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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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工伤的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00:55
视同工伤情形及待遇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2]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视同工伤 [2] - 退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旧伤复发视同工伤 [2] - 视同工伤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突发疾病死亡和抢险救灾受伤者按条例全额享受 退役军人旧伤复发则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的待遇 [1]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 - 存在故意犯罪行为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4] - 醉酒或吸毒状态下受伤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4] - 自残或自杀行为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4] 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 信用评价采取年度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 年度评分从100分起评(经常性/非经常性指标齐全)或93分/90分起评(指标缺失) [11][12]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为D级 [12]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直接判为D级 [12] D级纳税人监管措施 - 对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后续注册经营的其他主体直接判为D级 [16] - 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额度 普通发票实行交旧领新和限量供应 [16] - D级评价保留至第二年 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 因年度得分评D级的次年加扣11分 [17] -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加强信用监管 同时将评价结果提供相关部门采取严格管理措施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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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5 08:45
社保卡状态封存处理 - 社保卡封存状态可通过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或线上"跨省通办"渠道启用社保功能 [1] - 金融功能激活需前往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 [1] 工伤保险待遇权益 -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覆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组织类型 [2] - 未参保单位发生工伤时 用人单位需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全额支付待遇费用 [3] - 补缴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后 新发生费用改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支付 [3] 养老保险查询渠道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个人权益查询功能 支持网站登录查询 [4][5] - 电子社保卡App内设"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功能 可跨地区多险种筛选查询 [5] 电子社保卡申领规则 - 实体卡持卡人(卡未注销状态)可通过40+渠道申领 包括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银行App等 [6] - 2021年起第三代社保卡持卡人自动同步申领电子卡 支持亲情服务代申领功能 [6] - 实体卡补换后电子卡自动关联新卡 无需重新申领 [10] 社保卡激活时效 - 金融功能激活无时间限制 需持身份证至卡面指定银行全国任一网点办理 [7] - 特殊人群可申请上门激活服务 [7]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限制 - 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禁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8] 养老金信息获取途径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渠道提供权威信息查询 [9]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十八批)——工伤保险待遇专题
最高人民法院· 2025-04-30 09:13
工伤保险认定标准 - 工伤认定应重点围绕工作原因进行 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是辅助要素 在工作原因无法查明时可作为参考依据 [15] - 对于居家办公人员 如有证据证明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 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工伤认定 [15] - 工作原因认定需综合考虑是否属于工作安排 是否履行工作职责 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等因素 [15] - 工作时间认定包括法律规定时间 劳动合同约定时间 临时指派任务时间及加班时间等 [15] - 工作场所认定包括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区域 特定工作涉及的外部区域 以及多个工作场所间的合理区域 [16]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 -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应覆盖项目中所有职工 建筑企业应对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17] - 社保基金支付待遇以报备人员为准 但未及时报备人员若实际参与施工且能确定劳动关系 仍应支付待遇 [17] - 建筑企业未及时报送参保名单不能成为社保机构拒付待遇的理由 [17] - 无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所聘人员伤亡 需经工伤认定前置程序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18] - 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认定工伤 [18] 冒用身份参保问题 -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被认定工伤后 若用人单位已足额缴费 法院应支持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9] - 单纯冒用身份入职不构成骗取社保待遇 但需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的意思表示真实 [19] - 冒用身份的法律责任应根据主观过错 损害结果等因素适用不同法律规范认定 [20] 工亡待遇认定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 其近亲属享受工亡待遇需证明死亡与工伤存在因果关系 [21] - 因果关系认定由社保行政部门负责 申请人应配合调查 否则承担无法认定风险 [21] - 诉讼中社保部门对不予认定工亡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22] - 申请人已提供初步证据而社保部门否认因果关系又无证据的 法院可依据现有证据认定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