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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4 19:50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2]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1月17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分配方案具体细节 - **发放年度与对象**:分配针对2025年中期,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总股本1,261,432,936股为基数(已扣除回购专户股份14,346,524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6,764,482.12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 - **除权除息计算**:因仅进行现金分红且流通股份未变动,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0.044)元/股,其中0.044元/股为以总股本1,275,779,460股为基数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6][7] - **回购股份处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3][9] 分红实施安排 - **关键日期**:公告中明确了与权益分派相关的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关键日期[5] - **发放办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8] - **自行发放对象**: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10] 不同股东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与基金**:公司派发时暂不扣税,持股期限不同则税负不同: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暂免征税[11] - **限售股股东**: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10%税负代扣个税,税后每股派0.0405元[1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0.0405元[12]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0.0405元[13] - **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前每股派0.045元[1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3 19:37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将以总股本871,91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9元(含税)[1][2] - 本次中期分红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85,551.15元(含税)[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9日,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0日[1][3][13] 分配方案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3][4] -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5] -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分别为20%(持股1个月内)、10%(持股1个月至1年)和0%(持股超过1年)[6] 不同投资者扣税安排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261元人民币[6][7] - 香港市场投资者(沪股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261元[7] - 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29元[7] 股份回购方案调整 - 因实施中期权益分配,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1.6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1.59元/股,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0日[12][14][15] - 回购价格调整计算公式为:调整后价格上限=(调整前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15] - 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14,064股,占总股本0.49%;按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628,127股,占总股本0.99%[16]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1 20:38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宣布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 [1][3] - 本次分派为现金分红 不涉及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差异化分红送转 [1] 分派方案具体细节 - 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5,379,059股为基数 [3]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1,075,811.80元人民币 [3]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实施时间与办法 - 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 其他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4] - 有4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包括严孟宇 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 赵伟 雷世潘 [5][6] 不同股东类型的扣税说明 - 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含1年)公司暂不扣缴 待转让时由证券公司代扣 [6]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股息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20% [6]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10% [6] - 对于个人持有的公司限售股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8元人民币 [7] -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公司按照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8元人民币 [7]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2元人民币 [8]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利润分配总额为61,943,960.16元 [2][3] 利润分配方案详情 - 以公司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1,548,599,004股为基数进行分红,该基数由总股本1,554,624,50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025,500股构成 [2][3][5] - 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3] - 公司通过回购账户持有的6,025,5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 分配方案实施时间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5日 [6]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8]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 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398449元(含税) [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0.0398449元 [2] 税务处理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0.3600000元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5] - 个人投资者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至1年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5] 方案审批与授权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并由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 [3] -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8 20:34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 - 交易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组合,交易对方为具有相关业务资质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7] 募集资金支付安排 - 公司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1] - 此安排适用于支付人员薪酬、境外采购等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的情形,旨在提高经营效率并符合监管要求 [23][24]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938,660.21元,已设立专项账户进行存储 [22]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扣减回购专户股份后的278,723,15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1,489,260.00元 [32][3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59,641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3]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0.3976元 [35][3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1] - 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分配实施细节 - 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454,253,356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085,067.12元(含税)[1]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02,2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1][5]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6]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 =(前收盘价格 - 0.02)元/股[2][4] - 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现0.02元[7]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现0.018元[8]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现0.02元[9]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7 19:47
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2][3] - 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3]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5,000.00元[3] 分配方案审议与实施时间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11月18日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 分配方案针对2025年季度[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4] - 公司股东朱大庆、陈慧、朱兴荣、上海熙元进出口有限公司为自行发放对象[5] - 本次权益分派未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6] 不同股东类型的扣税说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税,实际派发0.50元/股[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45元/股[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45元/股[9]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45元/股[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实际派发0.50元/股[10]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7 19:40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2] -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623,441,902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4,565,313股后的4,558,876,589股为基数进行分派[5][6] -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64,710,127.12元[6] - 本次分派属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一部分[2] 差异化分红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采用差异化分红方案[5] - 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变动时,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仅调整分配总额[5] - 经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约为0.0789元[6][7] - 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6]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日,除权除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2月4日[8][16]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分配[9]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7.92元/股调整为7.84元/股[16][17] - 调整计算基于差异化分红后的每股现金红利0.0789元,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17] - 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5年12月4日起生效[17] - 回购方案资金总额为不低于50,000万元且不超过96,000万元[15][18] 回购股份预期规模 - 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0万元和调整后价格上限7.8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3,775,511股,占总股本1.38%[18] - 按回购金额上限9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2,448,979股,占总股本2.65%[18]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15]
万润新能跌4.28% 2022上市见顶超募49亿东海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11-26 09:19
股价表现与发行概况 -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26日收盘价为75.10元,当日下跌4.28%,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1] -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299.88元/股,公开发行2130.3795万股 [1] - 上市首日盘中最高价达259.99元,为上市以来最高价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8,858.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14,562.26万元 [1] -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出488,400万元,原计划募集资金为126,208.83万元 [1] - 发行费用总计24,295.94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21,200.00万元 [1] - 原计划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 [1] 2022年度权益分派 - 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85,215,1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957,426.56元 [2]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转增40,903,285股,分配后总股本增至126,118,463股 [2]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1日 [2]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 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96,052,7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605,278.00元 [1] 分派对象与实施日期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 - 股东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陵金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忠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1]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1] 差异化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现0.10元 [3] - 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现0.09元 [4]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现0.09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纳税,每股派现0.10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