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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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VS劳务报酬所得,一图带您理清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01:54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辨析 -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源于在各类组织中任职受雇,存在雇佣关系[3] -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独立从事技艺或提供劳务所得,不存在雇佣关系[3] - 两者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范畴,需在年度终了后与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税,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式 -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累计减除费用标准为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3] -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时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3] 个人销售二手车的税务处理 -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10] - 个人销售二手车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13][14] - 个人销售二手车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目前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16] 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 -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范围包括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及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产品,但不包括蔬菜罐头[19] -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时,必须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20]
【税“信”直通车】纳税缴费信用中,哪些情形会被直接判为D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4 13:43
税务信用评价D级管理措施 -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D级的经营主体,税务机关将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4]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等违法行为被移送或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足额缴纳税款、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由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主体,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由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评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主体,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 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 [4] 自然人销售二手车涉税政策 -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13] - 个人销售二手车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目前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 [19] - 财产转让所得(如二手车销售)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5] - 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15] 蔬菜销售增值税政策 -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21] -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21] -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蔬菜范围 [21] -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蔬菜范围 [21] -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21]
请注意!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易错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6 01:32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 - 客户答谢会支出需区分为会议费和业务招待费 其中会议费可全额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限额扣除[6] - 业务招待费不可混入会议费进行税前扣除 需严格区分两类支出性质[6]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扣除 业务招待费具体扣除标准为发生额60%与年销售收入5‰孰低[7] 职工教育经费适用范围 -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学历教育及个人为取得学位的在职教育费用不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需由个人承担[8] -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学历教育和学位在职教育 依据财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9] 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 - 企业为退休人员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因退休人员不属于任职或受雇员工[11] - 补充医疗保险费扣除限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 退休人员费用不符合扣除条件[11] 印花税应税合同类型 - 印花税法明确11类应税合同包括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等[17][18] - 未签订正式合同但存在订单 要货单等明确买卖关系的书据也需缴纳印花税[20] 印花税计税依据 - 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不含增值税金额 若合同未列明金额则按实际结算金额确定[21][23] - 合同金额变更后增加部分需补缴印花税 减少部分可申请退还或抵缴[24] 印花税申报要求 - 按季或按年计征印花税需在季度/年度终了15日内申报 即使当期无应税行为也需零申报[26] - 自然人股权转让(非证券交易)需由书立应税凭证双方按规定缴纳印花税[28][29]
“不征税”的健身卡,企业真的不用纳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5 13:34
预付卡销售税务处理 - 预售卡销售和充值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税率栏注明不征税[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等子类[5] - 当持卡人实际使用单用途卡购买服务时 销售方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5] 应税凭证金额变更的印花税处理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时 若不变更凭证则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 若变更则以变更后金额为计税依据[16] - 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金额增加的 纳税人需就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17] - 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金额减少的 纳税人可就减少部分申请退税或抵税[17]
一问一答丨土地闲置费政策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5 09:12
闲置土地定义与土地闲置费 - 闲置土地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 或已动工但开发面积不足应开发总面积1/3或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25%且中止开发满1年的土地 [3] - 土地闲置费自2021年7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缴费主体为被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并收到《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的单位和个人 [3] - 土地闲置费计征依据为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 [4] - 土地闲置费申报需通过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完成 并可在线缴款及开具票据 [5] - 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闲置费 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土地闲置费 [6] 印花税计税依据与风险点 - 印花税应税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 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若合同仅列总金额则按含税金额计税 [15][16] - 印花税应税范围包括《印花税法》列明的11类合同 如租赁、借款、买卖合同等 未签订正式合同但存在订单、要货单等明确买卖关系的单据也需缴纳印花税 [18][19]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时 印花税计税依据按实际结算金额或市场价格确定 [23] - 合同金额变更后 若增加需就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 若减少可申请退还或抵缴 [27][28] - 按季或按年申报的纳税人 即使当期无应税行为也需进行零申报 [28] - 股权转让(非证券交易)中 出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印花税纳税人 需分别申报 [29]
印花税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8 01:18
印花税应税合同范围 - 并非所有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为应税合同[2] - 应税书面合同具体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3] - 不同合同类型适用不同税率: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征收,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征收,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和技术合同均按价款、报酬或费用的万分之三征收,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则按租金、保管费、仓储费或保险费的千分之一征收[3] 合同金额未列明时的税务处理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若未列明金额,但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凭证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5] - 在实际结算完成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纳税人需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并申报缴纳印花税[5] 特定业务合同税务界定 - 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订立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3] - 应税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3] - 应税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3] - 应税技术合同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3] - 应税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3] 农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其范围依据《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执行[15]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和动物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自产农业产品[15] - 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以及外购农业产品经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属于注释所列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15] -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茶青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适用自产农业产品免税规定,应按规
不是所有车辆都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常见误区要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8 01:18
车辆购置税应税范围 - 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4] -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4]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4] 二手车购置税政策 - 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5] -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5] 车辆购置税申报地点 - 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应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6] - 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应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6] 车辆购置税申报时限 - 纳税人应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7] - 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8] 印花税应税合同 - 印花税应税合同为《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17][18][19] - 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税,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按价款、报酬或费用的万分之三计税,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计税,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计税 [18][19] 印花税申报管理 -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20] - 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23] 印花税减免政策 - 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 [25]
国际大学生节 | 从校园到职场,这些“税”事要知道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7 13:1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纳税人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范围涵盖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以及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 [3] -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 -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支出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7]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 [7] 高校毕业生及小微企业税收支持 -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从事个体经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自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5] - 小型微利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 - 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条件 [6] 印花税政策执行口径 - 印花税仅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征税,例如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买卖合同按价款万分之三、租赁合同按租金千分之一等税率征收 [13] - 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但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的,纳税人应于书立后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并在实际结算后的下一个申报期按结算金额申报缴纳 [15] - 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18] - 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减免政策,除非明确规定特定纳税人适用 [19] 增值税免税政策 - 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仅限于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和动物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3] - 单位和个人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或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仍属注释所列范围的,不属于免税范围,需按规定税率征税 [23] -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茶青经筛分、干燥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适用自产农业产品免税规定,需按规定税率征税 [24]
【实用】有问必答!跨境贸易涉税政策您用对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6 10:24
跨境贸易涉税政策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为解读企业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租金收入时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缴纳规定 [2] 增值税缴纳规定 - 企业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应在取得租金收入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8]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8] -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8] 企业所得税缴纳规定 - 企业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9][10] -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9] - 若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 可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分期确认收入 [10] 印花税缴纳规定 - 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范畴 [10] - 印花税可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 具体征收方式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10]
外国企业取得境内所得,是否由境内企业扣缴企业所得税?国际税收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5 05:59
境外技术咨询服务税务处理 - 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若不构成常设机构需按税收协定执行规定办理[4] - 工程项目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需结清税款[4] 外币支付税款折算规则 - 扣缴企业所得税时若支付或计价货币为非人民币需按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5] - 非居民企业自行申报缴纳税款时需按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5] - 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时需按作出限期缴税决定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5] 跨年度租金收入增值税处理 - 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租金收入需在取得租金收入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14]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当天[14] -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14] 跨年度租金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 - 租金收入按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实现[15] - 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时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16] - 适用于境内设有机构场所并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16] 跨年度租金收入印花税处理 - 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范围[16] - 印花税可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16][17] - 应税合同印花税申报方式包括按季或按次缴纳[16]