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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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保变革:差异化定价众口难调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8-03 13:26
惠民保政策与定位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惠民保纳入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遵循差异化定价原则,避免低价无序竞争和垄断性销售 [2] - 《通知》强调需明确区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定位,避免混淆二者关系 [2] - 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商保创新药目录即将公布,可能率先嵌入惠民保产品中 [2] 差异化定价争议 - 部分地区已尝试差异化定价,如中部某市按年龄和健康状况分级定价:0-22岁69元/年,23-50岁99元/年,50岁以上及既往症人群149元/年 [4] - 支持方认为差异化定价符合商保逻辑,能提升风控能力,为市场破冰带来可能性 [5] - 反对方担忧保费提高可能影响参保率,认为惠民保应定位为"商保中的基本层" [5] 产品整合与垄断界定 - 截至2023年底,全国284款惠民保产品中211款仍在运营,73款停运,主因是多款产品合并运营 [7] - 《通知》禁止垄断性销售,但业界对如何界定存在分歧,部分地区通过共保体模式整合产品 [7] - 专家建议鼓励多层次带病体保险产品发展,满足不同保障需求 [8] 商保创新药目录衔接 - 商保创新药目录预计11月公布,重点纳入高创新性、高临床价值的药品 [10] - 惠民保特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重合度达40%,存在调整时间差问题 [10][11] - 目录药品可享受"三除外"支持政策,但具体落地细节尚不明确 [12] 创新药保障机制 - 地方惠民保通常对特药设置赔付上限(如单药不超过100万元/年),并提前测算总赔付金额 [12] - 特药赔付占比约10%,对产品整体运营影响较小 [13] - 商业健康险公司仍主导产品设计,可根据市场需求差异化调整特药目录和保费 [13]
惠民保变革:差异化定价众口难调
第一财经· 2025-08-03 13:15
惠民保定位与发展方向 - 惠民保作为介于社保与商保之间的特殊健康险种,面临定位模糊问题,需明确其商业保险属性与社会保障功能的平衡[3][7]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惠民保避免低价无序竞争,需差异化定价并纳入医疗新技术/新药/新器械[3][11] - 商保创新药目录预计11月公布,重点纳入高临床价值创新药,短期内或通过惠民保落地[3][12] 差异化定价争议 - 部分地区已试点差异化定价,如中部某市按年龄/健康状况分三档(69元/99元/149元),2023年进一步下调年轻健康体保费至69元[5] - 支持方认为差异化定价符合商保风控逻辑,通过责任分级和费率分组可提升运营稳定性[5][6] - 反对方担忧差异化定价削弱普惠性,主张惠民保应定位为"商保中的基本层",避免过度商业化[7] 市场整合与垄断界定 - 全国284款惠民保产品中73款已停运,主因多地推行"一城一保"或"一省一保"的合并策略[9] - 《通知》禁止垄断性销售,但业界对"相关市场"界定存分歧,专病险是否属同一市场尚无定论[9][11] - 部分地区存在政府半强制企业购买现象,可能构成垄断行为[9] 创新药保障机制 - 惠民保特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重合度达40%,因调整时间差导致保障重叠[12][13] - 商保创新药目录采取协商定价,但地方惠民保通常设单药赔付上限(如100万元)并动态调整[14] - 创新药"进院"优待政策待明确,或需先纳入地方惠民保目录才能享受"三除外"支持[15] 产品运营与赔付结构 - 惠民保特药赔付占比约10%,对整体运营影响有限,一年期设计便于灵活调整[15] - 商保创新药目录非强制性,险企可自主决定特药清单和赔付设计以差异化竞争[16] - 部分城市在惠民保外推出少儿医疗/防癌险等专病产品,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