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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保变革:差异化定价众口难调
第一财经资讯·2025-08-03 13:26

惠民保政策与定位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惠民保纳入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遵循差异化定价原则,避免低价无序竞争和垄断性销售 [2] - 《通知》强调需明确区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定位,避免混淆二者关系 [2] - 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商保创新药目录即将公布,可能率先嵌入惠民保产品中 [2] 差异化定价争议 - 部分地区已尝试差异化定价,如中部某市按年龄和健康状况分级定价:0-22岁69元/年,23-50岁99元/年,50岁以上及既往症人群149元/年 [4] - 支持方认为差异化定价符合商保逻辑,能提升风控能力,为市场破冰带来可能性 [5] - 反对方担忧保费提高可能影响参保率,认为惠民保应定位为"商保中的基本层" [5] 产品整合与垄断界定 - 截至2023年底,全国284款惠民保产品中211款仍在运营,73款停运,主因是多款产品合并运营 [7] - 《通知》禁止垄断性销售,但业界对如何界定存在分歧,部分地区通过共保体模式整合产品 [7] - 专家建议鼓励多层次带病体保险产品发展,满足不同保障需求 [8] 商保创新药目录衔接 - 商保创新药目录预计11月公布,重点纳入高创新性、高临床价值的药品 [10] - 惠民保特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重合度达40%,存在调整时间差问题 [10][11] - 目录药品可享受"三除外"支持政策,但具体落地细节尚不明确 [12] 创新药保障机制 - 地方惠民保通常对特药设置赔付上限(如单药不超过100万元/年),并提前测算总赔付金额 [12] - 特药赔付占比约10%,对产品整体运营影响较小 [13] - 商业健康险公司仍主导产品设计,可根据市场需求差异化调整特药目录和保费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