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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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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8 08:20
交易概况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州地铁集团持有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 [1] 自查期间与核查范围 - 自查期间为2024年7月5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 [1]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管、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七类主体 [3]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法人主体在自查期间无二级市场买卖行为 [2] - 5位自然人存在交易记录,包括: - 上市公司董事王建(2024年10月30日任职前交易) [4] - 标的公司副总经理郭广才(2024年8月19日-10月28日交易) [5] - 交易对方员工配偶石磊(2024年7月18日-11月12日交易) [6][7] - 上市公司员工母亲邓翠霞(2024年7月8日-2025年5月6日交易) [8][9] - 上市公司员工配偶郜红玲(交易期间未明确) [10][11] 相关方承诺声明 - 所有涉及交易的自然人均声明其买卖行为基于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并承诺若被认定违规将上缴收益 [4][5][6][8][10] - 关联方(如员工配偶)的交易均获得本人未透露内幕信息的书面确认 [7][9][11] 财务顾问结论 - 经核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及相关承诺文件,认定上述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无实质性障碍 [11]
纳睿雷达: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1:25
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核查 核查范围与期间 - 核查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经理陈珂莹之母亲张苑辉及中信证券等机构[2][4][6] - 核查期间为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5月30日,覆盖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草案披露前一日[2] 自然人股票交易情况 - 张苑辉在核查期间累计买入286,432股,卖出286,441股,最终结余0股[4] - 张苑辉声明交易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4] - 陈珂莹承诺未向亲属透露交易信息,其母亲买卖行为属个人投资[5][6] 机构股票交易情况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累计买入378,306股,未卖出,结余378,306股[6][7] - 中信证券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声明已建立信息隔离制度,无内幕交易行为[8] 核查结论 - 经查验,相关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重组无实质性法律障碍[9]
纳睿雷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1:25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 核查期间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2024年7月8日)至《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2025年5月30日)止 [1]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 核查范围包括有关知情人员 [1] 相关自然人买卖纳睿雷达股票的情况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苑辉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286,432股,累计卖出286,441股,期末持有0股 [1] - 张苑辉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并承诺在交易完成或终止前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2][3] - 张苑辉之女儿陈珂莹声明未向直系亲属透露交易信息,其亲属的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 [3][4] 相关机构买卖纳睿雷达股票的情况 -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买入378,306股,未卖出,期末持有378,306股 [4] - 中信证券说明其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5]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中信证券认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5]
菱电电控: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2 12:53
交易概况 -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究中心等2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1]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内幕信息核查范围 - 核查期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5年5月28日(重组首次披露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 [1] - 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等自然人,未发现相关机构存在股票交易行为 [1][6] 关键人员股票交易情况 - **吴章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4年12月5日卖出670,000股,结余2,033,474股,减持行为已通过2024年9月20日公告(编号2024-027)预先披露 [1][2] - **袁兵**(董事王杰配偶):自查期间累计买入9,900股、卖出3,600股,结余10,900股,交易均发生在王杰任职前 [1][3] - **朱坤**(证券事务代表朱淑娟父亲/公司工程师):买入1,000股、卖出1,200股,结余490股 [1][4] 交易合规性声明 - 所有相关方均出具承诺,声明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 [2][3][4][5] - 独立财务顾问认定相关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重组无实质性障碍 [6]
旗滨集团: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3 11:23
交易终止 -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 自查期间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5月15日 [2][7] 核查范围主体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标的公司、交易对手方、中介机构及相关自然人家庭成员 [7] 股票交易情况 - 自然人赵全邦(控股股东监事配偶)于2025年4月11日卖出50,000股公司股票 [8][9] - 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未发生公司股票交易行为 [10] 交易性质认定 - 经核查相关主体股票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10] - 除披露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1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5-28 23:15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计划内容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1] - 激励计划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并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1][2] - 自查期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有2名核查对象买卖股票,但未涉及内幕信息利用 [4][6] 股东会决议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5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三项议案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议案 [11][12] -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且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12] - 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部到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9][10] 合规性审查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显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内幕交易行为 [3][6] - 律师事务所对股东会程序及结果出具合法有效的见证意见 [13]
五新隧装: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1 13:47
交易核查背景 -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五新隧装)计划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关联交易[1]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受委托对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行为进行专项核查[1] - 核查期间为2024年11月26日(首次披露交易事项)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1][4] 核查范围与对象 - 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4] - 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主要人员[4] - 中介机构项目组成员[4] - 其他法定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机构[4]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核查发现5名关联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交易记录[4]: - 董事长杨贞柿配偶龙梅于2024年8月27-28日合计卖出20,000股[4] - 交易对方五新重工员工胡莎灵2024年10月22日买入3,900股[4] - 标的公司关联员工周清2024年8月15日买入5,000股[4] - 标的公司关联员工程红梅2024年9月5-6日先买后卖14,000股(净持仓为零)[4] - 董办主任配偶聂文伟2024年6月7日买入5,394股[4] 交易行为合规性说明 - 相关方声明交易均基于公开信息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5][6][7][8][9] - 交易时间间隔符合短线交易监管要求(最近一次买入在2023年7月5日)[4] - 交易方承诺若被认定内幕交易将承担法律责任及12个月工资补偿[6][7][8] 最终核查结论 - 经核查程序确认,相关股票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10] - 核查范围内其他主体均无股票交易记录[10] - 本次交易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10]
佛塑科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塑科技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6 14:02
交易概况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核查意见 [1] 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 核查期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 [4]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及相关直系亲属等六类主体 [4]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交易对方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原控股股东海通证券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佛塑科技股票3,451,644股,卖出3,622,444股,结余0股 [4][5] - 另有20位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包括交易对方关联人员、标的公司高管亲属等,涉及不同买卖时段和数量 [6][7] 交易行为合规性说明 - 海通创新投声明其与原海通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买卖行为与重组事项无关 [5] - 20位自然人均出具书面承诺,称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投资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 [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法律核查结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及各方承诺文件,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 [25]
新奥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6 10:31
新奥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核查 -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4月25日 [1]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项目参与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等 [2] - 自然人方面,吕战凯买卖8000股,苏海静买入11000股未卖出,王冬至卖出75000股后仍持有325000股,王玮累计买卖164000股 [2][3] - 机构方面,中金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账户、自营类账户和融资融券专户进行交易,中信证券也有买卖行为 [7][10][11] -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情形 [3][4][5][6][7][10][11] -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认为未发现内幕交易直接证据,买卖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3]
天地在线: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之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4 10:26
交易背景 - 天地在线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股票自2024年10月30日起停牌[2] - 本次交易自查期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 覆盖停牌日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3][4] 核查范围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交易对手方、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主体[4] 股票交易情况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通过多空互换业务现货账户进行对冲交易 累计买卖天地在线股票但未披露具体数量[4] - 4位自然人存在交易记录 包括中介机构人员配偶、标的企业法务人员配偶、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及员工亲属[4][6][7][8] 交易性质认定 - 相关机构及自然人均声明交易系基于二级市场判断的独立投资行为 与本次交易无关联[4][6][7][8] - 买卖行为发生在董事会审议披露交易预案后 未利用内幕信息[6][7][8] - 承诺将自查期间交易收益上缴上市公司[6][7][8] 法律意见 - 经核查相关主体承诺文件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结果 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9][10] - 相关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