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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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
搜狐财经· 2025-12-18 07:20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定义与核心特征 - 混合销售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且两者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和从属关系 [2] - 兼营行为指纳税人经营中同时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行为 [4] - 混合销售的关键特征包括:仅有一项销售行为、货物销售与服务提供紧密联系、通常由同一纳税人向同一客户提供 [3] - 兼营行为的关键特征包括:存在多项独立经营行为、各项业务无必然联系、可以分别核算各项收入 [4] 税务处理原则 - 混合销售按纳税人主营业务统一缴纳增值税:主业销售货物按销售货物缴税(通常13%),主业提供服务按销售服务缴税(通常6%或9%)[3] - 兼营行为必须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若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 [4] - 对于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 典型案例对比 - 混合销售典型案例:空调公司销售空调并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打印机公司销售打印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 - 兼营行为典型案例:酒店同时提供住宿服务和商品销售;超市既销售商品又提供餐饮服务;汽车4S店既卖车又提供维修服务 [4] - 行为数量对比:混合销售为一项销售行为,兼营行为为多项经营行为 [4] - 业务关联对比:混合销售业务紧密关联难以分割,兼营行为相互独立可以分割 [4] - 核算要求对比:混合销售无需分别核算,兼营行为必须分别核算 [4] - 客户对象对比:混合销售一定是同一客户,兼营行为可以是不同客户 [4] 具体情景案例分析 - A商场推出“空调套餐服务”,销售定价3000元空调并包含免费上门安装,被判定为混合销售,按货物销售缴纳13%增值税 [5] - A商场内家电区单独销售3000元空调,售后服务区单独提供200元安装服务,消费者可自主选择,被判定为兼营行为,需分别核算销售额:空调销售按13%税率,安装服务按9%税率;若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13%税率 [6] 特殊规定(建筑服务相关) -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销售额并适用不同税率 [7]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销售额,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7] -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若已按兼营规定分别核算销售额,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8] - 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8]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傻傻分不清?一文读懂二者区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7 13:26
混合销售行为 - 定义: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且两者之间存在紧密联系,通常由同一个纳税人向同一个客户提供[3] - 关键特征:属于一项销售行为,业务紧密关联、难以分割,无需分别核算[7] - 税务处理: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统一缴纳增值税,若主业是销售货物则按销售货物(通常13%)缴税,若主业是提供服务则按提供服务(通常6%或9%)缴税[4][7] - 典型案例:打印机公司销售打印机并负责安装调试[4];商场销售定价3000元的空调同时包含免费上门安装服务,安装服务是让空调正常使用的不可分割环节,消费者无法单独购买[9] 兼营行为 - 定义:纳税人在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且这些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5] - 关键特征:存在多项相互独立的经营行为,各项业务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可以分别核算各项收入[7][8] - 税务处理:必须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若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6][7] - 典型案例:酒店同时提供住宿服务和商品销售[8];超市既销售商品又提供餐饮服务[8];汽车4S店既卖车又提供维修服务[8];商场内家电区单独销售空调(每台3000元),售后服务区单独提供空调安装服务(每台200元),两项服务可被消费者独立选择[10]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对比 - 行为数量:混合销售为一项销售行为,兼营行为为多项经营行为[7] - 业务关联:混合销售的业务紧密关联、难以分割,兼营行为的业务相互独立、可以分割[7] - 核算要求:混合销售无需分别核算,兼营行为必须分别核算[7] - 税务处理:混合销售按主业适用单一税率,兼营行为分别适用不同税率[7] 特殊规定(建筑服务相关) -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11][12]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2][13] -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若已按照兼营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3]
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如何区分?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01:3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 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 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 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 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 值税。 注意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 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 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 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三、特殊情况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 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 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 适用税率。 港意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 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 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混合销售 来源:新疆税务 (一)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 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 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 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 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 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 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 来源 新疆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 ...
别再混淆!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分不清?记住这几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14:22
兼营行为 - 兼营行为指经营过程中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1]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项目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 [2] - 纳税人兼营免税或减税项目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或减税政策 [3] 混合销售 - 混合销售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服务和货物 [4] -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5] - 以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也适用混合销售的货物销售计税规则 [5] 特殊税务处理情形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6] -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时若已分别核算销售额 安装服务同样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7] - 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需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8] - 纳税人销售自产活动板房、机器设备或钢结构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时不属于混合销售 需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销售额并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9] 税务政策依据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2018年第42号公告 [9][13]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四大细节需重视,藏着这些变化!
第一财经· 2025-08-14 07:33
境外服务征税原则 - 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若在境外现场消费则无需缴纳增值税,征税范围较此前有所缩小[2] - 境外销售的服务或无形资产若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则需缴纳增值税[2] - 上述变化兼顾税收管辖权与征管可操作性,释放对外服务业开放信号,降低境外企业税收政策不确定性[2] - 新规基于消费地原则征税,为实现高效征管奠定基础[3] 混合销售业务税务处理 - 纳税人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时,将按照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判断标准更注重交易实质和目的,而非仅依据销售额占比是否超过50%[4] - 主要业务需体现交易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发生为前提[4] - 快递服务征税争议得以解决,明确快递企业收入按“收派服务”缴纳6%增值税,体现了按交易实质判断主要业务的原则[5][6]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 一般纳税人取得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原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单项资产对应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7] - 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购进时先全额抵扣,后续需根据折旧年限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7] - 对低价值长期资产保持原处理有利于政策平稳过渡,降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简化税务处理[7] - 超过500万元资产先抵后补的做法符合增值税原理,保障国家税收利益[8] - 核定销售额方法中,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成本利润率规定为10%,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采取统一成本利润率[8] 贷款服务税务处理 -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对应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9] - 此规定与现行增值税制度一致,维持了税制稳定性[9] - 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可能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但可防止企业利用贷款服务进行进项税收规避[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