现代服务业高地:广州天河区、杭州余杭区(2388.93亿元)数字经济突出[2][4]
全速推进“一号工程”
经济日报· 2025-07-11 22:21
海南自贸港政策推进 - 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为引领,封关运作作为"一号工程"全力推进,聚焦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压力测试清单"三张清单"[1] - 推动180多个自由贸易港政策文件落地实施,构建"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和"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为主要特征的政策制度体系[1] - 服务贸易年均增长超20%,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居全国第一位,涉外收支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1] - "四大主导产业"占比超过67%,现代化产业格局不断优化[1] 对外开放与贸易升级 - 先行先试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市场准入、服务业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为切入点,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2] - 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降低进出口关税,释放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效应,提升贸易程序透明度[2] - 加大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保税维修、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形成一批新型贸易业态[2] - 开展与发达国家在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的监管标准与职业资格互认或单向认可工作[2] 营商环境与创新发展 -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经营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3] - 聚焦"4+3+3"主导产业、"五个图强"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分梯次组织实施人才培养项目[3] - 建立"平台+项目+人才"的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提升高端化产业、高科技园区等主体的育才功能[3] -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优化R&D经费投入结构和机制[3]
苏州两大百亿级基金正式发布
证券时报网· 2025-07-11 02:25
人才与产业基金 - 苏州发布"百亿人才基金" 总规模100亿元 首期25亿元 存续期15年 重点投向领军人才 初创企业和硬科技领域 [1] - 同步设立人工智能 低空经济 生物医药等子基金 构建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体系 [1] - 苏州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同期发布 总规模100亿元 专注"链主级"项目 助力"1030"产业体系升级 [1] 科技创新政策支持 - 争取建设重点实验室 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布局高等研究院深化校地联动 [2] - 对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全球"揭榜挂帅"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2] - 企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 顶尖人才团队最高1亿元支持 [2] 企业创新激励措施 - 科技领军企业新建全球研发中心最高1亿元支持 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最高2000万元支持 [3] - 国家级创新中心最高5000万元支持 外资研究院最高1000万元支持 [3] - 市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90%由企业牵头或参与 集成惠企政策最高3000万元奖补 [3] 关键技术攻关榜单 - 发布全球"揭榜挂帅"榜单45项 总投入54.12亿元 涵盖新能源 生物医药等"1030"产业集群 [4] - 单条需求最高2.5亿元 超1亿元需求23个 聚焦技术升级 前沿攻关和绿色创新 [4] - 揭榜成功项目按50%比例支持 每项最高1000万元 [4]
“融合创新15条”出台 最高支持2亿元
苏州日报· 2025-07-11 00:16
增强高质量科技创新供给 - 争取建设牵头类全国、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2亿元、2000万元支持 [2] - 支持布局建设一批高等研究院,深化校地联动发展机制 [2] - 对省市自然科学联合基金项目、市基础研究(学科)项目、市基础研究试点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支持 [2] - 组织实施全球"揭榜挂帅",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2] - 支持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2] - 对新获批的苏州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3000万元支持 [2] - 对"赢在苏州"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2] - 建立青年科学家发布制度,给予50万元支持并直接认定为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2] 构建现代化产业创新体系 - 对制造业企业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增资扩产或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 [3] - 将生产性服务业纳入制造业培育体系,对新获评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3] - 坚持"核心产业+"理念,打造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3] - 强化与国家、省联动,探索设立新兴产业创新联合基金 [3] - 推动"人工智能+"和"数据要素×"融合发展,对国家人工智能重大工程和应用场景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 [3] - 对高新园区新纳入国家级新赛道培育库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3]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 建设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并给予集成支持,对其新建的全球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 [4] -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攻关任务,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4] - 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支持 [4] - 实施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创新专项,对新获批的外资研究院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4] - 每年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数不低于总立项数的90% [4] - 实施"科创指数惠",集成惠企政策给予最高3000万元政策性奖补 [4] 推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 支持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苏州)建设,打造高校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引育孵化集成式转移转化平台 [5] - 支持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5] - 建设"苏创荟"智能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全天候一键式实现信息畅通 [5] - 布局建设苏州高校成果转化办公室(SOTT)并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5] - 鼓励"校企双聘",支持高校选派科技人才赴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企业高管到高校兼职"产业教授" [5]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先使用后付费"苏转保"专项保险产品,对企业投保费用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5] - 推广S-Lake先进技术发展中心模式,鼓励优质企业、创投机构与政府共设专项"资金池" [5] 打造开放共享创新生态 - 推出"科创指数"投、贷、保、担联动融资新模式,对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信贷所产生的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风险补偿 [6] - 支持企业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每项给予50万元支持 [6] - 加强PCT国际专利布局,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最高250万元一次性奖励 [6] - 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计划项目,每项给予100万元支持 [6] - 对新获批国家、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万元支持 [6] - 加快建设海外离岸创新中心,对新布局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支持 [6][7] - 支持建设城市协同创新中心,对新布局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