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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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自救,“奥特曼”竟埋下百亿元损失的“时间炸弹”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4 13:39
核心观点 - 奥特曼IP在中国市场存在授权体系混乱和版权纠纷 导致演出质量参差不齐和消费者权益受损 同时该IP展现出极强的商业变现能力 推动多家被授权企业业绩增长 [1][5][6][9] 奥特曼IP商业价值 - 2024年以74亿美元总收入位列全球最赚钱IP第53位 [1] - 前7月全国121个城市举办超700场演出 亲子类覆盖度极高 [4] - 推动卡游公司2024年营收达100.57亿元 其中集换式卡牌收入82亿元(占比81.5%)奥特曼系列是重要组成部分 [9] - 布鲁可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奥特曼IP产品销售收入分别占总收入63.5%和57.4% [9] - 单一热门动画IP衍生品授权市场规模可达数十亿元 [7] 授权市场乱象 - 奇奥天尊提供单场低至3000元影院演出授权(年签100场协议总费用30-50万元) [5] - 正规授权方新创华未开放影院演出授权 年演出仅100余场 [5] - 同量级IP儿童剧单周6-8场总费用近300万元 授权费占比超30% [6] - 版权纠纷源于1976年圆谷将9部作品海外著作权转让给泰国方 奇奥天尊通过层层授权获得中国部分权利 [6] - 存在消费者因加盟代理被骗损失近30万元案例 [9] 演出质量问题 - 部分演出票价达电影票6倍(例如400元/张)但出现道具粗糙、服装穿帮、舞美缺失等问题 [2] - 宣传承诺的VIP权益未兑现 实际需额外购买高价周边产品(如上百元合影资格) [2] - 现场出现儿童被吓哭、提前离场等情况 [2] 行业影响与警示 - 版权分割导致市场混乱 同一角色不同授权方出现质量差异 损害消费者体验和品牌形象 [9] - 圆谷因历史版权转让可能累积损失达百亿元级别 [7] - 头部IP具备显著授权费溢价能力 能带动相关企业估值提升 [10] - 警示中国本土IP需在创作初期重视版权完整性 建立完善授权与合规体系 [10]
一次自救,“奥特曼”竟埋下百亿元损失的“时间炸弹”,现在被引爆,有人却在疯狂赚钱⋯⋯
36氪· 2025-09-12 00:23
作为全球顶级吸金IP(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创意资产),奥特曼在2024年以74亿美元总收入列全球最赚钱IP第53位。 今年截至7月,已有超700场奥特曼演出涌入市场,大批"冲进"的是影院,不少演出海报宣称系"奇奥天尊"授权。每经记者暗访发现,奇奥天尊单场授权费 或低至3000元。但奥特曼核心版权方新创华明确表示,"目前未开放影院演出授权"。业内人士向每经记者透露,同量级IP儿童剧,一周6至8场演出,总费 用近300万元,授权费占比超三成。 为何奥特曼IP专场演出的水平良莠不齐,特别是影城演出引来众多观众的吐槽?为何同一个IP进影城的演出授权价比其他授权价便宜了几个数量级?难道 此奥特曼非彼奥特曼?授权存在真伪之分? 带着上述疑问,每经记者展开深入调查。 孩子的"心头好"自带"钞能力",哪怕价格超预期,家长也愿咬牙买单。 "6月初,我花400多元抢了两张《奥特曼之星穹曙光》儿童剧票,想圆孩子见偶像的梦,结果太失望了。"西南某城的李璐(化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 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表示,该演出价格是电影票的6倍,临近7月才开始,但她未曾想到竟在观看现场遭遇"虚假宣传"等一系列糟心体验。 奥特曼"穿帮",皮套(演 ...
6倍电影票价的表演:谁在用“奥特曼”IP,疯狂赚钱?
虎嗅· 2025-09-11 23:36
奥特曼IP商业价值与市场表现 - 奥特曼IP在2024年以74亿美元总收入位列全球最赚钱IP第53位[3] - 卡游公司2024年营收达100.57亿元 其中集换式卡牌收入82亿元占比81.5% 奥特曼系列卡牌是重要组成部分[29] - 布鲁可公司2023年及2024上半年奥特曼IP产品销售收入分别占总收入63.5%和57.4%[30] 奥特曼演出市场现状 - 2024年截至7月底全国已举办超700场奥特曼演出 覆盖121个城市 影院版本数量最多[13] - 正规奥特曼儿童剧每周6-8场演出总费用近300万元 授权费占比超30%[3][21] - 新创华作为中国内地版权总代理 目前未开放影院演出授权 年演出场次仅100余场[19][20] 授权体系与版权纠纷 - 中国市场存在新创华和奇奥天尊双授权体系 后者源自1976年泰国版权转让合同[22][23] - 奇奥天尊提供影院演出授权 100场打包价30-50万元 单场低至3000元[14] - 圆谷公司因1976年版权转让 累积损失可能达百亿元级别[27][28] 市场乱象与消费者权益 - 部分演出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如承诺VIP礼包未兑现 演出质量低劣[5][6][7] - 消费者需购买上百元商品才能获得合影机会[8] - 法律专家指出商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11][16] IP商业开发与行业启示 - 奥特曼IP在衍生品销售、游戏合作、主题公园等领域形成多元化盈利模式[28] - 版权分割导致市场混乱 同一角色出现质量参差不齐产品和服务[33] - 行业头部IP具备显著授权费溢价能力 能带动相关企业估值提升[34]
演员穿帮、吓哭小朋友,奥特曼舞台剧毁了小朋友的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1 23:18
奥特曼IP授权市场乱象 - 奥特曼IP在2024年以74亿美元总收入位列全球最赚钱IP第53位 [2] - 2024年截至7月底全国121个城市已举办超700场奥特曼相关演出 其中影院版本数量最多 [11] - 奇奥天尊提供低价影院演出授权 签订一年100场协议后单场授权费低至3000元 而正规同量级IP儿童剧单周授权费占比超三成(近300万元总费用中授权费超90万元) [2][11][13] 版权归属与法律纠纷 - 新创华作为圆谷中国内地版权总代理明确表示未开放影院演出授权 [11][13] - 奇奥天尊版权源于1976年圆谷转让给泰国人的海外著作权 仅拥有少量初代作品权利 [14] - 双方存在多起版权诉讼 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圆谷可能累积损失百亿元 [14][16][17] 演出质量与消费者权益 - 部分影院演出出现虚假宣传 承诺的VIP礼包未兑现且演出质量低劣(无舞美、服装简陋、音响刺耳) [4][6] - 消费者需购买上百元产品才能获得合影机会 多名儿童在现场被吓哭 [6] - 律师指出商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一赔三 [8][12] IP商业价值与行业影响 - 奥特曼IP推动多家中国公司业绩增长:卡游2024年营收100.57亿元中奥特曼卡牌贡献主要收入 布鲁可2023年及2024上半年奥特曼产品收入占比分别达63.5%和57.4% [17] - 头部IP授权费溢价能力显著 单个表演人偶成本可达一辆奔驰价格 [13] - 版权分割导致市场混乱 同一IP出现质量参差不齐的产品服务 损害品牌形象与消费者体验 [19] 行业启示与发展趋势 - IP商业开发需在创作初期重视版权完整性 建立完善授权与合规体系 [20] - 未来竞争不仅是IP影响力比拼 更是内容与体验深度的较量 [19] - 中国本土IP如哪吒、白蛇等兴起 需通过跨产业合作延展价值链 [20]
一次自救 “奥特曼”竟埋下百亿元损失的“时间炸弹” 现在被引爆!有人却在疯狂赚钱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1 16:24
奥特曼IP授权市场乱象 - 奥特曼IP在2024年以74亿美元总收入位列全球最赚钱IP第53位[1] - 2024年截至7月底中国市场已举办超700场奥特曼相关演出覆盖121个城市其中影院版本数量最多[8] - 奇奥天尊提供单场授权费低至3000元的影院演出授权而核心版权方新创华明确表示未开放影院授权[1][8][11] 授权体系与版权纠纷 - 新创华作为圆谷中国内地版权总代理拥有绝大部分奥特曼IP版权奇奥天尊版权源于1976年合同仅拥有少量初代作品权利[12] - 版权分割导致授权价格差异显著正规儿童剧单场授权费占比超三成而奇奥天尊授权费仅3000元[1][8][11] - 版权纠纷持续数十年圆谷因1976年合同累计损失可能达百亿元级别[12][13][18] 低质量演出与消费者权益问题 - 部分影院演出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如承诺VIP礼包未兑现演出质量差道具粗糙甚至需额外付费合影[2][3][5] - 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宣传主张退一赔三演出质量不符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款[4][9] - 版权方未履行监管责任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责任方尤其当消费者因信赖官方授权而购票时[9] 奥特曼IP的商业价值与行业影响 - 奥特曼IP推动中国公司业绩增长卡游2024年营收100.57亿元其中奥特曼卡牌贡献主要收入布鲁可2023年收入63.5%来自奥特曼产品[14][16] - 顶级IP授权费溢价能力显著同量级IP儿童剧单周演出总费用近300万元授权费占比超三成[11] - IP授权混乱损害消费者体验和品牌形象加剧市场竞争不公平性不利于优质授权方长期发展[19][20] 行业启示与本土IP发展 - IP确权和管理至关重要企业需在创作初期重视版权完整性建立完善授权与合规体系[20] - 跨产业合作可延展IP价值链推动国产IP如哪吒白蛇等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20]
一次自救,“奥特曼”竟埋下百亿元损失的“时间炸弹”,现在被引爆!有人却在疯狂赚钱⋯⋯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1 16:22
奥特曼IP授权市场乱象 - 奥特曼IP在2024年以74亿美元总收入位列全球最赚钱IP第53位 [3] - 2024年截至7月底全国121个城市举办超700场奥特曼相关演出 其中影院版本数量最多 [15] - 奇奥天尊提供低价影院演出授权 单场授权费低至3000元 而新创华作为核心版权方明确表示未开放影院授权 [15][17] 授权体系与版权纠纷 - 新创华是圆谷认可的中国内地版权总代理 奇奥天尊版权源于1976年圆谷转让给泰国人的海外著作权 [18] - 版权分割导致授权价格差异显著 新创华授权费用占比超三成 同量级IP儿童剧单周总费用近300万元 [3][17] - 圆谷因历史版权转让损失累积可能达百亿元 且双方存在多起诉讼案件 [18][19] 演出质量与消费者权益问题 - 消费者投诉演出存在虚假宣传 如承诺的VIP礼包未兑现 且演出质量低劣 服装简陋且出现穿帮 [5][6][8] - 律师指出商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 [7][16] - 部分演出要求家长购买上百元产品才能与奥特曼合影 [6] IP商业价值与行业影响 - 奥特曼IP推动中国公司商业成功 卡游2024年营收100.57亿元 其中奥特曼卡牌贡献主要收入 [20] - 布鲁可2023年及2024上半年奥特曼IP产品收入占比分别达63.5%和57.4% [20] - 头部IP授权费具备溢价能力 能显著提升相关企业估值 [26] 行业规范与发展趋势 - 版权分割导致市场混乱 同一角色在不同授权下出现质量参差不齐的产品和服务 [25] - 新创华倾向于与行业头部企业建立长期深度合作关系 强调未来竞争是内容与体验深度的较量 [25] - 行业警示需在创作初期重视版权完整性 建立完善授权与合规体系 避免历史遗留问题损害长期收益 [26]
网易云音乐诉韩国SM娱乐将开庭
新浪科技· 2025-07-31 08:43
核心观点 - 网易云音乐与SM娱乐公司因版权续约问题产生法律纠纷 案件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控 计划于2024年8月6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2] 案件背景 - SM娱乐公司单方面通知不续约版权 导致网易云音乐平台可能于2025年1月31日下架SM公司全部歌曲内容 [2] - 网易云音乐已公开表示将积极争取版权续约 并承诺第一时间向用户同步进展 [3] 法律程序 - 原告方为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 [1] - 被告方包括SM ENTERTAINMENT CO和卡斯梦(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主体 [1] - 案件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开庭时间确定为2024年8月6日 [2]
释永信和《少林足球》的恩怨
虎嗅· 2025-07-29 23:53
少林寺事件 -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被指控与多名女性有染并育有子女,涉嫌挪用巨额寺院资金 [2][3] - 2025年7月27日少林寺管理处通报证实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 [6][7][8] - 事件引发全网哗然,并重新引发对《少林足球》内地禁映原因的讨论 [12][13][14] 《少林足球》禁映原因 - 版权纠纷说:电影使用"少林"商标未获授权,周星驰拒绝更名或付费 [31][32][33] - 内容争议说:电影搞笑夸张风格被认为损害少林寺宗教形象,与释永信打造的文化少林形象不符 [45][46][47] - 审查流程说:电影违反"先审后播"规定,但同期《无间道》同样流程却获通过 [49][50][52][53] - 分析更倾向于内容争议是主要原因,将少林寺娱乐化导致禁映 [55][56] 少林寺影视形象演变 - 早期(1978-1982):被塑造为正义与武力象征,如《少林三十六房》《少林寺》奠定少林精神 [63][64] - 90年代后期:喜剧电影解构形象,如《少林足球》《少林小子》展现生活化一面 [66][67][69][70] - 2011年后:现代国际化符号,如《新少林寺》塑造武德与国家精神形象 [73][74][75] - 当前形象趋于标准化,周星驰新作《少林女足》被迫删除"少林"名称 [81][82][84] 少林寺商业运作 - 标价十万元香火、数亿资金拿地搞地产,被质疑"佛门变金矿" [102] - 海外建寺项目如澳洲计划投资近3亿澳元建寺庙和高尔夫球场 [103] - 释永信曾获赠价值百万元大众越野车,被讽"经济和尚" [92] 全球宗教丑闻现象 - 美国天主教会性侵丑闻被拍成电影《聚焦》 [108] - 日剧《地面师》揭露日本佛教界虚伪与金权交易 [110] - 韩国纪录片揭露新兴教会性侵丑闻 [112] - 宗教被过度包装为文化名片后易出现形象危机 [107]
晋江文学城怒指哇唧唧哇侵权 《偷偷藏不住之许你》上线前卷入版权漩涡
犀牛财经· 2025-06-28 04:36
版权纠纷事件概述 - 晋江文学城与哇唧唧哇因剧集《偷偷藏不住之许你》的版权问题引发争议,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2][3] - 晋江文学城声明原著作者仅授权网络剧改编权,未授权网络微短剧改编权,且补充协议明确禁止二次改编为微短剧 [3][4] - 哇唧唧哇回应称其拥有独占影视改编权,认为微短剧属于网络剧范畴,不存在侵权行为 [4] 争议焦点 - 纠纷核心在于对合同中"网络剧"定义的理解及补充协议禁止二次改编条款的效力认定 [6] - 晋江文学城主张网络剧与网络微短剧界限分明需单独授权,哇唧唧哇认为合同定义模糊微短剧应包含在网络剧授权范围内 [6] - 晋江文学城指出主合同采用"无默示授权"原则,网络微短剧类型未包含在授权范围内 [6] 事件进展 - 晋江文学城披露哇唧唧哇在未告知情况下以网络微短剧类型申报并拍摄该剧,拍摄周期18天 [9] - 晋江文学城已发起超170起维权案件,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 [9][10] 行业影响 - 网络微短剧市场迅猛发展,早期版权授权合同缺乏明确界定导致版权方与制作方权利认知偏差 [10] - 此次纠纷为影视行业敲响警钟,规范版权授权和明确权利边界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