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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评论|“民间投资13条”重磅发布,青岛如何乘此东风?
搜狐财经· 2025-11-12 13:42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发布“促进民间投资13条”,核心目标是打通堵点、释放民营经济活力 [1] 金融支持措施 - 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预留40%以上份额,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30%以上,以解决订单难、启动难问题 [3]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并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直指融资难、融资贵痛点 [3] - 青岛市“青融通”平台已累计助力10799家企业获得贷款2006.8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50% [4] - 政策落地关键在于从被动风控转向主动赋能,通过优化信贷结构和发展普惠金融进行精准滴灌 [4] 行业准入与新兴产业机遇 - 新规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并支持其进入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质生产力核心领域 [5] - 政策旨在利用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创新动力强的优势,与国家力量形成战略互补 [5] - 青岛拥有多个国家级低空经济平台,包括临空经济示范区、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等,低空经济是其重点发展的5个新兴产业之一 [6] 数字化转型与产业链强化 - 新规鼓励链主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将供应链安全与补链强链需求通过市场化方式交由高效市场主体完成 [8] - 民营企业角色从参与者升级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建设者和稳定器 [8] - 青岛作为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已聚集144家行业数字化服务商,形成综合集成、链主带动等特色模式 [9] 青岛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 2025年前三季度,青岛市新登记民营经营主体17.7万户,占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总量的99.5% [11] - 同期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3.4%,较去年全年提升2.6个百分点 [11] - 民营经济是青岛新质生产力的探路者,而非经济补充 [11]
畅通渠道、破解堵点!“硬核”举措加码 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央视网· 2025-11-12 07:59
政策核心观点 - 出台《若干措施》包含13项政策举措 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和生产性服务业投资 [1] - 政策措施目标为畅通民营企业投资渠道、破解发展堵点、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1] 重点领域投资准入 - 铁路、核电、水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明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4] - 核电等重大项目持续引入民间资本 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7]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 以拓宽资本流通渠道和提升资金效率 [9] 新兴与高精尖产业方向 - 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生产力领域 [11] - 开放领域延伸至“高精尖”科研和创新领域 从实体经济延伸到服务业 [11][13] 生产性服务业支持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 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14][16] - 引导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发掘产业需求 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化服务品牌 [18] 创新平台与中试服务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19][21]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鼓励有条件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 [23] 融资与市场环境保障 - 强化保障方面将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 [24] - 持续落实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26]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以拓宽融资渠道畅通投融资循环 [26]
观察·畅通渠道、破解堵点!“硬核”举措加码 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央视网· 2025-11-12 07:38
政策核心观点 -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13项政策举措,旨在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支持民间资本投资 [1] - 政策措施目标为畅通民营企业投资渠道、破解民间投资发展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1] 重点领域投资准入 - 明确铁路、核电、水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并量化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4] - 核电等重大项目已持续推动引入民间资本,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7]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以拓宽资本流通渠道并提升资金效率 [9] 新兴与高精尖领域拓展 - 产业发展方向向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生产力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大胆进入 [11] - 开放领域延伸至“高精尖”科研和创新领域,并从实体经济延伸至服务业 [11][13] 生产性服务业支持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引导民营企业发掘产业需求,打造特色化服务品牌 [1][16]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18] 创新平台与中试服务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17][20] - 支持面向民营企业开放中试服务,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或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 [22] 融资渠道与政策保障 - 强化保障方面将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以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 [23] - 持续落实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并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以拓宽融资渠道 [23]
聚焦痛点堵点 促民间投资发展“13条”发布
搜狐财经· 2025-11-12 05:54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锚定当前民间投资的痛点堵点精准破题,深度契合国家战略方向,为民间资本注入强劲信心并构筑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实框架[1] 市场准入与投资领域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鼓励支持参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4]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4] 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等方面违规设置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5]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定,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5] -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5][6] 政策支持与融资保障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按规定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7]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并补充资本金[7] - 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7]
促进民间投资组合拳落地:加大投融资支持,重点领域项目持股可超10%
第一财经· 2025-11-12 05:5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3] - 政策核心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精准发力,旨在解决民间投资面临的难点和堵点问题[3][7] - 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并设定持股比例,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增强政策刚性[7][9] 扩大市场准入 - 明确要求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说明持股比例[7][8]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8] - 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已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8] - 水电站和油气设施项目吸引民企投资取得进展,储气设施和油气管道项目民资占比已超10%[8] - 政策旨在降低能源、铁路等网络型基础设施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实质性门槛[9] 引导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准入条件外违规设障[12] -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12] - “十五五”时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鼓励民企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13] - 以改革试点为抓手,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13] 强化投融资支持 - 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16]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16]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部分支持了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16] - 信贷政策上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16] - 直接融资方面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16] - 国家发改委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REITs项目,83个已上市,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5]
13项举措力促民间投资发展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1-12 04:33
政策框架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整体投资效益[4]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和强化保障三个方面[5] 市场准入扩大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报国家审批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5] - 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5]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5]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5] 持股比例与参与机制 -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7][8] - 要求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7] - 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及政策要求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7] 权益保障与创新支持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6] - 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6]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加快民营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改造[6] 投融资政策支持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6][9] - 截至10月29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9]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9]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9] 金融与信贷支持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各地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优化审批流程[10]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10] - 推广"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10] 直接融资渠道 - 持续落实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10]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10]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10]
一文读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直指制度破冰 开放领域延展到“高精尖”
央视网· 2025-11-12 02:58
政策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措施,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多机会 [1] - 政策超越以往原则性表述,直接指向制度破冰,通过明确参与领域和量化持股比例等具体规定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30][35][36] 重点领域准入扩大 - 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网、供水等国有资本主导领域,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4] - 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 [6]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服务行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9][11] 融资渠道拓宽与支持 - 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12]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社区商业、农贸市场等领域的“首单”REITs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12] - 将持续加强部门协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拓宽融资渠道并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14] - 将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采购政策以及上市融资绿色通道等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42] 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 - 发布通知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领域布局的全国制造业中试服务网络 [15] - 重点围绕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信息技术等6个关键领域和37个行业重点方向布局建设中试平台 [18] - 截至目前已布局建设2400余个中试平台,首批重点培育的241个平台承担中试服务项目2.5万项,服务企业近万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自主创新成果中试验证项目1100余项 [21]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并支持国有企业、高校等面向民营企业开放中试服务,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 [22][26][27] 制度保障与平台建设 - 在重大项目启动前进行专项论证民营企业参与可行性,这种前置性程序规定是对民营企业的保护 [32] - 政策体现了精准性和稳健性,结合项目实际和民营企业意愿,对积极稳妥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39] - 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44]
解读·直指制度破冰 开放领域延展到“高精尖” | 一文读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央视网· 2025-11-12 02:42
政策核心观点 -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落地,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多机会[1] - 政策超越以往原则性表述,直接指向制度破冰,通过明确参与领域和量化持股比例等具体规定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25][29][30] 重点领域准入扩大 - 明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网、供水等国有资本主导领域,对具备条件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3][29] - 在重大项目启动前进行专项论证,前置性规定民营企业如何参与,为民营企业提供极大保护[27]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服务行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9] 融资渠道拓宽与支持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11]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首单”项目,如首单社区商业、农贸市场REITs项目,发挥良好示范效应[12] - 将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并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以高效对接信贷资源[32][34] 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 - 发布通知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领域布局的全国制造业中试服务网络[13] - 重点围绕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等6个关键领域和37个行业重点方向布局建设中试平台,目前已建设2400余个平台,首批遴选241个重点培育平台[16] - 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共承担中试服务项目2.5万项,服务企业近万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自主创新成果中试验证项目1100余项[16]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并支持国有企业、高校等面向民营企业开放中试服务,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17][21]
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13项举措力促民间投资发展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1-12 02:34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 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投资效益 [1] 政策框架与重点领域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2]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且具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 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2]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 [2]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 [2] - 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2] 民间资本参与机制 -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部分核电项目参股比例已达20% [4][5] - 项目前期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 [4] - 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意愿和政策要求确定具体持股比例 [4] - 政策释放明确信号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且具收益的项目 [4] 投融资与金融支持政策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3][7]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 其中安排规模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7] -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鼓励提高预留份额 [7] - 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7]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畅通信贷资金直达渠道 [8]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 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8] - 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 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 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8] 权益保障与创新支持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等方面的权益 [2]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 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加快民营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改造 [2]
政策问答·回应关切丨如何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人民日报· 2025-11-12 02:15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提出13项政策举措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1] 扩大准入领域举措 - 民间资本参与具备条件的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聚焦需报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领域[1] - 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并研究论证持股比例[1]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并引导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品牌[1] 打通投资堵点举措 - 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 鼓励其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2]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2] - 通过场景开放、数据融合、模式创新等措施引导和服务民间投资参与智改数转网联[2] 强化投融资保障举措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并安排一定规模支持民间投资[3]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4]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 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4] - 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