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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 滨化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37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3元,以10股为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42,470,626股不参与分配[2] -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总股本为2,056,836,276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014,365,650股[2]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3)元/股,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16,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17[1][2] 分配实施办法 - 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2] - 公司股东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忠正和于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5]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股的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6]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400-869-6888转601[6]
豫园股份: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3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9元(含税) 合计每股现金红利0 19元 [1][2] - 差异化分红方案实施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 1887) 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2] 实施时间节点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8日 [1][2]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领取 未办理的由中登公司暂管 [2] - 特定股东(如上海豫园集团、复星系关联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 解锁时支付激励对象 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收回 [3]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征收 1个月内按20%税率征收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发0 171元 符合税收协定待遇的可申请退税 [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发0 171元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 每股实发0 19元 [5][6]
麦澜德: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37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每股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1][2] - 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192,143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7,807,857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123,142.80元(含税) [2][3] - 分红方案不涉及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现金红利为虚拟分派的0.39123元/股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9123)÷1,即前收盘价格直接减去0.39123元/股 [3] 分红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 [1][3] - 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3][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4]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40元/股;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税率征税,实际派发0.36元/股;持股1个月内按20%税率征税 [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征税,实际派发0.36元/股;解禁后按持股期限适用差异化税率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36元/股,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5]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36元/股,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税前0.40元/股 [6]
珀莱雅: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37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1.19元(含税),以总股本396,247,62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210,825股后的394,036,801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8,903,793.19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实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2]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红利1.18元(摊薄调整后)[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7日[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该机构保管[2] 股东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4] - 有限售条件自然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税,税后每股1.071元[4] - QFII及沪港通香港投资者均按10%税率代扣税,税后每股1.071元[4][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税前每股1.19元[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由97.41元/股调整为96.23元/股,2025年6月17日生效[5][6]
一汽解放: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4,922,371,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总金额为246,118,558.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且2024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计划发生变动则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1] - 由于公司办理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事宜回购注销股数为1,090,201股公司股本总额由4,922,371,176股变更为4,921,280,975股派发金额相应调整为246,064,048.75元(含税) [2]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4,921,280,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权益分派方法 -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4] - 若股东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因股份变动导致派发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4]
炬申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合计转增37,891,11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66,691,110股 [1] - 不送红股且不进行现金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1][2] - 分派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496,300股,实际分派基数为126,303,700股 [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2] - 转增股份于除权除息日直接记入股东账户,不足1股部分按尾数排序派发 [3] 股份结构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转增11,507,805股,占比从29.78%微增至29.92% [3] - 无限售条件股份转增26,383,305股,占比从70.22%略降至70.08% [3] 实施细节 - 转增股份来源为资本公积金,不涉及扣税 [2] - 若总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基数 [2] - 减持价格承诺将根据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 财务数据 - 转增后每股收益调整为0.4894元 [4]
中体产业: 中体产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6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197元人民币,以总股本959,513,067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1]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 [1] -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 分配实施时间表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7日 [1] 分配实施方式 - 除特定股东外,其余A股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1] -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华体集团有限公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 [3] -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4] - QFII股东代扣10%企业所得税,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4]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1773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判断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0197元(含税) [5] 咨询方式 - 咨询机构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提供电话、传真、地址及邮箱信息 [5]
盛达资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6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689,969,3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996,934.60元(含税)[1] - 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1] - 若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1]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689,969,3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1] - 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税率: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0.900000元,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税率按持股期限计算[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2] 咨询与备查信息 - 咨询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联系人孙梦瀛,电话010-56933771[2]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文件[3]
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6
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0元(含税) 以总股本665 458 353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 091 670 60元(含税)[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9日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说明[1][2] - 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分为两类:大部分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 特定股东(如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等)由公司直接发放[2] 税务处理细则 - 无限售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税 持股1个月内按20%税率 1-12个月按10% 超过1年免税[3] - 限售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实际税负(税后0 18元/股) 解禁后按持股期限差异化计税[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0 18元/股 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4][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0 18元/股 可自行申请税收优惠[5]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税 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前0 20元/股[5]
伟测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6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4元,每股转增0.3股,以总股本114,159,79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814,330.30元(含税),转增34,247,938股 [1][2] - 分配后总股本增至148,407,73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0,542,807股至45,685,49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23,705,131股至102,722,237股 [6]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披露 [2][3] 分红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结算公司暂管 [3] - 红股及转增股份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4][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306元 [5]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306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所得税,税前每股红利0.34元 [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扣税 [6] 财务影响 - 实施转增后摊薄每股收益为0.864元(按新股本148,407,733股计算) [6]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