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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为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228号 邮政编码215200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940.5006万元 [6] - 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辞任法定代表人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选 [2][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 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5] - 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7] - 独立董事占比超过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47]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7940.5006万股 均为普通股 [19] - 发起设立时五大发起人合计持股3000万股 占比100% [18] - 公司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7]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权 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 [10][11]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3][14]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5] - 禁止公司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27]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 [5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58] - 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34]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116][11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0][121] - 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特别职权 [1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 董事对决议承担连带责任 [124]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科技创新 诚信经营 精细管理 卓越品质 [13] - 主营业务包括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 新材料开发 软件开发及进出口业务 [13] - 经营范围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财务与风控机制 - 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 [17]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批准 [17] - 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1]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 [6]
双枪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uncha Technology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0万元 [1] -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普通股 [1] - 公司系由双枪竹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1]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修改章程 合并分立 重大资产处置等 [16][17]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4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2]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 成员3人 含2名独立董事 [52][53]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 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200万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无其他类别股 [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5400万股 由原双枪竹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出资 [5] - 主要发起股东包括浙江天珺投资 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等机构投资者 [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8] - 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竹木制品制造 日用木制品制造 家具制造及工艺美术品制造 [3] - 经营领域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 机械设备研发 五金产品研发等 [3] - 许可项目包含食品包装容器生产 检验检测服务及医疗用品生产 [4] - 一般项目包括农产品批发零售 知识产权服务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建议质询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行使派生诉讼权 [12]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及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4]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14] 重要治理机制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16] - 关联交易事项需回避表决 并由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 [32]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和征集股东权利 [50][51]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33]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52]
云煤能源: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Yunnan Coal & Energy Co Ltd [1] - 公司于1996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1997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为6503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4642549W [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洗选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 燃气经营 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业务 [3][4] 股权结构与股本变化 - 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 其中1350万股于1997年1月上市 150万股职工股于1997年7月上市 [1] - 2002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及利润分配方案后 总股本增至12622.5万股 [5] - 2011年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收购27400万股 持股比例达68.46% 总股本增至40022.5万股 [5] - 2013年非公开发行9473.93万股 2014年实施10转增10方案 总股本增至98992.36万股 [5]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1.2亿股 总股本增至110992.36万股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 党委任期一般为五年 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3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40] - 设立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 参与重大决策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9]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 [10]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5]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15]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发展阶段确定 [58] - 成熟发展期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成长期不低于40% 初创期不低于20% [5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 [59] - 重大资金支出指单笔达到净资产10%以上的投资或收购支出 [59]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在2个月内披露 [56]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 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 [5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4]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 [26]
银座股份: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市中区文件于1984年11月1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公司于1984年11月26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万股 后经多次发行和配股形成总股本6003.7479万股 于1994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名称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INZONE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中段 邮政编码250063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066,589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公司章程与治理结构 -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 对公司、股东、董事、党委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保障党组织经费 [4]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商业零售为主业 发挥全省商贸流通领域龙头企业作用 践行"品质消费引领者、美好生活服务商"使命 成为现代化新零售服务集团 [4]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 包括会议展览服务、房地产租赁、珠宝首饰零售、广告设计、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经营、烟草零售、药品零售等 [5][6]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7]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上市时发行普通股60,037,479股 其中国家股20,337,479股(占总股本33.9%) 个人股29,700,000股(占总股本49.5%) [7] -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520,066,589股 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18,560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7,548,029股 [7]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 [7][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及财务报告等权利 [13]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4]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依法行使权利 履行承诺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9]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职权 [20]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22][23] - 股东会可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会议地点为公司所在地 [2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36]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确保中小股东权益 [39]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0]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临时董事会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2]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 [52][53]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得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 [55]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 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5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57]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58] 审计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成员为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2名 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8]
东贝集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为Hubei Donper Electromechanical Group Co, Ltd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道东6号 邮编435000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1,616,590元 已发行股份数为62,161.659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3][6] - 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由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于202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其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3] - 公司设立党委组织 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 [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4]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发起人持股情况以股东名册为准 原始发起人总计持股300,000,000股 占比100% [6]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需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 [6][7] - 公司回购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 转换可转债 维护公司价值等 回购后持有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7][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复制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11][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14][15]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抽回股本 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6]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2/3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 [18][19]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解散 修改章程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等 [33][34]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30 [27]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 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5]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45] - 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45][55]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存在与公司或关联方任职 持股 业务往来等情形 [51]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 征集股东权利 发表独立意见等 [53] - 关联交易 变更承诺方案 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4]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建立适应市场的经营管理模式 通过合理利用资产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使股东获得满意回报并承担社会责任 [4] -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制冷压缩机 制冷设备及零部件 压缩机电机 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仓储服务 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4][5]
纵横股份: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Chengdu JOUAV Automation Tech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535556718 [3] -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获证监会核准发行2190万股普通股 并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8758万元人民币 股份总数8758万股均为普通股 [3][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其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资格 [4]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5]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 设董事长1人 [45][109]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12]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6000万股 发起人包括成都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等机构 [7]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总额不超过股本10% [7][8] - 股份回购仅限于减资、合并、股权激励等六类情形 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8][9]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受短线交易限制 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 可查阅会计凭证等资料 [11][12]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4][15]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3]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成为全球领先的无人机系统提供商 [5] - 经营范围涵盖无人机研发生产、工业自动化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等 [5] - 需经批准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财务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 2个月内披露中报 [61] - 税后利润需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 [61]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负责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55][56] 会议与决策机制 - 股东会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 [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24小时通知 [48][118] - 独立董事占比需符合规定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具有特别职权 [52][53] 章程效力与修订 - 章程对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4] - 修改章程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33]
长城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3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ZHEJIANG GRANDWALL ELECTRIC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南段)218号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435,681元 [2] - 公司于2018年2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并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立董事会 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职工代表董事1名 [5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3]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6,435,681股 均为普通股 [5] - 公司成立时股本结构为12,000万股 由10名发起人以其在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认购 [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建议质询权、股份转让权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2]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等义务 [1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16]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4]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 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3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5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5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 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2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4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等技术服务和销售业务 [3] - 公司经营宗旨是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为股东创造回报 [3] 股份管理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除外 [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1]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10] 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股东投诉处理机制并公开处理流程 [13]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规范董事会召开和表决程序 [54]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股东可提起诉讼 [15]
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BGRIMM Technology Co, 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23号楼4层 邮政编码100160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263,526元 [1] - 公司于2004年3月30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 并于2004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1]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1]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总法律顾问 总工程师 [1]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三名独立董事 [45] -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55]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9,263,526股 全部为普通股 [4]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包括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等六家机构 其中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以磁性材料研究所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出资 其余以现金出资 [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7]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 收益归公司所有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权利 [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0] - 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4] - 股东应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5]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3]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 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 [25] - 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 - 选举董事时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37]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5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0] - 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行使表决权 [50]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等 [52]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53]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 注重客户需求 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 [1] - 经营范围包括磁性材料 磁器件 稀土 合金材料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 [1] - 经营范围还涵盖矿山设备 冶金设备 自动化仪器仪表的开发委托加工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 [1] 财务与交易管理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5] -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如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 [4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如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等 [49] 股份增减与回购 -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 [6] - 公司可在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 [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7]
法兰泰克: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EUROCRANE(CHINA) CO.,Ltd [2] - 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邮政编码215211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8,700,736元 均为普通股 [2][7]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662720023K 在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6][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于2017年上市 [2] - 发起人包括金红萍、陶峰华等自然人及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董事、高管持股有转让限制 [9]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起重机械、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 - 拓展业务涵盖自动化物流系统、机器人装备、智能机电产品研发销售 [4] - 从事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机电项目总承包等配套服务 [5] - 经营宗旨强调客户至上、品质第一 注重研发创新和海外市场开拓 [4] 公司治理结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 [1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48]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 其中需有会计专业人士 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5][59]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辞任董事长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提案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法定权利 [12]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持有10%以上股份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6] - 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5][16]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七类情况 [19] - 重大交易(如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达到总资产50%等标准需股东会批准 [20][21]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1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5] 股份回购与转让 - 允许股份回购的六种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 [8] - 回购股份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不同情形在10日至3年内转让或注销 [8][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 禁止短线交易 董事、高管及大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 [10]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5] - 股东会决议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4][33]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报告 董事会需就非标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 [48] - 公司设立党组织 为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05:3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英文名称为Yonghui Superstores Co., Ltd. [2] - 公司注册住所位于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经营场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邮政编码350002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9,075,036,993元人民币 [2]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由原福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福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4] - 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0股,并于201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 公司治理结构 -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5]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5]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7] -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73][7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水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7] - 公司还从事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组织部分自营食品的加工制售、餐饮服务,药品、零售和批发医疗器械,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等业务 [7] - 公司经营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停车场服务、管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其他道路货物运输等 [7]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9]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7] -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将其原实际拥有的福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照0.961644938的比例折为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 [8]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9,075,036,99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权利 [20] - 公司股东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等义务 [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26] 股东会职权与决议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 [29]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54] 董事会职权与运作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 [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8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82] 公司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及适当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经营一家符合国际水平和标准的全国性的大型连锁超市企业,更好地与全球竞争者展开竞争,从而确保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同时培养更多的商业流通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