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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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混淆!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分不清?记住这几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14:22
兼营行为 - 兼营行为指经营过程中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1]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项目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 [2] - 纳税人兼营免税或减税项目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或减税政策 [3] 混合销售 - 混合销售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服务和货物 [4] -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5] - 以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也适用混合销售的货物销售计税规则 [5] 特殊税务处理情形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时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6] -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时若已分别核算销售额 安装服务同样可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7] - 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需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8] - 纳税人销售自产活动板房、机器设备或钢结构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时不属于混合销售 需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销售额并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9] 税务政策依据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2018年第42号公告 [9][13]
钢结构行业专家交流
2025-08-05 03:20
行业与公司概述 - 行业:钢结构行业[1] - 公司:鸿路公司[1] 订单与产量情况 - 2025年4-7月签单总量约180万吨,7月签单40万吨(同比略增,环比减少)[1][6] - 二季度订单量140多万吨(同比增),产量130多万吨(月均45万吨 vs 去年40万吨)[1][8] - 全年订单目标500-550万吨(同比增10%-15%),截至7月底完成约300万吨[1][9] - 大单占比降至20%,小单占比升至20%以上,中单保持60%[1][12] 机器人应用与效率提升 - 调整机器人管理模式:集中式布设+专门班组(原为生产线分散配置)[13] - 焊接机器人可替代2-3名焊工,节省60%-70%人工成本,回收期1.5-2年[14] - 当前机器人铺设进度:年初计划6000台,年底预计落实3000台(已新增600台)[20] - 研发方向:免示教机器人(处理非标件)、拼装机器人[15][18] 成本与价格因素 - 70%签单价格与钢价挂钩,鸿路通过钢厂合作锁定低成本原材料[25] - 近期钢价上涨加快业主签单速度,询价量显著增加[26] 行业竞争环境 - 反内卷政策缓解竞争压力,鸿路凭借规模/成本/质量优势提升市占率[27] - 小型厂商生存压力大,鸿路订单量仍高于产能[2] 其他关键信息 - 海外订单:通过国企/央企间接获取,数量较少[5] - 生产挑战:天气影响7月产量(40万吨 vs 去年30多万吨)[7] - 订单高峰期:9-12月初,计划年底冲刺600万吨订单目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