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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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4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213万元 发行价格为4083元/股 扣除发行费用8733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66480万元 资金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位[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269万元 其中募投项目使用21624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5041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6604万元[1]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723万元 包含利息收入与现金管理收益1495万元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23万元 理财产品收益1172万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交易所规范要求[2] - 募集资金专户分布在宁波银行 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 张家港农商行及招商银行 其中工商银行张家港支行专户余额14335万元[2] - 公司已注销完成使用的"补充营运资金"专户 并规范了股票回购证券账户与超募资金专户的绑定关系[2]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5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2598万元 累计投入26665万元 三个主要研发项目投入进度均低于30%[6] - 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41万元用于股份回购 尚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为7472万元[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规模16500万元 投资于中信建投 华泰证券 宁波银行及建设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2] 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 智能功率半导体研发升级项目累计投入4195万元 完成进度2898% SiC功率器件研发升级项目累计投入1347万元 完成进度1543%[6] - 功率半导体研发工程中心升级项目累计投入3050万元 完成进度181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超额完成 投入13032万元[6] - 三个研发项目均延期至2028年3月完成 原因为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审慎投资策略[7] 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359926股 占总股本0488% 回购金额1041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5766元/股[3] - 回购资金通过一般户中转1500万元 后转入股票回购证券账户 公司已注销一般户并将剩余利息转回超募专户[3] - 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3]
财富趋势: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4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公开发行1667万股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7.91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4亿元[2] - 募集资金净额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四个项目: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 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 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 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2] - 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额均为7.78亿元[3]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36亿元 本次拟使用2.8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4]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3] - 公司承诺十二个月内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且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4] 监管合规性 - 本次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规定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30%上限[5]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5] -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6] 资金使用合理性 - 审计委员会认为该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原有投资计划[5] - 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3]
音飞储存: 音飞储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24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使用效率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确保有效实施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办理验资手续 并由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 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且专户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 [2] - 公司需在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专户信息、支取限额及监管职责等条款 [2] - 若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2][3][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需严格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 并遵守内部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4] - 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 [5]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6][7]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总额的30% 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8]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必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且需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10] - 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并需进行可行性分析以确保增强公司竞争力 [11] - 变更投向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投资计划及风险提示等信息 [11]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解释实际与计划差异原因 [12][13] - 保荐人需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内容涵盖资金存放、使用进度及合规性 [14] - 公司需配合保荐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与审计工作 并提供必要资料 [15]
源杰科技: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A股 发行价每股100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9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3亿元 其中2025年上半年使用1.21亿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81亿元[1]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1亿元 另有2.6亿元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为3557.55万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规范使用[1] - 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粉巷支行和招商银行咸阳分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专户余额合计2.21亿元[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3年1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6亿元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84.81万元 合计置换3.15亿元[2] - 公司允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 2024年12月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6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4]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3月董事会同意使用2.75亿元超募资金增加"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额[4] - 公司使用4500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截至2025年2月7日累计回购45.21万股 支付总额5540.94万元[5] 募投项目调整与结余资金使用 - "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已结项 节余资金8258.86万元 其中8200万元将用于"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5] - "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投资规模增加[7]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 "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4.96亿元 投资进度101.64% 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7] - "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14亿元 投资进度44.85%[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950.41万元 投资进度28.22%[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1亿元 投资进度100.55%[7]
国投电力: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2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GDR项目募集资金总额2.2068亿美元 其中超额配售募集2,006.15万美元[1] - 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净额6,998,065,735.87元 发行价格12.72元/股[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GDR项目累计使用2.1008亿美元 余额556.73万美元[1] - 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累计使用11.30亿元 余额58.80亿元[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管理GDR及境内发行募集资金 涵盖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1] - 签署四方、五方及六方监管协议 监管要求符合上交所规定[1] - GDR专项账户余额556.73万美元 含利息收入207.87万美元[1] - 境内发行专项账户余额58.80亿元 含利息收入1,114.47万元[2]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GDR项目资金96.30%用于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及偿还借款[2] - 境内发行资金16.14%用于孟底沟及卡拉水电站建设[2] - 使用4.6847亿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水电站项目的自筹资金[2] - 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2] 闲置资金管理 - 使用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320亿元购买定期存款 180亿元购买通知存款[2] - 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型 预计年化收益率0.65%-1.30%[2] - 现金管理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资金缺口[2] 募投项目进展 - GDR募投项目无变更 海外可再生能源项目投入1.4708亿美元 偿还借款6,300万美元[3] - 水电站项目中孟底沟项目投入7.50亿元 卡拉项目投入3.80亿元[4] - 所有募投项目均未发生可行性重大变化[3][4]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监管要求[3] - 半年度内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3] - 募集资金结余主要源于项目分批投入及利息收入积累[3][4]
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2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0822.81万元,累计使用40861.06万元,专户余额27.60万元 [1][2]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00000万元,净额98776.91万元,累计使用99435.86万元,专户余额81.45万元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专项银行账户,与券商及银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3][4][5] -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60万元存放于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自贸区支行 [4] - 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45万元分别存放于乐山市商业银行(80.79万元)和四川银行(0.67万元) [6]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资金已全额投入三个生猪养殖项目:古蔺皇华种猪场(6002.89万元)、古蔺石宝种猪场(10004.36万元)、德昌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24853.81万元) [7] - 2022年可转债资金主要投入德昌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75536.14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23899.72万元) [8][9] - 两期募集资金均不存在变更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情况 [7][8][9] 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 古蔺皇华种猪场2025年1-6月盈利1853.96万元,未达全年预测2660.13万元 [7] - 古蔺石宝种猪场同期盈利2245.87万元,未达全年承诺4355.10万元 [7] - 德昌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同期亏损7638.35万元,主要因产能处于爬坡阶段 [7][8][9]
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21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2] - 公司董事会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确保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维护资金安全[2]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时 相关企业需遵守本制度[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集中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专户管理[3]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资金集中存放、专户账号及金额、银行每月提供对账单、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各方职责及违约责任等[3]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需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同样备案公告[4][5]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时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需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 - 使用要求包括制定资金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按计划使用、严重影响计划时及时报告并公告、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重新论证可行性[9]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 禁止通过质押、委托贷款变相改变用途 禁止提供给关联方使用[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可在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 置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同意 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6]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不影响投资计划、用于主营业务、单次不超过12个月、已归还前次资金等要求 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到期前需归还专户[6][7]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非保本型除外) 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不得质押 到期收回后才可再次开展[7][8]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同意 公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产品收益分配及安全性等[8]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 充分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9] - 闲置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时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0][17]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同意 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 用于非募投项目需履行变更程序[1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 使用节余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同意 节余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还需股东会审议 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可免程序[11][13]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包括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 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14] - 变更后资金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需进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14][15] - 变更募投项目需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内容包括原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新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审批情况、保荐机构意见等[15]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15]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时需公告具体原因、已使用金额、项目进度和效益、置换定价及收益等[16]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的差异[17]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持续督导资金存放和使用 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17] - 保荐机构需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内容包括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项目进展差异、置换自筹资金情况、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效果、现金管理情况、超募资金使用、投向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18][20]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督导、核查和审计工作[18]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或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监管协议时需督促整改并报告[18]
鼎龙科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1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8月18日通过通讯和书面方式召开 所有7名董事均实际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 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和募集资金情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1] - 董事会根据监管规定出具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参见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 [2]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董事会同意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 并在董事会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 使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至8名 [3] - 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 将其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3] - 公司章程将相应修订 管理层获授权办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事宜 [3] 制度修订与制定 - 董事会审议通过32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和制定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3][4][5] - 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3][4] 临时股东会召开 -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9月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通知详见交易所网站 [6]
宝胜股份: 宝胜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0:2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全体11名董事出席 其中7名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生长山主持[1] 半年度报告审议结果 - 董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11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1] - 审计委员会确认报告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编制规范[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董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11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2] - 报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要求编制 重点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合规性[2] 信息披露安排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2]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单独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2]
远达环保: 远达环保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0:25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并全面修订公司章程 以完善治理结构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2] - 撤销监事会后 将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同时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并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2] -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并增加控股股东、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2] 财务报告与合规管理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报告已提前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1][2] - 公司全面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对接监管机构最新要求 包括明确各方职责、强调专款专用、从严监管资金用途变更和使用进度 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3] -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更名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以符合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 [3] 资产减值与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工程公司对江苏鲲鹏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提前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 [5] - 公司计划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包括撤销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等多项重要议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